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夺魄,我附身了未婚妻儿子>第27章 私奔
  第二天一早,狼牙镇金家的管事金毅带着马老汉出现在吴一工宅院外的树林前。

  姜姝儿撤掉了机关,钱之圭跑到马老汉身边,急着问道:“爷爷,昨天小妹回去了么?”

  马老汉满面愁容地说道:“没有啊,而且我听金管事说,小妹昨天也没去买过寿饼,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金毅脸色一沉,忧心忡忡地说道:“怕是马小妹,也被山妖抓走了……”

  “山妖?这附近怎么会有山妖呢?”

  金毅皱着眉头说道:“有好几个打猎的和、劈柴的都在山上看到了!”

  姜姝儿着急地说:“现在马小妹失踪还不到一天,如果大家努力寻找,说不定还有机会找到她!”

  马老汉跪下来央求众人道:“金管事,吴大侠,我马老汉现在就只剩这一个孙女相依为命,你们务必帮我找到她啊!不然我以后如何向她娘交代啊!”

  之圭将马老汉扶起来说道:“爷爷你快起来,小妹的事情交给我了,我豁出命也会帮你找到她!”

  金毅瞥了一眼钱之圭,不屑地说道:“你一个十几岁出头的孩子,说什么大话!”

  姜姝儿破口大骂:“那也比你什么事都不做,只会找道士装模作样来得强吧!之圭,放心,有小婶婶我呢,我和你一起把小妹给找回来!”

  “谢谢小婶婶!”xǐυmь.℃òm

  其实吴扁的这个小婶婶姜姝儿,在年轻的时候也颇有些名气,江湖人称软鞭飞燕,父亲说过她不少行侠仗义的事迹。

  因为想要锻造一条绝世软鞭,才找到了吴一工。未曾想到吴一工一开始不肯接她的活儿。姜姝儿哪里肯咽下这口气,便使出软磨硬泡的功夫,纠缠了吴一工一两个月。

  最后吴一工终于答应了这份活儿,也因此结下了姻缘。姜姝儿被吴一工一丝不苟的工匠精神深深折服,她主动示爱,两人结合在一起,还生下一个女儿。

  钱之圭心里也料到,遇到这样的事情,以姜姝儿的性格,必定出手,有了她相助,这事起码好办了许多。

  吴一工颇为担忧地说道:“这事我一个人就够了,你别掺和了。”

  姜姝儿说道:“得了吧,老家伙,你还是安心打你的铁吧。这案子就交给我软鞭飞燕了,等事情查清楚了,你也好给铁铺盟会一个交代。”

  “可是,你一个女……”

  姜姝儿狠狠瞪了他一眼,吴一工便不敢再说话了。

  金毅带着钱之圭和姜姝儿来到一个农户的家门口。

  “这就是三天前的傍晚去河边洗衣服走丢的姑娘家里。这姑娘十八岁了,是六个姑娘里面年纪最大的,名字叫花芳芳。”

  三人刚进入院子,便看到院中有一个妇女朝着一个十多岁的男孩骂道:“你这个臭小子,是不是又偷了我的首饰去典当了?”

  “阿娘,你说什么呢,我怎么会干这种事呢!”那男孩极力否认,下巴处还有一块淤青。

  “那我的珍珠项链怎么找不到了啊……”

  妇女看见三人走进院里,急着上前,“金管事,我女儿芳芳,有没有找到啊?”

  金毅摇摇头,“还没有,芳芳母亲,我觉得你们也得做好心理准备了。”

  “准备什么?当我女儿死了么?这怎么行,我半个月前才刚刚给她安排好了一门亲事。原本今天媒婆都要上门下聘书,给聘礼了,实在可恶!早就让她好好待在家里的,非要去江边洗衣服,这死丫头,平时也没那么勤快啊……”

  钱之圭若有所思地问道:“芳芳母亲,这芳芳姐平时也是傍晚去洗衣服的么?”

  “这小伙子是……?”

  “我家小妹在昨天也失踪了,我想这几个姑娘接连失踪肯定是有关联的,所以就想来问问你们家的情况。”

  “芳芳一般都是早上去洗衣服的,很少傍晚去。”

  “而且那天去洗衣服的时候,阿姐可高兴了,感觉就像是有什么好事似的!”芳芳弟弟补充说道。

  之圭继续问:“那芳芳姐有没有丢失什么贵重的东西啊?”

  芳芳母亲脸上露出吃惊的表情,“被你这么一说,我倒是记起来了,芳芳屋里的一对玉手镯不见了!”

  金毅说道:“这有什么稀奇的,一定是当时带在手上,一起没了啊。”

  “可是洗衣服的时候,谁会戴着手镯啊!”

  “没错,这小孩说得一点都没错。这么一想,会不会是芳芳被人抓了以后,在匪徒的威逼利诱下,告诉匪徒我们家贵重东西摆放的地方。

  “趁我们前两天在寻芳芳,家里没人的时候,潜入家中偷了我的珍珠项链,还有芳芳的玉镯子啊!”

  之圭说道:“芳芳母亲,是否能让我到芳芳房间里看一下?”

  芳芳母亲便领着三人来到芳芳房间里,众人看了一圈,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之圭的目光停留在梳妆台上,一个只做了一半的刺绣,上面绣着一对鸳鸯,旁边是相思树。

  之圭将刺绣递给姜姝儿看,姜姝儿问道,“你们家芳芳可有什么相好么?”

  芳芳母亲立马摇头否认道:“怎么可能,我们家芳芳很少出门,根本不认识什么男人!”

  弟弟脸上却露出异样的眼神。

  之圭立马上前质问:“小弟弟,你是不是知道一些什么?”

  弟弟的头摇得像拨浪鼓。

  之圭仔细看着他下巴处的淤青,然后威胁道:“你难道不想让姐姐回来么?而且家里一下子少了一对玉镯、一个珍珠项链,这都快赶上一年的收成了吧?你即便不心疼你姐姐,也得心疼一下你娘亲啊。”

  “我真的不知道啊……”

  “那你下巴的淤青是怎么回事?”

  “不知道!”

  金毅睁大眼睛,“哎,这臭小子,连自己身上的伤都不知道?”

  弟弟摸着自己下巴,低声说道:“是我自己不小心磕到的。”

  之圭上前,扯开他的手,说道:“这明明是被人用厉害的拳风所伤,不会和你阿姐的失踪有关吧!”

  弟弟露出惶恐的表情,“我不知道!”

  之圭进一步激他,“你该不会是把你阿姐卖了吧!”

  “乱说什么呢!是阿姐自找的,关我什么事!”

  芳芳母亲急道:“臭小子,难道你真的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阿娘,我真的不知道。我只是五天前,看见阿姐和一个陌生的男人在江边。那天我正好路过,看他们勾勾搭搭的,便上去随便教训了几句。都已经是有婚约的人了,还这样轻浮,不是丢了我们花家的脸么!”

  芳芳母亲看着周围的人,脸色变得有些难看,“肯定是那男的强迫你姐姐的!”

  “才不是呢!阿姐和那人你情我愿的样子,我训斥了几句,那人便狠狠揍了我一拳,还威胁我,胆敢把他们的事情抖出去,一定找我算账!”

  “小孩子说的可不算数啊……”芳芳母亲慌张地捂住弟弟的嘴巴。

  姜姝儿说道:“芳芳母亲,你放心,关于你们的家中私事,我们三人一定不会告诉其他人的。但此事事关狼牙镇其他五名女孩生死,还希望弟弟能把事情说得再详细一点。”

  之圭立马接话说道:“如果将今天的事情告诉其他人,我便不得好死,父亲、母亲以及姑姑等全家暴毙而亡!”

  姜姝儿又看了一眼金毅,金毅被迫也简单地发了一个誓言。

  既然三人都发过誓,芳芳母亲便让弟弟把事情仔仔细细地交代给大家听。那男人不是狼牙镇上的,虽然不知道名字,但看打扮,似乎是个山贼。

  金毅说道:“在这一带,除了天茫山山寨群集,其他地方便没有山贼出没了。”

  姜姝儿说道:“这么说来,还真被吴一工说准了,这镇上女孩失踪的案子看样子是和天茫山上的山贼脱不了干系了。”

  “可是我们金家是和天茫山寨盟主萧振威有过协约的,他们不仅不能打扰镇上居民,而且还要保护我们安全的啊。”

  “那不是更有理由上山,去好好质问一番萧振威了!”

  金毅没有作声。

  “怎么?作为狼牙镇的第一大家族,怕了不成?”

  “金管事,你可要替我们花家做主啊,可要帮我把女儿要回来!”

  金毅笑着解释:“这事儿,我还是得先回去向老爷请示一下,然后才能给大家一个交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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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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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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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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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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