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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玄幻小说>从纸扎人开始>第十四章 仗义每多屠狗辈
  在他身后,是一个风姿绰约的女人。

  一身淡紫色散花水雾百褶裙,身披白色的薄烟纱,肩若削成,腰若约素,肌若凝脂,气若幽兰。

  眉心上有颗红痣,更添风情万种。

  女人走来时,腰胯轻轻扭动,大腿处轻纱时不时晃动,风情万种。

  前世方白看多了扭胯舞,今生第一次发现,原来胯可以扭得如此好看。

  大腿轻纱处的风情万种,方白的评价是。

  ——绝。

  尤其是眉心处红痣,只有芝麻大小,但放在那张脸上,给人妩媚之感。

  “一间上房,两个精通弹奏的姑娘。”秦枫熟门熟路,竖起两根手指。

  女人捂嘴轻笑:“公子,如今只有两个精通琵琶的姑娘了,不知两位公子是否愿意?”

  “愿意,愿意,再来上一壶好酒,两叠小菜。”秦枫双手背在后面,不像书生,反倒像个老客。

  女人摇摆着腰肢走了。

  方白回头道:“我俩就点一个房间?”

  这有点不太好吧……

  大越国什么时候民风如此开放了?

  “方兄,听曲儿聊天,难道还得两个房间,咱俩隔墙而立,说话全靠吼,那不是失了风度了。”秦枫用奇怪的眼神道。

  方白一愣:“这不是风月场所?”

  这么一说,秦枫就明白了。

  “方兄,这个我得和你解释一下,咱们大越国的风月场所,一直分为两种,就像这春雨阁,有的是卖艺不卖身,有的是卖身不卖艺,难不成方兄要去另外一种?”

  方白陷入沉默。

  “方兄要的那种,春雨阁也有,不过才情可就一般了,要不后半夜……”秦枫还想说什么。

  方白打断道:“听曲儿挺好。”

  这个时候,开始那个女人又来了。

  “二位公子,上房已经布置好了。姑娘们正在梳妆打扮,两位公子随我来。”

  女人摇动着杨柳腰,在前面带路。

  方白和秦枫跟在后面。

  周围都是阵阵檀香味,伴随着乐器的弹奏声,听在耳中,与檀香味融为一体,令人有种飘飘欲仙之感。

  时不时的过去两位姑娘,手中拿着精致乐器,或抱着琵琶弦琴,或拿着长笛古箫,摆动着杨柳腰,轻纱之下别有风情。

  方白头一次流连于此,兴趣大涨。

  不多时,女人就带着他们进到古色古香的房间。

  房间内,陈设精致而华贵。

  柱子上缠绕着淡粉轻纱,桌子上摆着出自名镇的瓷器。

  两把黄花梨椅子摆放整齐,上面铺着金丝软垫,两把椅子中间摆放着小茶几,茶几上有两壶美酒、两叠小菜。

  “两位公子,稍等。”女人手上挽着轻纱,面朝方白,以后退姿态出了房间,顺手将房门掩上。

  “来,方兄,坐!”秦枫熟练的坐到一张椅子上,给方白满了一杯酒。

  每一个动作都很熟练,除了扑面而来的书生气之外,还有一种老客的感觉。

  方白坐在旁边,仰头将美酒一饮而尽:“秦兄,你有没有考虑过一个问题?”

  “什么?”秦枫放下酒杯。

  “或许……你被赶出书院,并不是因为写了诗骂书院。”方白意有所指。

  秦枫也是个聪明人,哪能听不出意思,摇头道:“方兄,你可不知道我当初骂得多狠。”ωωω.χΙυΜЬ.Cǒm

  这么一说,方白反倒是来了兴趣,催促秦枫说说。

  “一句话,得罪了书院所有人。”

  秦枫又喝了一口酒,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一只手提着酒杯,另一只手指着前方,朗声道:“书生不如草莽匪,寒窗白首又何益!”

  些许是喝得多了,秦枫又坐回椅子摇头晃脑:“当时热血上头,也不讲究什么文采,就随意写了首生平最差的诗,但也是最畅快的。”

  方白靠在椅子上,细细咀嚼这首诗。

  上半句将书生与山匪相比,甚至说书生不如山匪,下半句又说读书读到白头又有什么用,当着书院的面骂出来,确实很伤颜面。

  但……骂得还是太轻了。

  “你们读书人,骂人还是骂得委婉了。”方白吃口小菜,喝口美酒。

  “听方兄的意思,还能骂得更狠,方兄,我虽然被书院赶出来,一身才气还是有的,我并非看不起方兄的意思,只是咱俩行当不同。”秦枫瞪着眼。

  文人相轻,自古而然。

  在秦枫眼中,方白虽然不是文人,但说他骂得不够狠,那就是说他诗不好。

  这首诗是他随意而作,却也不能让不懂行的指责。

  方白今天也喝得稍多,被这么一说,来了心气:“秦兄,不是我说得直白,确实不太狠。”

  “方兄,要不来一首?”秦枫道。

  “这不太好吧,我也不是你们这一行的。”方白摆了摆手,表示不好。

  读书人有时候较起真来,那是八匹马都拉不回来。

  秦枫拉住方白的手:“方兄,请务必来一首。”

  都到这个时间了,酒早就过了三巡,菜也过了五味,方白也有点高了。

  他看秦枫死乞白赖的要一首诗,酒劲蹭一下就上来了。

  “行,我就来一首。”方白站了起来,提着白玉般的酒壶,缓缓踱步。

  要诗,好!

  回过神来,酒壶倒灌,酒水入喉。

  一首在前世出名的对联缓缓说出……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这不是诗,只是一副对联。

  在前世关于这首诗的描述,还有个小故事。

  相传天启二年,桂林皇亲宗室素来骄横,好养恶犬,其家奴也越发骄横,竟当街放狗撕咬路人,惹得天怒人怨。

  一个秀才被恶犬追咬,幸得一个屠户搭救,斩了恶犬,屠户却吃了官司。

  曹学佺审理此案,判屠户无罪,而秀才却为了横财改了口供。

  曹学佺大怒,杖击秀才,使他吐露实情,愤而写下“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的千古佳句。

  虽是对联,但用在这里,却是合情合理。

  秦枫抬着酒杯的手僵在半空,里面的酒水洒出,湿了胸前衣衫。

  他却浑然不觉,脑海中泛起滔天巨浪,什么声音都没有了,唯有刚才方白说的那句诗扔在振聋发聩。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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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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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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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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