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实在是有些好奇隔壁这位“老爷爷”的身份。
“谭婶子,真是冒昧啊!我想问问您家先生姓甚名谁?实在是这两天你送过来的礼物都非常贵重,我不知道怎么回礼,所以想要过来问清楚。”
在林夏问这个问题的时候,谭妈下意识的停顿了一下,然后才说,“他姓杜。”
沈昭同谭妈交代过,不能暴露他的身份,谭妈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却也明白沈家的身份太招摇,不要随便暴露出去,索性就把沈昭外公的身份说给林夏听。
至于沈昭要拿什么样的马甲去告诉林夏,那就等会儿再去问问沈昭。
平常林夏问什么,谭妈都是热情的回复,但此时却只剩下三个字“他姓杜”,林夏猜测他应该就是米静口中“杜家”的人,在这附近都是杜家的房子。
大概了解之后,林夏也很识趣没有再多问。
“夏夏,你的这酱排骨是怎么做的?和我说说,改天我也做给我的小孙子,上回吃了你的芹菜饺子,他嚷嚷着还想再吃呢。”
谭妈把注意力放回到吃的上面。
“排骨、鸡蛋、土豆、莲藕都是普通的食材,重点在香料,里面加了八角、桂皮、丁香,还放了栀子等,再用文火和大锅炖制,
等煮好之后不能揭锅盖,等先密封好,熄掉火在锅里面焖煮一晚上,等第二天要吃的时候开火加热再揭开锅盖,这样闷出来的酱排骨才算是完全入味了。”
林夏做菜是分步骤的,每一步都做的非常细致,而且费心。
她的观点就是要么不做,一旦做了就一定要做到最好,不能马马虎虎了事。
两本医书,林夏可不会认为自己是因为人家不知道医书的价值,才让她捡了漏。
人家肯定是知道她钻研医学,所以特地送过来的,隔壁的“老爷爷”对她这么好,她也要懂得知恩图报才行。
谭妈听了林夏的步骤之后,肯定地点点头,高兴地抱着盆子进去了。
林夏在后面看了也是非常高兴,这一大锅东西,林夏不少灵泉水进去,不止是耗费心力那么简单,虽然比起送她的两本医书不值一提,但只要谭妈和“杜爷爷”喜欢,她就高兴。
原本林夏也只是好奇,现在知道了对方的身份之后,也不再去多想这件事情,安安心心的吃饭看书。
隔壁院子里,沈昭对他成了“赵励老爹”之后,又成了他外公的事儿毫不知情。
见谭妈从门口端了菜上来,忍不住说一句,“给我上碗宽饭!”
“你知道今天做的什么吗?”谭妈把盖好盖子的瓦罐放在桌上,准备去灶屋拿碗筷过来。
酱排骨是刚刚出锅的,还有些发烫。
沈昭眉下一动,他哪能不知道做的什么,昨晚夜探林夏家里的时候就看过了。
但他没告诉谭妈,只淡淡说,“你也坐下一起吃。”
“哎。”
谭妈也没矫情,她平常想要回去和家人一起吃,就不上桌,但今天林夏做的这酱排骨太香了,她也想尝尝香味儿。
试吃了几口之后,谭妈忍不住说,“这酱排骨我也吃过不少,但都是往里头加酱料,还没有见过加香料的,在门外问了怎么做,心里还疑惑为什么要加香料,
现在尝尝这味道,我就知道为什么了,肉有腥味,但加了香料之后就能让肉排的味道更佳醇厚,提味,而且这香料的味道掌控的刚刚好,没有夺走排骨本来的鲜。”
沈昭早就知道林夏今天做的这锅酱排骨是昨晚就开始准备的,又听谭妈说起林夏做菜的步骤,嘴角浮现出一丝淡笑,点点头,“嗯,细致。”
比起排骨,沈昭更喜欢吃的是莲藕和土豆,全部被卤汁包裹入味,还带了一点点辣,让人忍不住吃了还想再吃。
一碗宽饭很快见底,沈昭又再来了一碗。
谭妈彻底被林夏的厨艺折服,见沈昭也喜欢,开玩笑似的说着,“少爷,您是不是对隔壁的林夏有意思啊?要是您真把她给娶回家,这么好的厨艺就不用担心哪天吃不到了。
我看林夏上进又努力,你爸妈肯定喜欢,而且她现在单身一人,您与其这样隐瞒身份住在隔壁,不如喜欢就赶紧拿下啊,她一个人住着也挺不安全的。”
谭妈觉得,以沈家现在的地位,还有沈昭现在的成就,沈昭完全不需要去找一个强强联合的家庭。
但他需要一个知冷知热的妻子,林夏就挺不错的,会做菜,以后沈父沈母也应该会喜欢。
等嫁给沈昭以后,林夏也不用那么辛苦的读书、学习了,她这一辈子都无忧。
还有……
虽然林夏脸上有疤,但为人不错,谭妈从来没有见过沈昭对哪个女孩子这么上心,他肯定是喜欢上林夏了。
“正是因为她上进,所以她的天地不在厨房,也不在沈家。”
谁料沈昭却这样说。
这……
谭妈有些不敢接话了,沈昭这是对隔壁姑娘没意思?
其实谭妈想的没错,沈昭也想把林夏娶回家,可不愿意的人不是沈昭,而是林夏。
“你刚才说的不错,她一个女孩子独居在隔壁确实挺不安全的。”沈昭依然十分大方,说,“你去把我那把瑞士军刀送给林夏,让她拿着防身。”
谭妈,“……”
再这样下去,沈昭身边所有珍惜的东西都要被搬到隔壁去了。
要是真不喜欢,会送这么多好的珍贵的东西?
不过谭妈还是遵照沈昭的意思,把特地从国外带回来的瑞士军刀给林夏送了过去。
林夏打开盒子之后,发现里面是一把军刀,那军刀锋利凌冽,让她的脑子里一闪过过某个男人的脸。
真是沈昭最近在她生活里出现的次数太频繁了,才让她频频想起这个人,林夏把注意力放回到军刀身上……
这军刀寒铁打造,看上去有些年头,产自瑞士,应该是非常珍贵的东西。
林夏之所以知道,是因为上一世她的一把手术刀也价格昂贵,动辄一辆车的价钱,如果不是院里出钱买,这东西对于普通人来说,根本不属于能消费的起的东西。
隔壁送来的这把瑞士军刀,价值只会比她的手术刀更贵。wWW.ΧìǔΜЬ.CǒΜ
“谭婶子,这两本医书我都很喜欢,实不相瞒我对中医非常感兴趣,一直想看失传已久的孤本,所以我拿着这两套书,实在是说不出我不收这样的话,
但是我就是一个无父无母,也没家底的小姑娘,送我这么贵重的礼物我还不起,只有每天用心做饭送过来,也是你们家不嫌弃,只要我还住在这里我就天天给你送。”
一看就价值高昂的东西林夏想的很清楚,之前的医书,是她无法拒绝的,但其他东西她不能再收了。
于是林夏十分诚恳地说,“但是,这次的东西也太贵重了,我实在受不起,也受之有愧,我心里很谢谢你们看得起我,我心领了,但是这份礼物我不能再收了!”
谭妈看向林夏的眼神,非常认真清澈,便知道这都是林夏的真心话。
她心里更加喜欢上了林夏,这些年,为了沈昭的身份前赴后继的不在少数,都是因为人性贪婪。
但林夏不一样,她进退有度,理智诚恳。
本来还以为林夏拒绝了这东西,沈昭会有些不高兴,但谭妈和沈昭说了之后,他却露出一丝微笑,点点头,“嗯,知道了。”
然后沈昭也没什么表情,又接着去后院看星星了。
谭妈摸了摸头,一头雾水,实在摸不准沈昭心里在想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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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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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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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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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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