苏可听得一愣。
不是不合规矩吗?
又听霍春雷说:“西京媳妇儿没来大队部的这几天,公社的人又给我们送来了不少的旧书,她今天最少得在大队部里做上两个小时的事情才能走人,所以得让西京那小子来接她一下,免得她累得走不回家。”
两个小时……
苏可有些不乐意。
她还要去挖洋芋!
挖完还要种小青菜!
然后还要回家做午饭!
而且她只是看起来娇弱,其实并没有弱到做两个小时的事情就走不动道的地步好吗!
再者,整理书再做记录那种工作比起应付发情的霍西京来说,简直不要太轻松!
她天天晚上给霍西京折腾,隔天也没有走不动道过!
奈何没等她抗议,霍学兰就已经帮播出出去了。
还一连播了三遍!
她只好任命。
然后又从兜里掏了一小把水果糖出来放霍学兰面前,“谢了。”
霍学兰红着脸摇摇头,就捧起那些糖作势要还给苏可。
但苏可看出她有那个意图后,直接阻止了她,“俗话说规矩就是拿来打破的,今天春雷叔为了多压榨我一个小时的劳动力而打破规矩让你帮我广播了,那有一就有二,有了二还能有三四五六七,所以以后我需要用广播找人的时候,就麻烦小姐姐你了哦!”
霍学兰给苏可那小姐姐三个字喊的脸又红了几分,捧着糖支支吾吾的说:“苏知青你喊我学兰就好。”
“那你也别见外的喊我苏知青了,直接叫我苏可吧。”
“那不太好吧……我还是喊你嫂嫂吧。”
“你喊霍西京哥?”
“嗯。”
霍学兰又点了点头,然后又笑得很腼腆的说道:“大家最近都在说嫂嫂你可厉害了,都让西京哥那个闷葫芦开窍变得会疼媳妇儿了!然后嫂嫂你长的又超漂亮的,办事能力还超强,我可崇拜嫂嫂你了!”
呃……
崇拜?
合着这姑娘不是弯的,而是看上了她容貌跟才能的小迷妹?
苏可略显僵硬的笑了笑,下意识后退了半步。
她以前虽然没有拥有过迷妹,但她闺蜜有!
而且还不少!
每回她闺蜜帮她跑腿买这买那的时候,那些个小迷妹都会用一种恨不得生吞活剥了她的眼神来瞪她!
所以她觉得迷妹这种生物有点可怕!
另外……
原主身为这个世界的主角,有着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主角光环,霍学兰这小姑娘很有可能就是受那光环的影响才变成她小迷妹的!琇書蛧
那意味着未来她还会遇见很多个霍学兰!
想想她就有点头大!
霍学兰倒是一点都没有看出来她在蛋疼,又顾自笑得眉眼弯弯的冲她说:“嫂嫂你快去忙吧。”
“嗯。”
苏可点点头转身往外走。
没走几步就发现跟林建东一起站在门口的霍春雷看着她的表情有点吹胡子瞪眼的感觉。
虽然他并没有胡子……
然后她想到了自己刚刚说的话。
就在走到房门口之后冲霍春雷嫣然一笑,“春雷叔你别着急,只要你不成天压榨我的劳动力,我也是不会成天在大队部里用广播召唤霍西京的!”
霍春雷无奈的摇摇头,转身道:“快去做事。”
“好嘞。”
苏可笑眯眯应罢,无视了在杀气凛凛瞪她的宋曼曼,还有皱着眉头在看她的林建东,小跑着追了上去。
林建东一直看着她跟霍春雷一起走进了放旧书的那个房间里面,才面色不虞的看向宋曼曼,“你千里迢迢跑来找我,就是为了跟我说,我妈已经把那镯子给你了?”
宋曼曼一改刚刚在苏可面前的态度,不太走心的看了他一眼,就把镯子取下来了,“我是来告诉你,你们林家的门,我进定了!”
“我不会……”
“我知道你对苏可死心塌地,不可能喜欢我,也不会想娶我,但……你没办法让你妈妈喜欢上苏可不是吗?”
宋曼曼打断林建东的话,见林建东因为她的话脸色更加不好看了,又抿嘴笑道:“我请了七天假,打算在你们这儿待五天,我刚已经征得你们霍大队长的同意,这期间跟单独住一个房间的盛雪同住了。”
林建东眉心狠狠一拧。
雪儿那脾气,就算大队长同意了,她也未必会让宋曼曼进她屋啊!
所以他道:“你既然只是来告诉我那些话的,你已经说完了,就可以直接离开了。”
“不行,我千里迢迢来到这穷乡僻壤可遭了不少罪,不会会盛雪就走,多亏啊!而我来的时候,你妈妈跟我说了,你要是不待见我,赶我走,她就不会再惯着你了,会想办法让你尽快回京!”
“……”
林建东攥了攥拳头,温润的脸庞上少见的浮出了少许怒意。
宋曼曼却好似很喜欢看他动怒,抿嘴风情万千的笑了好一会儿,才又开口说:“你能领我去知青点吗?”
林建东下意识就想说不能,但宋曼曼没有给他说的机会,紧接着就又来了一句,“你要是不给我领路,我现在就去镇上打电话跟你妈妈告状!”
林建东心里的火气一下子更甚了。
但他也只不悦的看了宋曼曼一眼,就道:“跟我来。”
宋曼曼得逞的勾了勾嘴角,拎起行李就跟了上去。
此时旁边堆满了旧书旧报的房间里,苏可刚撸起衣袖准备开干,史一航就端了一杯热水到她面前来,“苏知青,喝点水。”
苏可刚好有点渴,就顺手接过来喝了。
哪知喝完没多久,史一航又去给她倒来了一杯热水,“苏知青你身体弱,多喝热水有好处。”
她身体弱?
苏可满头问号。
但是这么热的天,不停把那一捆捆的旧书拆开来分门别类的放好,也是一件体力活。
她是又热又累。
确实该多喝点水。
所以她又喝了。
然后当史一航第三次把满满一杯热水端她面前来的时候,她拧起眉审视的打量起了史一航。
这人上次不还有点想针对她的意思吗?
今天却一直跟她这儿献殷勤……
是吃错药了?
还是在上次他们一起干活的过程中爱上她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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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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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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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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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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