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上效果比上一部好,阅读人数和评分都要优秀的多,结识了许多新朋友,也遗憾的丢掉了许多老朋友,百味杂陈,曾经为此失眠过,但总体上是涨粉了,继续捧场的朋友更多。蓝蓝在这里第二次谢谢能看到也愿意看感言的你们了。
一个一直犹豫要不要告诉大家的信息,索性还是说了吧,反正都不是外人。《增怂》没有《缘》写的那么用心,毕竟《缘》是我的“大女儿”,的确当时写《缘》的时候更激情也更用情一些,至少我写《缘》的时候自己感动哭的次数比《增怂》多。
到这也并不是说《增怂》我没有认真写,反倒是觉得自己其实更呕心沥血的多,无他,压力更大了,总想写的更好,反倒拖累的自己有点力不从心。流失读者最多的是四百多章的时候,那段时间状态不好,本职工作又到了关键时刻,写作时说实话有点按着惯性来,想着拿到八百的全勤奖就得了。现在很后悔,但好多老朋友已经招不回来了,一大遗憾。
但我从来没想过放弃,不烂尾是我开始写作之前给自己定下的第一选择,并将一直坚持下去。
好在后来状态逐渐的回来了,最起码我自己感觉后两百多章自己写的还算满意,依然有人继续诟病,我再反思,其实是整个小说架构的问题。女主太多,甚至到了有人质疑蓝蓝三观的地步。
蓝蓝三观很正的,但也立正挨打,自觉自愿了,毕竟是自己的尺度没把握好。接下来我想以“如果我按当初的大纲”为主题,依照惯例的还原一下小说中的几个人物,大体上是按照出场顺序吧,其实也不一定。
白娟,这本书最大,最不应该,也最被理性读者吐槽的一个角色。我承认,当时为了吸引流量,刻意的在开篇就设计了一段“出轨”的热门卖点。
败笔!绝对的败笔!不这样写,这本书我有信心让他再上一个档次!倒不是说,白娟这个人物不应该在小说里出现,一个社会身份,学识见识的差异就足以让他们分手,白娟后来后悔,增怂起来了,我也能写出更多的戏份来而且会相当精彩。
小说最后是那样的开局了,反倒是我只好让白娟这个角色淡出,以消除一些不好的影响。
第一个教训,不能盲目的追热点。
再提两句小敏,小说中地位较低的一个配角,设定她,其实是为了反应一种社会上的普遍现象,相当存在的城里人对城外打工者的看不起心态,捉弄、调侃、挖苦,然后自鸣得意,所以我让增怂收拾了她!就这么简单。
言归正传,咱们说一下这部小说中很出彩,甚至最出彩的一个角色,陆倩。喜欢她的人很喜欢,讨厌她的人很讨厌,但这样看来,反倒是因为这个角色写活了。
有点后怕和庆幸,原本我是想把她写“死”的,而且是很早,甚至刚一开始就安排的。还记得小说刚开始是我写到的“曲池五号杀人案”呀,是的,最初的遇害者我原本安排的就是陆倩,像由此把增怂引入,她要去哪里等韩梦渝然后还U盘的,让故事从开始就让设定的男主和女一号彻底纠缠起来。
可能是天意,我给这个女孩了陆的姓氏,突然的就有一天灵机一现的想到了陆轻羽,有太多对《缘》的不舍,对陆轻羽这个角色的不舍,所以陆倩活过来了,甚至导致我越写越有状态,最终彻底固定了《增怂》这本书前后两部分各有女主镇守的架构。
但陆倩毕竟和增怂是有缘无分的,哪怕蓝蓝自己背上了曾经被陆姓女子伤害过的“诬陷”。无他,我再开始《增怂》写作前又给自己定了一条规律,这部书必须让自己设定的第一女主有情人终成眷属,以弥补《缘》中的遗憾。
再说说孙乔,本部小说的又一大败笔!倒不是说孙乔这个角色不好,而是她太好了好到增怂都配不上她!我最遗憾的是图图的把一个足以再开一部小说,现成的女主形象给活活浪费了!
孙乔出现在这部小说中,同时也客观上打乱了整部小说的架构,而且增怂滥情的骂名她还得背一部分。倘若我珍藏起这个角色,同时弱化林雨默的戏份,主要的有了韩梦渝和陆倩,相必小说被诟病的机会就少了许多吧,一大遗憾,所以我只能把孙乔写的更好,算是对她的一种其实很廉价了的补偿吧。xǐυmь.℃òm
再说说林雨默,原来构想中的女二号呀,一直和闺蜜纠缠、暗斗到最后,爱情、友情都还想要的林雨默。
她的戏份弱化,一方面是陆倩这个角色起来后的必然影响。再有就是写作过程中后台编辑警告了,女主太多不好!的确不好,我这人善于听取意见,就改了。
林雨默还是个孩子,当然她总有一天会成熟起来,我就侧重点于她的成长经历了。努力的让她以朋友的身份保留到最后,让增怂只是跟她表白了一次,却让她完整的走出了增怂的世界。
韩梦渝,落笔前就设定的女主。有人说这个角色的败笔是过于完美,其实她也是有很明显的缺点的,当然有时候也不一定是缺点,到这个人物由于成长经历的原因,总体上是聪明、多疑、有心机、做事果决、不愿与人过多交流而把心事埋在心里的。
但总体上她哥增怂是真爱,这一点做不得伪。
作为事实上的女一号,我肯定对她是要加戏的,唯一贯穿始终的角色,在陆倩淡出后怎么的也需要在文字数量上压过陆倩的。所以,这也是四百多章后读者流失的主要原因吧。陆倩先入为主,喜欢她的人太多了,话题也太多了……
啰啰嗦嗦的就说这么多吧,意犹未尽的话今后再补。
新书《原来的我》已经写了接近两万字了,搜索可以看到了,欢迎并感谢大家继续捧场。
给蓝蓝留个关注,咱们《原来的我》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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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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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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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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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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