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满脑子想的都是刚刚沈昭在所有人面前说自己已经打了结婚报告,并且还通过政审的场景。
他还说,“现在之所以还没结婚,是因为夏夏还没有认可我。”
所以,沈昭一直等待着的,是他的认可吗?
难道沈昭一点儿都不介意,未来的另一半脸上长了一块大疤?
“会不会骑自行车?”沈昭低头看着林夏,开口问。
“会。”林夏连小汽车都会开,更何况小小一个自行车,立马应了。
但目光触及二八大杠的高度,她的身高怕是不够,连忙低下头说,“但是,我不是很熟,乡下没有自行车。”
“那你坐好,我带你回去。”
“好。”
自行车后座上没有座椅,林夏要坐的位置是自行车车头的杠条,沈昭骑车的时候是圈她到怀中的姿势。
八零年代的县城里面,是青石砖铺就的道路,自行车骑在上面遇到不平整的石头,就会轻轻地颠簸一下。
林夏小心翼翼的抓着车头,尽量让自己不要动,免得晃动车头让沈昭偏移方向。
回去的路上,两人没有说话,也没有目光的对视。
林夏其实心里有很多问题想要问沈昭,但沉默了好半天还是没有问。
沈昭刚开始也没有说话,因为吃不准林夏对他擅自打结婚报告这件事儿的反应。
不过,骑了一会儿之后他主动开口解释说,“结婚报告是在和我父母见面时候就打好的,下来的很快,我本来想等你同意之后再拿出来,
但今天朱家一直拿你我关系诟病,所以我决定还是先拿出来把这事儿应付过去,我不会勉强你,等你愿意咱们再结婚。”
“原来是这样。”
“嗯。”
也不怪林夏一直无法接受沈昭的感情,她在二十一世纪的生活,非常单一。
单身将近三十年,因为她无法爱上一个男人,读书的时候顾着埋头读书,因为她知道知识改变命运,只有多赚钱才能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好。
后来工作了,林夏心里的想法就是拼命工作,靠男人始终是靠不住的,她见证了身边无数男人功成名就出轨,或是穷困潦倒惦记着心中的白月光。
渐渐地,林夏也就习惯了一个人。
在没有任何恋爱的基础上,让她去接受一个男人,这对于她来说,实在是有些困难。
当自行车开到自家门前的巷子口,林夏赶忙说,“就在这里停下,把我放下来。”
和沈昭之间的关系,林夏从一开始的认定两个人不会有交集之后,经过这次事件就发生了一个情绪转换,变成了当朋友也不错,至少沈昭这个人靠得住,在危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
但他们现在的关系,还是不宜太过亲密,尤其在家附近有邻居看着,让她坐在沈昭自行车的杠条上,她会觉得非常不自在。
沈昭也没勉强,当林夏说出口的第一瞬间,他就不再踩踏板,轻轻按下刹车,长腿踏在地板砖上,尽量把车子停的稳稳当当。
“方不方便留我吃一口饭?”
沈昭将自行车推进林夏的小院子里面。
毕竟沈昭刚刚帮了自己,林夏也说不出口要将他拒之门外的话,点了点头,“我去做饭。”
晚饭的食材林夏一早就准备好,现在只要做就可以,她利落地生起火,先用猪油煎一个鸡蛋,然后把鸡蛋捞出来,锅里留油,放入腌制好的肉丝和木耳煸炒,再放入热水慢慢烹煮。
用煎鸡蛋的油来煮汤,煮好之后汤会是漂亮的酯化色。
这热水林夏用的也不是普通热水,而是加了灵泉的水。
沈昭是一个军人,常年保家卫国,是这个国家运转的基石,多喝点儿灵泉强身健体。
林夏刚刚把锅盖盖上,男人的身影就从外面走进来,灶屋里面是有电灯的,只是这个年代的灯泡都普遍比较昏暗,男人高大的身躯,顿时将灶屋内昏黄的电灯光芒挡住。
他的眼神平静无波,说,“你叔叔和你堂妹来找你,我让她们先进来说话。”
沈昭皮相非常好,长得也很高大,再加上他是一个现役军人,给人非常大的威压,林光荣和林小兰就像两个鹌鹑一样跟在他后面,压根不敢造次。
“我在外面等你,有什么事儿喊我。”沈昭低低地和林夏交代一声。
说完,他就转身去了外面,完全把林光荣和林小兰两个当成空气,走之前,冷漠的目光扫过林小兰,仿佛警告她不要动手动脚似的。m.xiumb.com
“小夏。”林光荣有些心虚地喊了林夏一声。
林夏没有答应他,眼神冷冷地看着林光荣旁边的林小兰,说了句,“如果你们今天过来是为了给朱东方求情,我劝你们不要开这个口,求了也是白求。”
说完,她看也不再看他们俩,背对着灶台把锅里的木耳肉丝汤盛出来。
林小兰从小欺负原主,欺负惯了,现在见林夏不理她,有些没好气的说,“爸,你看看吧,当初咱妈就说了,让你不要帮别人养孩子,别人家的孩子都是白眼狼,你还不信,
咱们家怎么说也是把林夏养大的,咱们这么大老远的赶过来,你还生着病呢,现在饿得肚子咕咕叫,她也没有开口留咱们吃饭的意思,这还是人吗?
现在她有了别的野男人,干啥都紧着自己和野男人,我妈没说错吧,林夏这就是个白眼狼,她那个野男人也不是个人,都是些恩将仇报的东西。”
对于林夏高烧之后醒来,做的这些事情,林光荣是完全没有料到的。
虽然林光荣从前天天在外面干农活儿,对家里的事情了解不多,但光看林夏现在退婚之后,果断搬到镇上住,然后读高中的行为。
林光荣就能感觉到这个侄女明显的变化。
特别是林夏现在的眼神,虽然是看着他们的,那瞳孔中透着的冷却让人不寒而栗,仿佛他们根本不是和她相依为命长大的亲人,而是杀人凶手。
林小兰说的这些话,林夏压根不想去回应,只当他们不存在。
做好了汤之后,她又快速地煎了一个豆腐,然后喊,“沈昭,进来吃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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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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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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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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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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