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七零,白富美下乡撩爆纯情糙汉>第394章 再次上山打猎
  沈妈妈自然是有私心的,她希望女儿能跟着她们回去,她希望能时时刻刻看到女儿。

  也好帮着照顾孩子。

  就算女儿如今嫁人了,她还是自私的想要把女儿留在身边。

  说这话的时候,一旁逗小家伙开心的老爷子也支棱起了耳朵,偷听。

  他更巴不得孙女跟他们一起回京市。

  要是孙女回去了,曾孙子也得回去吧,到时他就能带着小家伙在大院里遛弯,羡慕死那些老家伙。

  最主要是羡慕死隔壁的陈老头。

  那画面,想想都美好啊!

  屋外,还有三个哥哥在偷听墙角。

  三个哥哥脑袋叠着脑袋,趴在门边,竖起耳朵,聚精会神。

  若是小妹能回去,他们上班的时候就把小妹别在裤腰带上,别提多风光了。

  心里期盼着,小妹一定要跟他们一起回去啊!

  “妈,高考成绩还没出来,我是想拿到成绩再回去。

  还有就是,今年我想留在这边过年。

  毕竟去年是在娘家过年的,今年再回去,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她其实回去的话也没有人会说她什么,相信刘小兰更不会讲她一句不好。

  可是,做人不能太任性妄为啊!

  娘家需要她,婆家也希望阖家欢乐团团圆圆。

  若是只寻求自己的安逸,未免太自私了。

  她何尝不希望一大家子全部留下来一起过年,可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日子要忙,不可能围着她打转的。

  人生没有不散的筵席,这次分别后,是为了下次更美好的相遇。

  沈娇娇做出的决定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沈家人就算再宝贝沈娇娇,还是知道分寸的。

  也就没有再多说什么。

  不过难免会有些失落的。

  三个哥哥郁闷得唉声叹气。

  好嘛!还想将妹妹别在裤腰带上带出去炫耀,现在炫耀个锤子哦。

  沈家人是准备大后天一早就走的。

  但在走之前,沈老爷子还想过一把去山上打猎的瘾。

  上次去猎了一头野猪,沈老爷子兴奋了好久。

  想着不知何时才能再来乡下,务必想再去一趟深山。琇書網

  于是一合计,就准备带着家里的四个男人去山上(沈爸爸除外)。

  准备趁着天黑,好干‘偷鸡摸狗’的事情。

  上次一头野猪被全村人分刮了,这次得再弄一头回来,他们留着自己吃,不准备分人了。

  于是乎,五个人就上了山。

  这个时节已经很寒冷了,深山里竟还下了雪。

  地面上也覆盖上了厚厚的一层洁白,实在是冷得很。

  不过因为到处都是白皑皑的缘故,视线还算是清晰。

  五个人人手一个麻袋,有种到深山里去进货的架势。

  可他们忽略了,现在是深冬季节,动物们也都不是傻的,都在猫着不知道在那里冬眠呢,又怎么会在这冰天雪地里到处跑。

  果不其然,几人进入到了深山,找了两个多小时,一只野兔子都没遇见。

  大失所望。

  五个人蹲在地上围了个圈,商量对策。

  沈桐文开玩笑道,“许默不是能吸引野猪吗?要不把许默脱光了让他出去裸奔,野猪见了肯定得出来,没准来的还是一头母猪。”

  其余两个哥哥想起那个画面就觉得好笑,纷纷举双手赞成。

  许默:“……”就很无语,见过坏的,没见过一起缺心眼了。

  沈老爷子赶紧阻止,“不行不行,许默是我乖孙女婿,若是把他扒光了冻着了怎么办。”

  许默还挺感动的,没想到爷爷这么爱他。

  这或许就是三根肋骨的交情吧!

  果然深厚。

  “冻着他了谁照顾我乖孙女啊!”老爷子所做的一切,其目的就是时时刻刻得为乖孙女着想。

  许默无话可说,也觉得老爷子说的没错。

  他可不能冻坏了,不然媳妇儿子谁照顾。

  老爷子眯了眯眼睛,眼里突然有了兴奋之意,“要不放许默的血,那些动物闻到血腥味肯定会来的。

  这样即避免了他着凉,又能不耽误照顾我乖孙女。

  不过放血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就在腰上割一刀,又不伤腿又不伤手的,干活嘎嘎快,没毛病。”

  许默:“……”他感觉今天不是来打猎的,是沈家人准备杀人灭口的。

  沈家三个哥哥憋着笑,乐开了花。

  沈三哥道,“让我来,我是医生,知道割哪里流血多还不致命。”

  说罢就要动手。

  许默赶紧拉住爷爷的胳膊,柔弱委屈道,“爷爷,娇娇若是知道我受伤了肯定会哭的,你自然是舍不得娇娇哭对不对。”

  沈老爷子一寻思,是这么个道理,于是就道,“那就放沥川的血,沥川,你不是医生吗?快点动手割。”

  沈沥川惊恐,“爷爷,这么快你就叛变了?我可是你亲孙子啊!”

  沈老爷子不以为意,“我亲孙女婿更重要,快点的,别废话了,我还要猎几只兔子回去给我乖孙女补身子。”

  老爷子都发话了,其余两个哥哥也不能坐在一旁吃瓜看热闹。

  纷纷上前将沈沥川按着,让他动弹不得。

  沈沥川直骂这些人没良心没人性。

  四个大男人就这么混战在了一起。

  老爷子在一旁闷着笑,等快要笑岔气过去了,才好心提醒,“好了好了,玩笑开开就行了,可别弄得太过了。”

  正在互相牵制的四人住了手,沈沥川逃过了一劫,恨不得立即抱着爷爷的大腿撒娇。

  爷爷真是太好了,关键时刻竟然还念着爷孙情分,果真是他的好爷爷啊!

  几人在原地又等待了片刻,还是没有遇到小动物,实在是失望的很。

  沈老爷子叹了口气,道,“看样子今天是等不到了,下次吧,看看下次还有没有机会过来。”

  机会应该是有的,就是人老了,可没这么好的精力再进山。

  许默抿了抿唇,道,“爷爷,要不再看看,前面有几处洞穴,没准能在洞穴里找到冬眠的小动物也说不准。”

  老爷子闻言眼睛又是一亮。

  “快走快走,咱们去看看。”这模样,可见有多么喜欢打猎了。

  老爷子上辈子莫不是个猎人。

  许默便带着几人往他所说的地方走去。

  他走在前面十几米外的地方,就随便在附近找了个洞穴,装模作样的刨了刨覆盖在洞穴外面的枯草,没有。

  到了地二个洞穴,也没有收获。

  第三个,还是没有。

  就在沈家四人快要心灰意冷的时候,许默突然惊呼,“有了,你们快来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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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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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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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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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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