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刚才那人被撞落了什么,似乎散落了一地。
“谁叫他吼我?估计要收拾好,得有一会儿呢。”羽沫好笑了下,又抚了抚前额,微微有点发痛,估计自己刚刚滑倒,突然撞过去,额头磕到了对方下巴,怪不得被吓着了呢。
“不知现在怎么生气,遇见我这么个冒失鬼。嗯,这人长得还挺高呢。”羽沫菀尔,侧身撑开了伞。
雨也小了,街上行人似乎并不多,她放缓了脚步慢慢地走。
这条路的街心处生长着一棵枝繁叶茂的老槐树,因此得名槐树街。
小城并不大,槐树街自古就是小城的中心,青石铺路,相距几十米就树了一盏古朴的槐花灯,煞是好看。
街边小店林立,多是些仿旧的老式店铺样子,挂着各色的幌子和打眼的招牌,吃的玩的一应俱全,卖的东西也大多作工精细,兴意都挺兴隆。
羽沫自小喜欢这条小街,爱它清晨时的静谧,也爱它傍晚时的喧嚣。总觉得因为有了这棵老槐树的缘故,小街一年四季充满了生机,走在街中古朴的青石板路上,往来的行人也悠然了许多。
记得小时候放了学,这条街还没有如此繁华,她每每路过那棵老槐树,都会停下脚步仰着头眯着眼看,春日枝青,夏日花开,秋日落叶,冬日白雪,一年四季在枝头寻觅星星点点碎金般的阳光。琇書網
她最喜欢槐树花开的时候,那时她便常常在书包里偷偷藏了大大小小的石砾儿,若树下无人,便会蹦蹦跳跳地砍几下,那些雪白雪白的槐花从翠绿的枝叶间零零碎碎地飘下来,她如同作了小贼般欢欢喜喜地捡起来,用白色娟帕包裹好。
有的夹在日记本里,旁边写满了少女心事。有的用细线穿成花串,挂在手腕上,成了最心爱的手饰。有的放在笔袋里,只是偶尔看一两眼,也是开心。
那香甜香甜的槐花味儿陪伴她走过无数个或寂寞或欣喜的清晨与夜晚。
初中的时候班里那个高瘦白净的学霸班草,总是偷偷看她,几次走近欲说不说的样子。
羽沫乖乖小女生,一心向学,只是不理。忽有一天课间,校草悄悄地往她手里塞了封情书,痴痴地又看了她几眼,扭头跑掉了。
羽沫当时吓得面红耳赤,还也来不及,扔了也不合适,手忙脚乱地塞进书箱,没作贼,也心虚,抬头东瞧西看,正撞上大眼睛的女班长嫉恨的眼神。
果然,刚上课,老班就走过来查了她的书桌,自然“人赃俱获”。
大眼睛女班长一脸幸灾乐祸,校草也脸色苍白地望向她。
羽沫脸皮儿薄,未语先红了脸,老班一望更是生气,课上强忍着没有发作。
放学后羽沫被留了校,老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痛陈早恋的各处害处,羽沫绞着手,低头不语,希望以良好的态度熬过这一关,被老班从轻发落。
没想到,一直躲在办公室外面的校草,不但偷听,还以猪队友的思维突然挺身而出,红着脸开始向老班宣讲少年恋爱自古有之的各类名家经典。
于是事件升级,两个人不但同时被狠狠教育了一番,还被责令认真写检查,事后又请来家长带回去管教。
小女孩平生第一次经历这般羞愧,本无早恋之情,都无辜被牵连,待到父母老师教训,却越解释越像掩饰,越分辩越像编故事,那委屈道也不明说也不清,无处发泄,气得跑来老槐树底下,背着人伤心地大哭一场。
那天素净轻盈的槐花如雪飘落,纤弱美丽,洁白芬芳。
小姑娘少年初识愁滋味,悄悄地用削笔刀在槐树上刻下了“沫沫”两个小字,有自怜自叹之意。
后来自然是百般懊悔自己的轻率行为。
此刻,她站在槐树旁,伸出手慢慢地抚摸,“沫沫”两个字,随着树龄增长,早已由浅变深,笔道纵横了。
那么浅的伤痕,经时累月,已然沧桑。
她又摸了摸,也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这么喜欢来这里。
或许早已把这棵槐树当作了自己的知己,毕竟它听了自己那么多年的秘密。
或许是因为心里的伤口也象树身上的“沫沫”二字,早也变得这么很深了,可惜却从没有人肯这么靠近,这么温柔地安抚。
岁月让伤口不断变深,但是伤口依然会慢慢愈合。羽沫这么想着,心里宽慰许多,那小小的伤痕对于树的一生算得了什么呢,这里不一直是槐叶婆娑,槐花飘香么。
“我也会的。”羽沫轻声道。
路过槐树,走到小街尽头,羽沫的家就藏在小巷深处,周围高楼林立,这里慢慢变得狭窄逼仄,却依然安静。
推开老旧的院门,是一座小小的院落,院墙不高,院内有棵老葡萄架绿意盈盈,迎面三间平房长年沐风栉雨已显老态。
屋内的装修很是简单,实木地板,雪白的墙,迎面挂了幅羽沫父亲手书的字画,也没有什么高档的家具,只有厅里那一整面高高的书柜古朴大气,可惜一排排旧书早已蒙尘。
羽沫的父亲曾是间杂志社的编辑,学问渊博,为人老派,交游不多,一生只酷爱藏书,没想到四年前突然昏倒后,就一直缠绵病榻,虽经羽沫和妈妈百般照料,也未能好转,一年前已去世。
羽沫眼睛好时,父亲经常口传手授,希望爱女读书上进,有所修为。
这些书曾是父女两人的至爱,俩人执书谈笑的画面曾是这间小院里往昔最温馨的画面。
只可惜这两年屡经家庭变故,生活拮据惨淡,羽沫又有眼疾,这些书也早已无人问津了。
羽沫的屋子在左面,小小一间,收拾得干净素朴,她刚换了家常衣服,就听见她妈在小院里的厨房喊她帮忙。羽沫忙洗了手走出来端饭。
饭桌上,老妈唠叨依旧:“你上的这个盲打课快结课了吧?电脑学得怎么样了?你舅舅在丁香巷复印社给你找了个活儿,不太累,你去试试,你也大了,好歹要学会自力更生,能养活自己。”
“我知道了。课快结了,不过再上几周罢了。哪天我能去那个复印社上班?”她低头应着,端着碗细嚼慢咽。
“羽沫,怎么了?情绪不高哦。”她妈伸手摸了摸女儿细瓷般光洁的脸颊,姑娘真是长大了,“碰见不开心的事了?”
“被人撞了一下,好像脚踝肿了。”羽沫皱眉吸气,撇了下嘴,“那个人真讨厌,自己一点没伤着,还大声冲我嚷嚷,不过,声音倒是蛮好听的,有磁性,挺性感。”
羽沫妈听得羽沫娇嗔,觉得又可气又可笑,使劲戳了戳羽沫的头:“你傻不傻啊?脚踝肿得厉害吗?不早说,进家就应该涂点药,弄不好明天走不了路了。”说着起身去拿药。
羽沫也低头笑:“先吃饭吧。不太疼了。”
“我看看厉害吗?哎哟,可不肿了吗?你先把药涂上吧。”
羽沫接过药来,慢慢地揉。
羽沫妈沿着羽沫纤细莹白的脚踝往上看,女孩家长大了,就是与小时不一样了。
小时候羽沫也好看,肉嘟嘟的胖女娃儿,笑起来眉眼弯弯,总爱牵着父亲的衣角撒娇卖萌。
现在长开了,没了婴儿肥,身材楚楚动人,一头黑亮的长发,神态清纯妩媚,只可惜这一双眼睛如此清秀,却是有眼疾,看不大清楚的。不由地叹了口气。
侧身坐在羽沫身边,拍了拍羽沫的手问:“再过两个月就满二十了吧?大生日呢,说说,打算怎么庆祝?”
“和老妈在一起,怎么过都好。”羽沫微笑,用头蹭了蹭母亲的手。
“可是也不能一辈子都和老妈过啊。”羽沫妈笑,“儿女长大了,都要有自己的家。羽沫,这女孩嫁人,如同第二次投胎,不说找个像父母一样疼你的人,也要找个有能力照顾你的人,婚姻很漫长,也很现实,你懂吗?”
“你和爸爸就挺好,青梅竹马,彼此懂得,嫁了自己爱的人,这一生才怎么过都是好。”羽沫把药收好,慢慢拧紧瓶盖,“而且我才刚刚二十岁,还小呢,妈,你也太操心了。”
“可是你的眼睛……”羽沫妈叹了口气,“可以先见见啊,有合适的也不能错过。咱耽误不起。”
羽沫低头不语,脸上渐渐少了笑容。
“你温姨给你介绍的那个人,你怎么想的?有房子,工作也好,最主要的是人健健康康的,今后也能照顾你,我是觉得条件还可以的。至于人品呢,你先接触几次看看,我想温姨咱总是信得过的。”
“妈。”羽沫用筷子搅着碗里的米粒,“我舍不得现在的日子,我喜欢和您相依为命。”
“你已经长大了,婚姻大事你早打算比晚打算好。我怕你错过好年纪,羽沫,咱要现实点。”
“妈,吃饭吧,一会儿凉了。您说的,我都明白了。”
“那你怎么想的呢?到底要不要见见?”
“我还小呢,”羽沫抱了她妈一下,勉强撒了个娇,心下隐隐飘过一丝难过,“您让我先把工作稳定下来,行不行?”
“那你温姨那怎么回话呢?”她妈迟疑了一下,还是问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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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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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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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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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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