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无敌的我变身葫芦娃>第11章 地心引力
  齐妙在路途中再次变身,这一次却是一身原谅色。

  由于通向高山的荆棘路实在太难走,他一怒之下放火烧山。

  跟在他身旁的南宫雅眼神却不太对劲,她时不时看向齐妙头上的绿色葫芦。

  “看啥?没见过葫芦?”齐妙老感觉她想说什么。

  “见过黄色红色的葫芦以后,我绝对挺意外,可是绿色我更意外。”

  “在蛮荒神城的男子要是被自己的妻子背叛,外人都会说他戴了绿帽子~”xǐυmь.℃òm

  “就和你这葫芦一样的颜色……”

  卧槽!你挺懂啊!

  齐妙化悲愤为力量,嘴中的火焰不停吹出。路上碰到的一些凶兽大部分都在练骨之下,它们看到这里的火焰时间纷纷逃跑。

  一路上倒是没遇到糟心事,除了绿葫芦时不时被南宫雅嘲笑。

  来到高山之下,他们面容变了。

  因为高山脚下有许多凶兽骸骨,这些骸骨经过许久风化已经只剩下惨白色。

  可是这种情况,他们都知道意味着什么……

  “上面有大家伙……”南宫雅刚才从骸骨中辨识出几种练骨以上的凶兽,它们庞大的身躯普遍在五米以上。

  能将这些庞然大物杀死的凶兽绝不会低于入体,或者是符文境界以上的凶兽。

  “看出来了,你这次的目的是上面的灵物?”齐妙就感觉自己像是个打工仔,这一趟来纯粹是为了见世面。

  鬼使神差地答应她的邀请,来到这什么古时代小秘境,结果屁也没有一个。

  除了满地荆棘,就是一座高山,而且看上去这山上还有某种强大凶兽盘踞。

  “这座小秘境是在十年前发现,当时这里的高山上出现了一朵古时代传承下来的灵物:风月灵草。”

  “风月灵草能够将我体内的灵气快速转化为飓风符文之力,为我觉醒符文之种提供更大的机会。”

  南宫雅提起这里是十年前发现的小秘境,齐妙心里咯噔一跳。

  十年前就发现了,为什么到现在才来?

  “当时的灵物还没有成熟,而且这里还有一头符文境界的金身独角蟒盘踞。”

  “所以当时发现的人就没有打草惊蛇,回去后将这个秘境的位置卖给蛮荒神城我们南宫家。”

  南宫雅解释的越清楚,齐妙心中越奇怪。

  她的身份应该不低,莫雪薇听到她报名的时候恍然大悟的样子齐妙记住了。

  可是当时她并没有提南宫雅到底是什么身份,以南宫雅的身份挥挥手一定有人来给她取回来。

  “进入这里是不是还有别的要求?”齐妙一针见血问出这个问题,这是他的猜测。

  小秘境应该是有实力上限,高于某种层次就无法进入这里。

  “对。”南宫雅点点头:“这处小秘境外来人最多只能达到入体阶位,如果再高就会被空间裂缝排斥,甚至有可能被放逐入虚空。”

  “空间裂缝中蕴含的杂乱符文之力足以将任何存在撕碎,到时必死无疑!”

  怪不得你需要找我来。

  齐妙翻个白眼,南宫雅应该是看中他三娃的变身能力,刀枪不入铜头铁臂。

  有三娃顶在前面,她足够将那件灵物带回去,到时候突破现有阶位轻而易举。

  “这事得加钱!”

  “为什么?不是说好了吗?成功之后我让你入我南宫家的灵气池三天,怎么临时变卦了?”

  南宫雅不愿意了,这是想罢工还是想临时加价?

  “你打的一手好算盘,明知道上面有个不知底细的凶兽,还想让我上去送死。”齐妙可不傻,明知山有虎,还要上去找死?

  哪怕他不会有什么事,也得坐地起价。

  “哼~”南宫雅冷哼一声:“再加1000白晶石。”

  齐妙勉为其难答应:“好吧……”

  “谁让我乐意助人呢~”

  南宫雅心中已经起杀意,到时候让你顶上去再说。

  她说谎了,上面那个凶兽根本不是符文境界的凶兽金身独角蟒,而是另外一头可怕的凶兽。

  金翅大鹏鸟。

  蛮荒大世界中练皮是最低境界,再往上是练骨、入体、符文三大基本境界。

  只有踏入符文境界的人类才能被称为实力强大的存在。

  同样,凶兽也是如此分化。

  不同的是人类依靠后天符文之力称雄,而凶兽依靠先天血脉之力加强自身力量。

  同境界凶兽的实力很可能高于人类,因为它们的肉体力量实在是可怕。

  高山上的那一只金翅大鹏鸟却是符文境界之上的存在:神体

  它是一只拥有极速天赋血脉的凶兽,速度在同阶凶兽中属于最强。

  金翅大鹏鸟是古时代传承下来的凶兽,与龙凤那些凶兽都属于古时代凶兽。

  南宫雅隐瞒真相就是怕齐妙不愿意上去,到时候以她自己的力量根本突破不了金翅大鹏鸟的防御,从中将风月灵草拿出。

  十年前来的众侍卫死伤无数,最后只逃出去三个侍卫,余下都进了金翅大鹏鸟的肚子。

  高山上极为陡峭,甚至连一条像样的路都没有。

  幸好两人也不是普通人,南宫雅掏出自身携带的一件灵物。

  那是一条青色丝带,她轻轻一抖丝带缠绕着她向天空飞去。

  犹如仙女下凡般的女子徐徐向高山上走去,虚空中跳跃的她如同天空精灵般让人无法移开视线。

  “这该死的地心力,为什么裙子没有飘起来?”齐妙暗自嘟囔半天,看不得美好的景色真难受。

  “变身。”

  尴尬的bgm再次响起,褪下绿色的原谅装,穿上独属于大娃的大红裤衩。

  “大。”和南宫雅的风轻云淡不同,齐妙的办法简单粗暴。

  变大上高山,现在大娃的变身极限再次提升一米,达到九米的上限。

  虽然和那些动不动十几米的符文凶兽不能比,可也能震慑练骨层次的凶兽。

  高山之上云雾极为浓厚,南宫雅落下身躯戒备地看向附近。

  可惜青色灵气实在是太浓了,她也不具备符文境界的手段,无法利用符文之力探测附近。

  可这难不倒她。

  南宫雅从怀中取出一块小晶石,晶石上有一个小小的符文,她以灵气激发之后,上面的灵气竟然形成个小箭头。

  她顺着箭头的方向走去。

  “人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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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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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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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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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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