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长有什么错呢,他只是想让村子里的人团结友爱罢了。
只是这个愿望,还挺难实现的。
哎!
他的先进村啊!
时辰已经不早了,大概是半夜。
村长没有多逗留,离开了医院回村子了。
三斤明早才能出院,许家的人也都没有回去,想等着明日一早再一同回村。
病房里,三斤吃过饭已经睡下了。
沈娇娇拉着许默的手,出了病房。
李二妹突然也学到了,也拉着许富贵,跟着出了病房。xǐυmь.℃òm
许富贵此刻有些困,眼睛都快睁不开了。
不解的问道,“咋的了,这么大晚上的去哪?”
李二妹瞪了他一眼,骂道,“蠢蛋,没看到娘有点别扭吗?我们得给他们两人留点独处空间。”
这样一说,许富贵突然笑的“咯咯”的,一副狗腿子模样,“媳妇就是厉害。”
李二妹翻了个白眼。
沈娇娇这边拉着许默到了医院的楼梯口,“许默,你今天见到夏医生了?她有没有去火车站见到哥?”
许默想到今日在火车站看到夏书沫的事情。
原来夏书沫说的朋友就是沈桐文啊!
许默感叹这世间的缘分可真奇妙。
“她赶到火车站时二哥已经走了。”许默不解的问,“他们什么情况?”
“说出来你肯定不相信,这夏书沫是我哥的未婚妻,这两人也不知道什么情况,反正我也说不清楚。”
沈娇娇突然道,“夏医生今晚值夜班吗?”
“嗯。”
“那我们去找她。”
沈娇娇实在是放心不下这两人的事情,想要尽快弄清楚。
许默就带着沈娇娇去找夏书沫了。
夏书沫此刻在办公室看病历,当看到沈娇娇跟许默来,还有点意外。
等搞清楚两人的来由时,有点哭笑不得。
夏书沫现在不怎么忙,就倒了茶跟沈娇娇许默两人闲聊。
夏书沫跟沈桐文的婚事,是两家爷爷定下的。
夏书沫的爷爷跟沈振华是战友。
只是因为一场意外,夏书沫从一个被全家疼爱的小公主变成了孤儿。
那个时候的她才十二岁。
之后,成为孤儿的夏书沫就跟着自己的亲二叔,一直得二叔家的照顾,直到成年。
随着她的长大,她与沈桐文的婚事也越来越近。
夏书沫其实是知道自己有个未婚夫。
并且巧的是,她与沈桐文高中念的是同一所学校。
沈桐文高大帅气,在学校本就是风云人物。
自然吸引女孩子们的崇拜与爱慕。
夏书沫也是如此,她偷偷的喜欢着沈桐文,并且还庆幸,自己跟他有婚约在身。
就在她憧憬着未来美好生活的时候,她的二婶告诉她,沈桐文想要退婚。
她知道后,难过了一阵,但又很有自知之明。
自己一个无依无靠的遗孤,怎么配得上沈家。
所以,她并没有多纠缠,也愿意退婚。
本来她都跟二婶商量好了,今年过年就将这婚事退了。
可是没想到,她竟然遇到了沈桐文。
那次在医院,她一眼就认出了沈桐文。
刚开始,她还十分窃喜加自恋。
以为沈桐文是来找她的。
但是在两人接触过后,她才知道,沈桐文根本就不认识她。
觉得自己可笑的同时,便没有去打扰他的生活。
但是,等她冷静下来仔细一琢磨,就察觉到了沈娇娇与沈桐文似乎关系匪浅。
在她猜测到沈娇娇是沈桐文的妹妹时,那种奇妙的缘分让她生出了大胆的念头。
她想要去找沈桐文说清楚,毕竟这事本是她与沈桐文的事情,再怎么也不能不明不白的。
当即她就下定了决心,去找沈桐文。
可是不巧的是,她没有见到他。
有些遗憾的同时又让她重新燃起了希望。
毕竟通过沈娇娇的传述,她大概是知道自己与沈桐文之间有误会的。
所以,退婚一事,她得缓缓,除非听到沈桐文亲自说,她才会彻底死心。
沈娇娇简直想拍案叫绝。
在听完夏书沫与沈桐文之间的恩怨后。
直觉告诉她,这个二嫂稳了。
以后再也不怕沈桐文打光棍了。
至于夏书沫跟沈桐文之间的误会,那就留着他们俩自己解决吧!
毕竟旁人也不好插手人家两口子的事情。
渐渐的,天亮了。
三斤伤口恢复的不错,一早上就办了出院手续。
许家一家子坐上牛车,其乐融融的就往家走。
还没回到勇敢村。
村里的人都知道了许正阳醒来的消息。
这可不得了。
躺了十年的人突然毫无征兆的就醒了?
许家一下子就成了全村的焦点。
这不一大早,村里好事的人都围在许家门口看热闹。
就连院门口都被人群堵的水泄不通。
周英看了觉得心情很烦躁。
但是又不好多说什么,面上还得扯出笑容跟她们搭话。
“周英啊!你公公怎么突然醒了?”
“这个我也不知道。”
“哎呦,要我说你就是没福气啊!十年前你嫁进许家,本以为可以得到婆家的照顾,可是没想到结婚不久公公就出事了。
从此后你们家是一落千丈,成了村里最穷的一户。
现在吧你们刚分了家,没成想你公公就醒了,瞎,你说说看,你是不是没福气。
不管咋整,你就是享受不到公婆的帮衬,可真是挺惨的。”
周英听了脸色煞白。
咬了咬唇尽量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人群叽里咕噜,最后不知怎么回事,竟然扯到了沈娇娇有福气这件事情上。
“要我说,沈娇娇没准还真的是个有福气的人,你看她一嫁进许家,这许家立马变了样。
不说大富大贵,但是他们家有的东西,村里人还真没几个赶得上。
并且许来东就是在沈娇娇结婚后不久就醒的,这不管啥事,都能证明沈娇娇就是有福气之人。
我现在倒是觉得,沈娇娇以前也并不是那么不讲道理了,并且她也没有跟方青鹤发生点什么。
若这样就说人家是狐狸精,那王婆子家儿媳妇跟人搞破鞋不更是不要脸,还有那知青所的叶欢,大白天的就跟男人在小树林里喊叫,“啧啧啧”实在是太难看了,我想想都觉得臊的慌。”
混在人群里的王婆子被误伤到,有些难堪,嘴里嘀嘀咕咕的,然后灰溜溜的跑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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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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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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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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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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