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来补足她的短板的。
她之前放排骨的时候不小心放多了,所以做出来的分量就特别的大。
而她饭量又很小,吃了三四块就饱了。
但还剩下许多的糖醋排骨,沈娇娇很想送去给许默吃。
于是就决定晚上去小树林的时候,带给许默。
吃过饭。
沈娇娇出了一身的汗。
没有风扇空调的年代,夏天真的很煎熬。
她拿了扇子,不停的扇着风。
这个时候,知青们也都陆续下工回来做晌午饭了。
院子外面响起了交谈声跟陆续回来的脚步声。
紧接着,响起锅碗瓢盆的声音。
叶欢挑了一上午的大粪,此刻累到浑身虚脱,浑身是汗。
并且,还臭的熏人。
一路回来,所有人都在尽量的远离她。
就连黄红红,都捂着嘴,一副想呕的表情。
叶欢委屈的很。
她下乡之前好歹也是个长得不错的小姑娘,可是现在呢,人晒得又黑又瘦,除了五官没变,其它哪里都不得劲了。
这会叶欢下了工回到宿舍。
本来想躺着的,但宿舍里热烘烘的,根本就不敢躺。
她无力的站在那里。
其余知青差不多都在煮饭了,而她这里还是冷锅冷灶。
她现在是跟黄红红搭伙做饭。
因为没有锅,所以煮饭的任务就全是她一个人的。
而黄红红就只负责吃,其余什么都不管。
“叶欢,你怎么回来的这么晚啊!快点去煮饭啊!我还想吃了饭睡会午觉。”
黄红红应该是从外面洗了脸回来,脸上湿漉漉的。
进来的时候就看到叶欢在房间里愣神,不免有些不满。
但脸上并未表现出来。
叶欢有气无力的看了眼黄红红。
“红红,你今天能不能煮一顿饭啊!我实在是太累了。”
黄红红立马否决。
“那可不行,当初你可是跟我说好的,想跟我搭伙做饭,我的锅碗瓢盆随便你用,但是你得负责做饭洗碗。
你要是不想做,那我今后就不跟你搭伙了,反正有的是人帮我做饭。”
叶欢瞬间就委顿了下来。
是啊!
黄红红骚气的很,自然有许多的男人抢着帮她做饭。
当初她还是求着黄红红跟她搭伙,条件就是她负责做饭洗碗。
叶欢认命的去拿了锅,去到外面垒好的灶台上煮饭。
结果等到需要用水的时候才发现水罐没有水了。
打水还得到井边去挑水或者抬水。
这么大热的天,她实在是不想动。
“红红,你能帮我打一罐水过来吗?”
叶欢又把求救似的目光寄托在黄红红身上。
“哎呀!我倒是想帮你,可我不是来月经了吗?实在是不方便啊!你就辛苦一下哈。”
黄红红说得很委婉,把不想去做的事情变成不方便帮你。
自然叶欢也不能对她产生什么怨言。
叶欢见指望不上黄红红,也死心了。
自己拿了水桶到井边去打水。
水桶很大,她只提了半桶水就已经很吃力了。
叶欢提着水踉跄的往回走。
可一个没注意,脚下踢到一块石头,手一滑,水桶掉在了地上,里面的水泼了一地。
而她也因为重心不稳,以狗吃屎的姿势摔在了地上。
顿时,头晕眼花,半个身子都麻木了。
叶欢趴在地上半晌都没反应过来,头晕的厉害。
等恢复过来后,才后知后觉,膝盖处,疼的要命。
她坐在地上,捞起裤管,就看到两边膝盖处破了好大的一块皮。
叶欢顿时委屈的抱着膝盖,将头埋在臂弯里哭。
这都是遭了什么孽啊!
以前她从来不用做这些事情。
因为沈娇娇会养着她,那时的她,活得要多潇洒就有多潇洒。
可是现在呢,她什么都没有了。
沈娇娇,都怪你,这一切都是你的错。
是你将我养成了只能过好日子的性子,可你为什么又不继续养着我了。
你真的太可恶了,我恨死你了。
“同志,你需要帮忙吗?”
正在叶欢崩溃之际,一道温和的声音响起。
抬起头,就看到一个男人站在她的身边,微微弯了腰,神色有些许的担忧。
男人身高大约在1米65左右,皮肤黝黑,脸颊消瘦。
眼睛不大,眸子却很亮。
叶欢知道他,是跟她们同一批下乡来的知青,叫做陈广坤。
这人平日里独来独往,很少跟人打交道。
叶欢也从没跟他说过话。
因为她以前是看不这人的,觉得这人长的很丑。
但是没想到今日他主动过来询问她关心她,叶欢心里一暖。
特别是在这种举目无亲无人帮助的时候,就算是陌生人不经意的一个善举,就能让人记怀一辈子。
此时的叶欢就是如此。
她甚至觉得,这人也不算很丑,甚至还有种独特的帅气。
就莫名的想要依赖他。
“我脚受伤了,你能帮我打一桶水吗?”
她尽量声音显得娇滴滴,学着黄红红对付男人的那一套。
毕竟她虽然没有黄红红好看,但是模样还算得上清秀。m.xiumb.com
陈广坤看了眼叶欢露在外面的膝盖,目光闪动。
随即别开眼睛,拿起打翻在地上的水桶到井边打了一桶水上来。
他没有多余的话,问叶欢,“你还能走吗?需要我扶你吗?”
叶欢摇了摇头,有些吃力的爬了起来。
“谢谢你啊!我自己可以走。”
叶欢心里可是门清的。
这个年代对女子不太友好。
若是被坏了名声,那她就嫁不了好人家了。
陈广坤目光闪动,没有多说什么,拎着水桶就朝着知青宿舍走去。
叶欢跟在他身后比较远的一段距离。
看着男人瘦削的身形,有些可惜。
若是他再高些,再壮些就好了。
只是身高是硬伤,除非他回炉重造,否则是不可能再长高了。
叶欢到了知青宿舍,陈广坤提着的那桶水已经放在了她的锅边。
而陈广坤也回了男生宿舍。
叶欢路过男生宿舍的时候,朝着里面撇了一眼。
就看到陈广坤在脱衣裳。
又赶紧将目光收了回来。
突然之前阴郁的心情变得大好。
叶欢觉得也没那么累了。
就连大热天做饭也成了一种享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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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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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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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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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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