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西京他们前脚出家门,苏可后脚就开始满院子追那只老母鸡。
她要把老母鸡带空间去。
谁想那只老母鸡竟是个不识趣的。
天天喝着她空间那池子里的水,吃着她投喂的来自几十年后的好米,却一点都不给她面子!
她愣是追了有二十几分钟,才终于在一地鸡毛中上气不接下气的逮住它!
然后在她重重敲着老母鸡的头对它进行思想教育的时候,霍春雷来了。
后面还跟着林建东跟盛雪!
“西京媳妇儿,你这满身鸡毛的,是准备杀鸡啊?”
“……”
苏可闻声看去,对上站在霍春雷身后的那两个人她眉头就是一皱。
而那两个人看到她,却是一个在憋笑,一个在皱眉。
她没忍住就狠狠瞪了一眼在憋笑的盛雪。
笑屁!
没见过人抱鸡啊!
然后她才冲霍春雷答道:“这鸡忒不识趣了,吃我的,喝我的,我要抓它它却一点都不配合,要不是它每天都会下一个蛋,从不消极怠工,我还真想把它杀来吃了!”
“现在这天气还能每天都下一个蛋,那可是好鸡啊!杀不得!不过你既然不杀它,你抓它做什么?”
“……”
苏可眼珠子一转,随口胡诌道:“这鸡买来还不久,之前一直是绑着的,今天早上才刚给它松的绑,我怕我待会儿出门后它会乱跑,就打算再给它绑回去。”
霍春雷“哦”了一声,“那你赶紧给它绑回去吧,然后跟我去一趟大队部。”
苏可狐疑的眨眨眼,刚想问去干嘛,就听盛雪说:“大队长要从我们这些知青里面选两个去小学里当老师,建东哥哥说你虽然已经嫁给霍家村的人了,却也还算是知青,所以我们就跟着大队长找你来了。”
当小学老师?
她能说不感兴趣吗?
苏可心里那么想着,嘴上则问:“那小学不是才刚开始盖吗?而且眼下正处在双抢时节,干嘛这个时候来选人啊?”
“这我可就不知道了!”盛雪摇了摇头,又笑着催促道:“你赶紧把鸡绑了,再把你头上顶着的那几根鸡毛弄下来。”
苏可立刻伸手朝头顶摸去。
还真就摸到了一根鸡毛!
所以盛雪是因为她顶了一头鸡毛才笑的?
她头顶鸡毛的样子很好笑吗?
等到把头上的鸡毛都捋下来了,她才说:“知青点里人那么多,只选两个老师肯定是能选的出来的,我就不去凑热闹了。”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霍春雷了然笑了笑,又道:“不过他们既然都提到你了,你也去参与一下吧,投完票再回来。”
“好吧。”
苏可应罢后,皱着眉不情不愿的把抓了好半天的老母鸡放了。
放完就听盛雪问:“你不是要把它绑起来吗?”
苏可“啧”了一声,跺了跺脚随口说道:“人家是一孕傻三年,我是还没怀孕就开始傻上了!等我回来再……”
没等她把话说完,林建东已经撸着衣袖朝她走过来了,“我来帮你抓。”
苏可刚想说“不用”,盛雪也朝她跑了过来,“我也来帮忙。”
苏可皱了皱眉,索性退到屋檐边去,静静的看着他们俩合力抓鸡。
他们家这老母鸡成天喝着她那池子里的水,别说有多灵活了,抓它可是个体力活。
而她早上因为被霍西京杀了个措手不及,泡澡没有泡舒服,周身的疲劳也就没有完全释放掉,刚抓了那一波就已经累得不轻了。
现在完全没有余裕再去抓一波了。
只能看林建东跟盛雪表演了。
谁想那两个人比她还要笨!
抓了十几分钟连鸡毛都没有摸到!
最后还是霍春雷看不下去了,出手三两下就把鸡给抓住了!
苏可在他抓住鸡的那一瞬,在屋檐边拍着手道:“春雷叔好厉害啊!”
盛雪无语极了,“我们帮你抓鸡,你却躲那看戏!你也好意思!”
“我怎么就不好意思了,我又没有请你们帮我抓鸡!”
“你这是得了便宜还卖乖!以后你都别想我再帮你了!”
“放心,就你们这抓鸡的技术,我也不会去请你们帮忙的!”
“你!”
盛雪气得不轻,转头就冲林建东撒娇,“建东哥哥,你看她这也太不要脸了!”
林建东微微拧着眉不说话,眼睛一直盯在苏可身上。
她比以前更活泼俏皮了。
很可爱!
特别是前面头顶鸡毛,累到小脸通红的样子!
但她不是因为他变可爱的……
而是因为霍西京那个粗人!
林建东暗自想到拳头都握紧了。
盛雪则因为被他无视了而难过的瞪了苏可好几眼。
而这期间苏可已经去把鸡绑好了。
随后在去大队部的路上,霍春雷跟苏可说道:“因为知青们大半都对去小学里当老师有兴趣,公平起见,今天会用投票的方式来选人,你们可以把票投给别人,也可以投给你们自己,然后票数最多的那两个人还要经过校长的考核,要是没有通过考核,则换第三名第四名去考核。”
“哦……”
苏可点点头,决定等下去问问许薇对当老师感不感兴趣。
可到了大队部,许薇却拉着丁红跑到她面前来问:“可可姐你想当老师吗?我刚刚跟丁红姐商量过了,你要是想当的话,我们都把票投给你。”
苏可皱着眉来回看了看她们,“你们都不想当老师啊?”
丁红点点头,道:“我当年来下乡的时候就已经订婚了,这些年我对象他们家一直在想办法捞我回城,几个月前他们给我发来的电报上说有希望了,所以我不打算跟大家抢那个名额,毕竟我要是得到了那个名额,却在小学盖好之前回城了话,那就太对不起大家了。”
丁红的对象……
原书中,丁红等到最后,等来的却是她对象要跟她解除婚约娶别人的消息,然后她就一病不起,最后被她家里人接回了城……
虽然书中没有提及丁红回城后的境况,但多半是不好的。
因为书中对她走前状态的描写是奄奄一息!
因此苏可对丁红道:“你要不要再考虑一下?毕竟你来霍家村都已经八年了,而这八年里你家里人跟你对象的家里人都没有成功把你弄回城……”
说到这儿,苏可见丁红脸色有些变了,也就收了声。wWW.ΧìǔΜЬ.CǒΜ
原书中对丁红的描写不多,所以她也不是很了解丁红。
但丁红在霍家村期间能把心思单纯的许薇护的滴水不露,就说明丁红还是有些本事的。
而女人在情爱方面,第六感又总是很敏锐。
说不定丁红对于对象的变心,已经有所察觉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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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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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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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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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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