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一起吃睡,一起光膀子洗澡的兄弟……喜欢……男人?
一想到这,大家的眼神不自觉的微妙了起来。
反倒是冯刚觉得该避嫌的尤沉楹,冷静的不像是一个少女,
难道她没听懂?
还好还好,要是让老大知道了,免不了要在床上躺个个把月的。
作为新世纪女性,尤沉楹表示对这事是有点惊奇,但和吴志勇他们的惊奇不是一样的,
毕竟这可是自己在这个时代第一次听到兔爷这词,
在现代同性恋人不在少数,社会对这一人群的包容度都提高了很多,
“这老谢怎么会和兔爷搅和到一块了?”
吴志勇首先提出疑问。
“老谢是自愿的?”
“他主动跟人家回家的?然后把药行交给一个不靠谱的?”
冯刚每次刚想回答,就被新的问题打断,
“这事说来话长,要说不是自愿的好像也不对,反正事出有因,他不得不为。”冯刚收起幸灾乐祸,转而眼里有着浓浓的担心。
吴志勇见大家还想问什么,连忙出声道:“你们别说话了,好好听他讲完。”
接下来,随着冯刚的诉说,大家真可谓是听了一场大戏似的,心情都跟着起伏不定。
其实事情也挺简单的,或者也挺狗血的,
就是七月半中元节的时候,岳卢城里举行祭祖,随后就是烧纸锭,放河灯之类的习俗。
那天也是凑巧,冯志刚交代好仓库的事,晚上就约着谢志辉一起喝了点酒,也算应应节气了,
两人吃完饭,喝完酒要是就这样回去倒还不会发生接下来的事,
偏偏两人见街上热闹,于是慢慢的逛着解酒气,
之后来到河边看人家放花灯,你说说,两个大男人看什么花灯啊,
可偏偏两人矫情了一回,嫌弃烧纸钱处烟雾缭绕,呛死个人,还是放花灯好看,
于是就这样走到了河边,刚开始还没什么,还觉得花灯月色下挺好看,m.χIùmЬ.CǒM
等时辰差不多,准备打道回府的时候,就听河里传来“扑通”一声,
紧接着就在他们旁边不远处传来一阵惊慌失措的呼救声,
“少爷!”
“救命啊!”
“有人落水了!”
岸上两个小厮打扮的人急得跳脚,
想救人,可是自己又不会游泳,就在急得团团转,到处找木棍的时候,
就见一个人影从自己眼前掠过,接着就见一个人越过他们,没有迟疑的跳进水里,
很快就游到不时挣扎着冒出半颗头颅的少爷身边,
只见那人避开少爷乱抓的手,揪住衣领让少爷的脸露出了水面,游回了岸边,
两个小厮连忙将自家少爷拉出水面,就是一阵哭天喊地。
“呜呜呜!少爷,你没事吧!”
“咳咳”回答他们的地上男子的咳嗽,
张齐轩呛咳着,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空气,这才让火烧火燎的肺部舒服了点。
“本少爷要你们有何用,关键时候用不上,咳咳……”
两个小厮面对少爷的怒火,鹌鹑似的缩着脑袋,
心里却在庆幸,还好少爷没事,不然的话……
想到可能的后果,两人头垂的更低,身体颤栗起来。
冯刚看着湿透了的谢志辉,就连头发丝都在滴着水,“你没事吧?行啊,小子,认识你那么多年,还不知道你会游泳呢,什么时候也教教我啊!”
“行啊,一百两包教会,拿钱来!”
谢志辉把身前的头发撩到身后,拧着湿漉漉的袖子,
湿了的衣服紧贴在身上,难受的紧,两人也就说笑着离开了,
可是两人不知道的是,身后一双眼睛灼灼的盯着那个湿透的背影,二十五六岁的年纪,比自己大不了多少。
身材高大却不粗犷,有力的双臂垂在身侧,就连随意撩动发丝的动作,让张齐轩的心尖紧缩了一阵!
水滴顺着坚毅的下颌滴落!在张齐轩心里漾起阵阵涟漪。
“他是谁?”
“啊?”少爷的低喃,两个小厮都没听清。
“救我的那人是谁?”张齐轩怔怔的看着那人消失的方向,
带着水渍的脚印一直延伸到人群里,再也看不到踪影。
“快,去打听,那人是谁?事无巨细打听清楚!”
“啊?哦哦!好!我这就去!”
望着小厮跑走的身影,张齐轩捂住快要跳出胸腔的心脏,大口喘着气。
把剩下的唯一一个小厮吓得够呛:“少爷,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您衣服都湿透了,咱们快回府上换了吧!”
德济药行在岳卢郡算是小有名气的,谢志辉是药行的管事,
知道他的大有人在,所以张齐轩回到府上沐浴更衣出来的时候,
之前派去打听的小厮就已经回来了,
“少爷,打听到了,那人叫谢志辉,只知道是德济药行的管事,不是岳卢人氏,至于是哪里的人,就不知道了,打听不出来。”
原来……他叫谢志辉!
于是第二天,住在药行里的谢志辉,清晨从里推开药行的门时,
眼睛暂且还没没适应清晨刺眼的光束,就听到门外一个温和的声音响起:“恩公!”
在张齐轩眼里,站在阳光下的谢志辉,出奇的神圣不可侵犯,
微皱的眉头,给刚毅的脸上添了一抹愁绪,张齐轩想伸手替他抚平。
从这次开始,德济药行就成了张齐轩每天都要打卡报到的地方,
他来了这里也不干什么,要么掏出一张不知道哪里来的药方,买药,然后一坐就是大半天,
要么提着食盒称是府上新研制的糕点,想让恩公尝尝,
要么在谢志辉忙碌的时候,替他招呼客人。
谢志辉不是没有拒绝过,毕竟人家第一天就携重礼上门,该感谢的也感谢了。
实在也没必要再承这些情的,
可是架不住人家不听啊,而且伸手不打笑脸人,也就只能随着他了,
谢志辉倒是和冯刚提过一嘴这事,
冯刚也觉得不用大惊小怪,就当结交一个新朋友了,
只是嘱托他要小心药行里的药材和账本什么的,
就这样一来二去,两人到真的和谐相处了半年之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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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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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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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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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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