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甜!偏执大佬向神明祈求再来一世>第116章 交个朋友吧
  三十分钟后。

  车子停了下来。

  秦雅君挽着林娇下车后,就左绕右绕。

  就在林娇快要被绕晕时,秦雅君带着她停了下来。

  她们最终到达了一家旗袍店门口。

  林娇抬头一看,旗袍店的正上方挂着一块牌匾。

  书有“随心”二字。

  “干妈,这是不是传说中的酒香不怕巷子深?”

  秦雅君拍了拍林娇的手,轻笑道,“进去了你就知道了。”

  林娇跟着秦雅君刚一迈步,都还没踏进店内。

  就听到了这样的对话。

  “清清姐,陆太太想要做一套开工典礼用服,九月就要用,想问问你能不能接单……”

  “陆太太帮过我一个大忙,这个面子一定要给。”

  蒋心清慵懒的撇了眼她的小助手顾妙,“那我现在手上还有几单?”

  片刻,顾妙停下敲键盘的手,回道,“还有四单,秦太太的两套私服,江太太的一套私服,王太太女儿的一套婚用服。”

  蒋心清看了看自己的手,“江太太这套私服已经磨蹭几个月了,不能再拖,王太太女儿的婚礼就定在八月,也不能拖……这么说来,就只能打电话给秦太太……”

  “清清,这你可太让我伤心了。为什么我的就要拖呢?”

  听到秦雅君的声音,蒋心清抬起来头。

  “秦太太,您来了……”蒋心清一脸平静的站起身来,走到了秦雅君身边。琇書蛧

  这一看,林娇有些愣住了。

  她很少在外貌上看到能让她惊艳的女子。

  但眼前这个女人,算是一个。

  红色旗袍绣着金色牡丹花草纹,绣工精细连长袖的袖口也没有马虎。

  高高的领子遮了好看的脖颈却难掩那胸前的丰满曲线,长长的裙摆藏住一双膝盖,一条侧边高衩开至大腿三分之一处,白皙腿部若隐若现。

  她脚踩高跟圆头绣花鞋,刚刚不过是几步路,但胸前白菩提子吊黄色流苏的压襟随她脚步晃动,头上发簪坠饰也叮当作响。

  尤其是她那长相,巴掌小脸、朱唇皓齿,一双凤眼仿佛能勾人。

  妖如狐媚,似牡丹,但脸上却又带着一丝清冷,让人目不转睛。

  她竟然完美的将狐媚与清冷结合在一起,太绝了。

  林娇忍不住在心里感叹道:这个姐姐真好看。

  在林娇打量着蒋心清的时候,蒋心清也在打量林娇。

  林娇的美貌饶是以她一向冷心冷情的心性也不由的多看了两眼。

  林娇穿着一件黑色泡泡袖连衣裙,不仅将她原本就白的肤色衬得更加雪白。

  且黑色泡泡袖连衣裙的长度显得她的腿又细又长。

  领口设计优化肩颈线条与一字肩的设计,更是显得她优雅可爱。

  林娇的长相那更是一绝,五官完美精致,那双桃花眼仿佛能将人勾了进去。

  左眼眼角下的那颗黑痣,更是平添了几许风情。

  能完美的将可爱与妩媚结合在一起,秦太太身边这位小妹妹的美貌倒也是得天独厚。

  但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这个妹妹的脸有些熟悉,竟然是跟她记忆中的那个人有些相像。

  秦雅君看了看林娇,又看了看蒋心清。

  随即一脸笑意的调侃道,“哎呦,你们两位美女就别在这里互相欣赏了,注意一下,旁边还有我这个大活人呢!”

  坐在后面的顾妙轻轻的举起手说道,“还……还有我。”

  “对对对,还有你的可爱小助手,妙妙。”

  秦雅君一脸笑意的调侃道。

  这让顾妙害羞的低下了头,她十分社恐,要不是蒋心清愿意收留她当助手,她很难找到工作。

  不过现在跟蒋心清待久了,她的社恐开始慢慢改变。

  因为蒋心清是一个很强,很有魅力,很自信的女人,仿佛将一切都不放在眼里。

  还记得,有天晚上,有几个小混混想骚扰她跟蒋心清。

  但却被蒋心清随意几下就打跑了。

  她那时候以为蒋心清是学过搏击,但后来熟悉一些后,她才明白,蒋心清学的是功夫。

  在这种面对任何事都云淡风轻的女人的熏陶下,顾妙也慢慢变得没那么社恐了。

  在顾妙看来,蒋心清几乎没有缺点,除了记忆力和数学不太好。

  蒋心清收敛思绪,看向秦雅君,浅笑道,“秦太太,既然您听到了,我就直说了,不知道可否把您取旗袍的时间往后移一个月?”

  秦雅君将手摆在眼角下面,装哭道,“清清……我可是经常来照顾你的生意,你这么对我……我……”

  “那秦太太您有什么要求?尽管说出来,我能做到的一定做到。”蒋心清眼中闪过一丝无奈。

  这位秦夫人身份尊贵,偏偏却喜欢玩这些把戏。

  若是其他人,她直接退还双倍定金,不做就行了。

  但秦雅君不仅经常来照顾她的生意,而且还对她很好。

  好的有些超出老顾客与店主的那种好。

  小时候的经历,让她对于别人的善意和恶意,异常敏锐。

  她能看得出来,秦雅君每每看她的眼神中都带着一丝心疼。

  秦太太她是一个很好的人,所以只要她的要求不过分,满足她的要求未尝不可。

  秦雅君立马喜笑颜开,“清清,其实也没什么,我就是希望你和我女儿做个朋友。”

  “朋友……”蒋心清喃喃自语,对她来说,这还真是一个陌生的词。

  她从小到大都没有朋友。

  她的童年,她的性格,她的外貌,结合在一起,变成了一朵带着毒刺的玫瑰。

  不知她底细的人,都觉得她难以接近,高不可攀。

  也有许多人知道她的身份之后,看她的眼神就会改变。

  从仰慕、自卑变成鄙夷、轻蔑。

  所以她很小就离开了那个看似繁华的家,四海为家,后来还是回到了帝都定居。

  她开了一家旗袍店,养了一只猫。

  在这里没有认识她的人,她可以偶尔逛逛街,看看人间百态。

  心情好时,就给自己放假,出去旅游,就这样一个人简单的过一辈子,就很好。

  所以,说实话,她并不需要朋友。

  林娇眼中闪过一丝诧异,原来干妈是为了这个。

  不过她也很喜欢这个姐姐,交个朋友有何不可。

  林娇大方的朝蒋心清伸出手,一脸笑意。

  “姐姐,我叫林娇,交个朋友吧!”

  听到林娇说出自己的名字,蒋心清双眸微眯,原来如此,她就说为什么会觉得这个女人熟悉。

  原来是故人的妹妹。

  “你好,我叫蒋心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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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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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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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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