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重生明末之南浦中兴>第101章 联合抗清
  李自成在潼关渐渐支持不住,于是他先率军西退,接下来潼关守将巫山伯马世耀以所部七千余人伪降清军,清豫亲王多铎遂领兵进占潼关。

  当晚,马世耀派人密报李自成以诈降情形,并约为反攻之内应,不幸使者为清军截获。多铎设计诱使马世耀及其部众卸除武装,并将他们全部杀死。

  李自成此时不顾李过、高一功所部还在陕北与清英亲王阿济格部血战,西北广大地区散布的大顺守军也还来不及向东集结,他于潼关失守的次日急奔回西安后,当天就下令放弃西安,率大顺国中央机构与身边将士、西安守军十余万人经由蓝田关撤走,想进入河南。

  不久,清军多铎部和阿济格部双双逼近,大顺军只能放弃去河南而往湖广逃跑。

  李自成逃离陕西之后,原先西北地区的明朝降将纷纷投降清朝。

  白广恩、马科、郑嘉栋等等前明将领从大顺将领一夜之间纷纷又成为了满清将领,端的是三姓家奴。

  李自成兵败如山倒的消息传入了南浦,朱平林知道,清军下一步行动多半还是继续追杀李自成,直到把李自成赶到九宫山。

  说不定也会趁着张献忠已死,另外分兵一路攻入四川。

  此时的陕西已经基本被清军占领,四川太平县以北就是他们的势力范围。

  李定国处却还没有明确的回话,刘文秀部大西军和曾英所部明军依旧在铜梁县对峙着。

  朱平林眼下有七千人的一线部队,其中火枪兵达到了近两千人。二线的县城守卫部队有五千多人,分别驻防在那几个小县城里。

  现在清军要来了,他感觉这些兵马可能只是勉强够用,但是要想占据其他城池扩充势力范围,这点兵马还是太少了。

  之前觉得扩军的话,军饷消耗太多,有些支持不住。

  现在有了二线守城部队的例子,他决定多招些流民武装守县城就行了,这些人只管饭,不用给军饷,那就容易多了。

  一线部队那些兵马,就是自己的核心班底,精锐中的精锐。

  之前张功芃也向朱平林反映过,这番薯作为主粮,虽然可以让人吃饱,但是有不少的弊端。

  番薯虽富含营养物质,但淀粉含量较高,进入体内会转化为葡萄糖。如果进食过多,可能会引发血糖升高。对于胃肠道功能较差的患者而言,番薯中含有较多氧化酶物质,过多进食可能会造成肠道胀气的情况。

  虽说此时能吃饱就很不错了,但是能够尽量吃舒服也是朱平林所追求的。

  他决定改善大军的伙食,在几个偏远县城种植玉米和土豆,和番薯轮换着吃。

  只吃玉米或者只吃番薯、只吃土豆都有弊端,换着吃总要好些,至少在口感上不会吃腻。

  相对于番薯,玉米和土豆传入华夏的时间更是早了好几十年,到了明末时,全国至少有十个省份都有种植玉米和土豆的记录。

  一开始朱平林只种番薯,是因为那时他只有南浦一县之地,种植面积也有限,当然得选取亩产量最高的番薯了。

  现在他已经在川东站稳了脚跟,几个偏远山区的县城的土地正适合种植番薯、土豆、玉米,以改善大军目前几乎只有单一口粮的现状。

  至于大米和小麦,南浦的多山地理环境无法大规模种植,产量也不够高,基本是太平时期从四川其他产量大县或湖广购入的,眼下战乱,价格疯涨,再去大规模买来当军粮就非常不划算了。

  所以南浦的明军和百姓大多以番薯为主食,平日里要好不容易才能吃一顿米饭或者是面食,跟吃肉食打牙祭差不多。

  下次让袁昆回家采购些后世的玉米和土豆种来,跟明朝的种子比一比产量,差距不大的话,就在明朝采购,因为袁昆回家还有其他更重要的物品需要采购的。

  这天,朱平林和张功芃正在蜀王府谈论天下大事。

  温柏急急忙忙的走了进来,向朱平林汇报着:“殿下,成都来信了。”

  终于有消息了,朱平林连忙接过信拆开来看。

  是李定国写来的,他已跟曾英谈妥双方暂时罢兵修好,以目前的停火线为界,并把新宁县、东乡县和太平县这三县之地交还大明,这样曾英所部可以直接前往太平县驻防,以防止清军南下。同时李定国也同意了朱平林的和谈要求,以目前的势力范围为界。

  看来曾英也知道此时跟李定国死磕,只会便宜了满清鞑子,毕竟非我族内其心必异啊。

  朱平林对这个结果很满意。

  当曾英数万大军浩浩荡荡的经南浦绕道往太平县而去时,朱平林特意邀请这位名将入城一叙。

  曾英本来可以直接向李定国借道由合州、广安州、达州再到太平县,此时绕道一是想前来一睹蜀王风采,二是亲眼看看南浦驻军的实力,毕竟三败大西军,阵斩孙可望和张献忠,确实让人佩服。

  跟随曾英来的只有酉阳宣慰司和石砫宣慰司的将领所部,遵义军民府的明军已经回到自己驻地去了。

  秦良玉以七十一岁高龄率军出征,率领石砫兵马与曾英汇合,共同前来南浦。

  “参见蜀王殿下!”

  南浦城外,蜀王朱平林见到了一众明军将领,接受着他们的参拜。

  “诸位快快请起,你们都是我大明的忠臣良将,不必如此多礼!”Χiυmъ.cοΜ

  朱平林接着赶快扶起秦良玉,赞叹道:“秦老将军如此高龄还亲率大军出征,老当益壮,巾帼不让须眉,真是我大明之幸啊!”

  秦良玉谦虚的说道:“殿下才是我大明的中流砥柱,之前阵斩流贼巨寇张献忠和孙可望,保卫我川东之地。当时老身没有来得及出军相助,相当惭愧。”

  其实这也不怪秦良玉,大西军攻打南浦三次,都是迅速的败了。等秦良玉再得到消息时,战事早就完了。

  “秦老将军,如今张献忠已死,李定国这人很识时务,已与我们讲和。以后不妨以大西军称呼他们,以免双方再生嫌隙,这才有利于抗清大业啊。”朱平林提醒着,想到如果此时明军将领们要是不改变这称呼,以后说不定两军又会闹出矛盾来。

  从原先历史上的结果来看,李定国是跟南明有始有终的。如果不是孙可望嫉妒他的战功,起了内讧消耗了抗清力量,不说收复大明故土,至少为南明多延续几十年国祚应该问题不大。

  当缅甸王献出永历皇帝以求自保,接着吴三桂在昆明用弓弦绞杀了永历皇帝,李定国居然忧愤成疾,没多久就郁郁而终了。

  “殿下说得是,老身记住了。”秦良玉躬身受教。

  “那大家就不要在城外站着吹冷风了,进城再叙吧。”朱平林哈哈一笑,便邀请众人入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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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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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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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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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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