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着望着,他的双眼有点模糊。
刘伍六自嘲的笑了下,自己一个大老爷们,咋这么婆婆妈妈了。
这孩子出息了,以后会走的很远,我应该为他高兴的,刘伍六心里面如此想着。
歌舞厅的事,林宇很久都没掺和了。
刚才林宇主动说起歌舞厅,刘伍六心里还疑惑,但很快就明白了。
林宇这是想趁着自己离开北三巷前,再帮他做点事,把歌舞厅的麻烦给处理掉。
刘伍六望着林宇离开,继续在天台独自坐了会。
等到再站起身的时候,眼中流露出一抹狠厉。
夜幕下。
刘伍六拖着一条瘸腿,离开了天台。
……
回到房间内,林宇取下墙上挂着的一个面具,拿在手上看了看。
面具是一个猴脸,上面很多地方都褪了色,看起来有些丑陋。
这个面具是刘伍六给他的。
歌舞厅那种地方,戴着面具隐藏身份,很有必要。
而且林宇是学院内训练的学生,出现在那种地方也不合适。
关于面具上的猴脸,林宇听刘伍六提起过。
说是源于黄金时代流传的一个神话故事。
有只修炼得道的猴子,因为触犯天规,被惩罚护送一个和尚去西天取经。
取经路上,猴子降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劫难,最终取得真经,终成神明。
后来世人都尊称这只猴子为“大圣”。
每当妖魔再起,世人皆呼孙大圣!
这个神话故事在黄金时代深入人心,但灾变后人类对异兽的恐惧与日俱增,这类故事就没人再说起过了。
人类与异兽早已势不两立!
对任何兽类,大家都不会再有好感。
而那降妖除魔的猴子,会不会也是异兽,只是后来被故事美化了而已。
自然像这类神话故事,也就不会再被提起。
如今,很少有人听说过这个故事。
如果不是刘伍六偶然说到,林宇也不知道这个面具背后还有传说故事加持。
那时听到这个故事,林宇就给戴上面具后的他,起了个名叫大圣。
或许林宇心里也憧憬过所谓的降妖除魔。
但更重要的是,他这样出现在歌舞厅,不会沾上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林宇将面具先放在了一边,从抽屉里拿出几把小刀。
他熟练的将那些小刀分别藏在衣服各处。
双袖都各藏了一把,身后腰上藏了2把,还有腿上也绑了一把刀。
从小就经历过安置区的动荡时期,对任何可能潜在的危险,林宇都必须要更加谨慎。
歌舞厅可不是什么好地方,去那里可不是为了唱歌跳舞。
藏好刀,林宇拿上面具,出门下楼,走向北三巷尽头。
黑暗的夜幕下,那里看不到任何光亮。
林宇在黑夜中戴上面具。
六宇歌舞厅的大圣归来了。
……
林宇一直往黑夜深处走去,转过巷角,黯淡的霓虹招牌闪烁着微弱的光芒,指引着人进入。
在黑暗中,招牌上的几个字还是很清晰就能辨别出来。
六宇歌舞厅!
当初取这个名字的时候,刘伍六从自己和林宇的名字中,各拿出了一个字。
从这名字中也能知道,歌舞厅和他们2人都离不开关系。
虽然看外面红红绿绿的招牌,和歌舞厅这个名字,可能会让人有不可描述的联想。
但刘伍六和林宇,可没那个心思,真在这弄个歌舞厅。
站在外人的视角,苏墨他们今天看到安置区,可能会有很多感想。可他们眼中的安置区,还远远不是全部。
曾经很长的时间,安置区都游走在暴力与秩序的边缘。
为了争抢本就不多的食物和资源,暴力是最直接的手段。
人的野性被激发,争抢,斗殴,杀戮,这些时刻都在安置区内发生着。
而这也催生出了安置区暴乱的另一面,并一直延续至今。
尽管随着安置区逐渐改善后,安全署对安置区的管控有所加强,但这种野性的斗杀,还是以某种形式被保留了下来。
所谓的歌舞厅,不过是为了避免引起安全署的注意。
真正的歌舞厅里面,其实是独属于安置区的狂欢。
从字面上来说,这里可以被叫做竞技场,也可以被叫做决斗场或者格斗场,甚至也可以说这里是赌场。
不管叫什么,改变不了的是,歌舞厅里面厮杀争斗的基因。
在歌舞厅,2人上台决斗,决出的不止是胜负,还有谁的命更硬。
每次决斗,看客们也纷纷下注,赌也成为了歌舞厅的一部分。
从刘伍六来安置区,在北三巷站稳脚跟。
歌舞厅的生意也就随之开始了。
林宇在学院训练的费用,大多都是从这歌舞厅中挣来的。
最初的时候,林宇都会戴着面具以大圣的身份登场去搏杀,他的很多实战经验都是从这种真实的搏杀中历练而来的。
刚开始的那段时间,歌舞厅的生意并不好,林宇的对手都比他强。
每次结束,林宇全身伤痕累累,还要继续学院的训练。
看到林宇受伤,刘伍六也很心疼,但没办法,歌舞厅和他们都得生存下去。
林宇要想留在学院,只有这样才能挣到足够的学费。
挺过那段时间,林宇快速成长,打败的人越来越多,他的对手越来越少。
歌舞厅的生意也开始好转。
戴着猴脸面具的大圣,成了六宇歌舞厅的招牌,很多人闻名而来,歌舞厅人气爆棚。
林宇在歌舞厅从未以真面目示人,只有刘伍六身边少数几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这样做除了避免麻烦外,还有就是林宇身在学院。
学院那边和安全署保持着相同的态度,禁止参与歌舞厅的这种格斗。
但林宇没有选择,他的每一步只能从厮杀中走出来。
等歌舞厅步入正轨后,林宇专注训练提升,就很少来歌舞厅了。
偶尔过来,也是为了想从真实的厮杀中,积累更多实战经验。
而今天过来,林宇是来解决些麻烦。wWW.ΧìǔΜЬ.CǒΜ
林宇不在的这段时间,北三巷附近进来了一个人。
从刘伍六的人口中,林宇知道这人外号叫老鬼,刚来就抢起了生意,还带手下砸了刘伍六的场子。
据说那老鬼手下有3个大汉实力很强,刘伍六这边的人竟然每一个是对手,在格斗台上毫无反手之力。
连续几场之后,六宇歌舞厅这边的人气,很快就被抢过去了。
没了人气也就没了观众下注,这样下去六宇歌舞厅撑不了多久。
这对林宇影响不大,但刘伍六还要生活在安置区。
要是刘伍六一直被附近那老鬼压着,他在北三巷的威严,早晚有天会耗尽。
到时候难保不会有人趁机对付刘伍六。
这些年,刘伍六做过好事也做过恶事,不保证不会有仇家想要对他下手。
这也是林宇要来歌舞厅的原因,解决掉老鬼是一方面,还有也是要借机压下那些蠢蠢欲动的人。
只要六宇歌舞厅在,刘伍六就还是那个刘伍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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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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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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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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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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