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出名的就是博尔济吉特·布木布泰,她跟自己的姑姑哲哲都嫁给了清太宗皇太极,生下第九子福临即清朝顺治皇帝。母以子贵,顺治继位后,布木布泰被尊为圣母皇太后,逝后谥曰孝庄文皇后,就是经常看到称呼为孝庄太后的那个人。
因为谥号是死后才有的,如果活着时称自己为孝庄,其实是笑话。
豪格继福晋博尔济吉特·杜勒玛,是布木布泰的堂姐妹,她们都是明安的孙女。
嫁给豪格为继福晋后,杜勒玛颇得豪格宠爱。此次豪格出征,她便央求带上自己那兄弟,没有爵位的格斯尔,希望在战场上立功封爵。
豪格知道自己这小舅子武艺平庸,与其指望他在战场立功,不如让他当个游骑哨探,这侦查敌情也能立功,不必非要战场厮杀拼命。
豪格本来不愿意让私人感情影响到了自己的打仗,但是无奈他太在乎杜勒玛了,不但答应了杜勒玛的要求,还主动为小舅子的安全着想。
没想到这小舅子格斯尔立功心切,自己作死,主动去攻击明军将领,清军游骑哨探小头目根本不敢违逆他的意思。琇書蛧
虽然格斯尔没有任何爵位和官职,只是个普通的骑兵,但是毕竟身为豪格的小舅子,肃亲王福晋的亲弟弟,小头目根本惹不起。
此时豪格在大帐内烦躁不堪,一个幕僚说道:“王爷,既然格斯尔是被明军运粮部队抓住,趁运粮部队还没有进入太平县城,我们前往劫粮和救人不是一举两得吗?”
豪格心想,也是啊,我本来就是要去劫粮的,那现在就马上前往,顺便把这小子救出来。
于是他亲自带领着八千满洲正蓝旗精兵,出了大营,绕开太平县一大圈,往城南奔去。
城上的明军发现了清军动向,赶紧汇报给曾英。曾英此时也得知了成乔派人传来的消息,他便领着众将上城墙查看。
这很明显了,出击的清军定是断自己粮道去了。
“粮草一定不能被清军劫走,否则我大军坚持不了半个月。”曾英站在城头,看着远去的鞑子大军。
一看就知道那是精锐部队,数量又是那么多,自己城内就算全军出击,怕也不一定能够取胜,这下怎么办才好?
石宏熠望着夕阳西下,想了一下便说道:“曾将军,看来这次关系着全军粮草的安危,只能跟鞑子在野外大战一场。不过有利的是,这是夜战。”
曾英也知道他们有些人装备了什么夜视仪,在黑夜中他能看见你,你却看不清他。但是据说这玩意也不是很多,除了几个猎兵装备了以外,就是那个秘密武器了。
“石将军有什么计划?”曾英问道。
石宏熠带来的南浦明军也阵亡了一些,眼下还有九百余名火枪手和三百多名弓弩手,不过还好猎兵和秘密武器都没有受到损失。
上次运粮来时,各种燃烧瓶和火枪弹药、燧石都带来了一些补充,这次也是一样。所以此次护粮车行动一定要成功,否则离太平县失守就不远了。
清军只要打开了太平县这个入川咽喉,在川东北就可以纵马驰骋,四处出击,大明说不好又要丢失一大片国土。
“这次我倒是有个主意,就得看几个猎兵的表现了。”石宏熠言道,随后跟几名将领开始计议起来。
……
戌时初刻,此时天色已暗,满洲正蓝旗大军八千人摸着黑,在豪格的带领下,由之前回来的那五名游骑哨探带路,往明军运粮队而去。
豪格虽然杀死了游骑哨探小头目,但是最后这三人也没有受到牵连。豪格知道他们也是听命行事,加上最开始回来报信的两名哨探,五个人一起做了此次行动的向导。
虽然说大部分古人都有夜盲症,到了黑夜里什么都不容易看见,但是也有例外的,这几个向导就是例外,不然怎么当得了游骑哨探和向导呢。
鞑子军也不是人人都是骑兵,哪怕是满洲八旗兵马。此时他们也是步骑混杂,人衔枚,马裹蹄,在没有照明的情况下摸着黑前进。
这就是古人秘密行军时的样子,就是人嘴里叼着树枝或小刀,马匹把蹄子裹起来,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行军时发出的声音。
毕竟是夜袭,要是很远就被听见了声响也起不到偷袭的效果。
他们虽然没有发出太大的声音,但是却听见了另外一个声音,却不知道是什么。那声音就像是从虚无缥缈的地方传过来,时大时小,时远时近。
“王爷,这是怎么回事?好像有什么动静?”豪格的一名部下紧张的问着。
豪格也很疑惑,这黑黢黢的夜里,自己这边啥都看不见,要是有明月照亮也要好些啊。
“先别管他,见机行事,全军继续前进,没有军令不许停下。”豪格低声下了军令。
此刻的鞑子军不知道,自己这边已经被天上的大酱无人机死死的盯住了,画面传送给了城墙上站着的明军将领。
这无人机上安装的红外线夜视仪是第三代,观测距离达到了三四百米,价格也比较昂贵。而猎兵们携带的单兵夜视仪观测距离要小一些,但也达到了两百米,价格也便宜了不少。
唐家俊此时几个猎兵就躲藏在一处山坡后面,用夜视仪观察着几十步以外行军的鞑子军队。
他们要狙杀重要的目标,从而引起鞑子的混乱。
眼见鞑子的将领陆续走过,他们始终确定不了谁是主将。
因为鞑子将领的盔甲都差不多,王爷的盔甲可能就是装饰得精美昂贵一些,但在远距离夜视仪的观察下,又不一定很明显。
唐家俊陷入了犹豫之中,到底该怎么办?
正在他苦思对策时,突然一个身着精美甲胄,前呼后拥骑着高头大马的将领一路过来了。他身边的护卫都是穿着精良的盔甲,甚至连他的马都有精美的装饰和披甲,还有一名幕僚模样的人伴随。
这人就算不是清军王爷和主将,肯定也是极为重要的人物,唐家俊想到这里激动不已,用很小的声音和极为简短的语句给身边几人下着指令。
接着他们举起了手中的线膛枪,齐刷刷的瞄准了这位毫无察觉的将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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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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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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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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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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