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公子觉得,若是让明风姐姐的父亲这样的人来做自己未来的公公,自己很是喜欢。
张氏又把家里的茶点拿了一些出来招待王小公子,随后便去了院子里和南母咬耳朵:
“你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去隔壁孙大娘家里买个鸡回来!”
“人家孩子来得突然,咱们家里什么好吃的都没有,难不成让孩子跟咱们一块儿吃剩菜吗……”
张氏并不是不懂事儿的人。
王家小公子已经到家里来吃饭了,就是要和南家继续发展关系的意思。
人家娇生惯养的小公子踏入了乡野,要是连顿像样的饭食都吃不上,那南家也就太失礼了!
“对对对,我这就去!”
“对了,家里的菜还够吗?要不我再去地里摘点新鲜的?”
南母学做饭学了许久,终于在今日派上了用场!
“多摘点,记得再买些零嘴回来……”
张氏想着家里缺什么,急速地和南母念叨着。
“成。”
南庆安没有二话,直接带着家用的银钱去办张氏交待的事情。
南明风此时和王小公子坐在了一起。
小公子到了南家以后,心情还是不错的。
但是南明风却有些沉默寡言。
“明风姐姐?你在想什么?”
小公子喊了女子多少句,那女子都还是在保持着一动不动的样子。
小公子声音大了些,女子才回过神来。
“啊?”
其实南明风一看到王小公子打量自己家里的屋子,就有些惭愧和内疚。
明明弟妻的谢家之前也是家境一般的乡间人家,可是她就那么有本事,竟是没多长时间就发家致富了。
而自己呢?
寒窗苦读十几载,现在也不过只是过了乡试,功名不高……
若是自己之前就争气一些,是不是以后再遇到小月晗的时候,就可以体面一些了……
他这般观察南家内外,会不会不喜欢?
南明风刚才看着王小公子一直在盯着家里的鸡窝看,以为他是不喜欢这样在院子里养家禽?
“明风姐姐,你家里有什么小动物啊?”
他小的时候,娘会让他养他喜欢的小狗,还有他喜欢的小鸭子。
别的男孩子小的时候会被自己的父亲抱在怀里疼宠,而自己小的时候却大多数时间都分给了家里的动物朋友。
他还记得自己小时候最开心的事情,就是偷偷摸摸在厨房里抱着半碗肉丸子跑出来,然后喂给自己的小狗狗吃……
在镇上,与他年纪相差无几的小公子实在不好找,所以他并没有多少知心朋友。
还好,家里有很多动物朋友们陪着自己,也有它们不厌其烦地倾听自己和他们述说的心事。
当然,如果忽略那些小动物们无奈的眼神,它们也算是个合格的倾听者……
“家里就养了一些鸡,方便吃鸡蛋的,别的就没有了。”
南明风知道王小公子喜欢和动物作伴,就也继续道:
“现在是夏日里,小溪里也有一些鱼和螃蟹,一会儿吃了饭,咱们可以去看看。”
乡里虽然很多时候是处处泥沙的,但是自然风景也很不错的。
有小溪,有树林,有野花,有小草,山清水秀,眉目成书。
小月晗忽地有些怀念小时候和自己的娘亲一起下河摸鱼的日子了。
在他的印象里,自己的娘亲是十分喜欢自由的。
娘亲在他的面前,从来不像别人家的家主似的威严庄重,反而是爱说爱笑的样子。
他小的时候,娘亲还带着他到处玩耍过,那小溪里的鱼虾,是娘亲最喜欢的美味。
“那我能捕鱼吗?”
王小公子想要把娘亲熟悉的味道带回去,再给娘亲尝尝。
毕竟,娘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吃到过这样的味道了。
“当然可以。”
山边的小溪水清澈见底,带上个竹篓子,没一会儿就能捉好多小鱼。
二人约好了饭后就去外边走走看看。
张氏在厨房里忙活着把家里有的食材紧急加工,待南母抱着鸡、背着菜回家以后,妻夫二人便开始了厨房的合作。
张氏杀鸡、切菜,南母烧火、炒菜,二人倒是头一回配合得这般好。
南明风本来担心家里中午拿不出像样的一桌菜,但是家里的母父就是这般靠谱,竟是这么快就准备好了一大桌好吃的。
自己倒是从来不知道,原来自己母亲的做饭水平长进了这么多!
还有,她一直在屋子里和小月晗介绍东营村的各种有趣的事情,小月晗竟然也能说出不少乡间生活的快乐之处。
王小公子这次到了南家,也知道了南庆安和张氏是一起在厨房做饭的,心下又满意了几分。
看来,明风姐姐的母父也是十分恩爱的!
不然的话,二人怎么可能会一起洗手做羹汤?
其实要是换了规矩严苛的世家大族,都是男子侍奉家里的女人的。
一家之主就是天,男子唯一要做的,就是臣服!
乡间也是女子为天,虽讲究的规矩并没有这么多,但是女子的地位在世上就是不可动摇的。
他曾经问过娘亲,为什么世间的男子一定要比女子低下的问题。
但是娘亲也没有给他解释明白。
他唯一记得的,就是娘亲和他说过的那几句:
“娘不知道这世间为什么女尊男卑,娘只能说自己一出生,看到的就是这样的世界。”
“但是不管这世道如何,为娘都会永远保护你,让我的小月晗一生无忧……”
此番来到南家,除了表达自己对明风姐姐的执著以外,他也是想来看看明风姐姐的原生家庭的。
还好,南家现在的生活温馨又简单,给人的感觉还不错。
“月晗,多吃些,想吃什么夹什么。”
几人围坐一桌,张氏把那新炖好的鸡块都端到了王小公子的面前。
其他的菜都是素的,就这一个鸡是荤菜。
张氏此时只希望这小公子不要嫌弃他的厨艺,或者嫌弃家里的饭食简单……
这样有荤有素的搭配让人食欲大开,小月晗更是嗅到了普通饭菜的大自然原本味道。
那黄瓜炒鸡蛋虽是普通的小菜,但是耐不住食材的新鲜滋味。
“好香,伯母和伯父厨艺怎么都这么好……”
王小公子尝过那些新出锅的菜,竟是毫不吝啬自己的夸奖。
就这样突然的一次见面,几人凑在了一起,相处得格外和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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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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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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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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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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