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会儿都在全神贯注的听那个脑袋唱歌。
一群终了,里面的人出来致谢,赏钱如雪花般飞向木桶。
基兰眼尖,甚至从里面看到了一枚金币,而且那枚金狮并没有能飞进木桶里,而是撞在木桶边缘又弹了出去,落在地上,正好滚向了基兰。
基兰伸出一只脚悄悄踩在那枚金币上。
而这时先前歌唱那人也向这边望了过来,一脸惊讶道,“看看谁来了,金嗓子你一大早就赶到酒馆里,占了最好的表演位,想必一定赚的盆满钵满了吧。”
“没错,我赚翻了,所以打算现在就回去睡觉,明天还要更早过来。”
那人闻言脸色一沉,“自己骗自己有意思吗,根本没人听你的烂歌,你为什么就不肯接受这一点,把酒馆里的位置让出来呢。”
“那你呢,花钱雇人在一旁捧场,伪造出自己很受欢迎的假象,就能让你那糟糕的歌喉变得好听起来吗?”
“你只是在嫉妒我,承认吧,金嗓子。”
“我在嫉妒价什么,蹲在木桶里扮演一个傻不拉叽的脑袋吗?”
“实际上这是个绝妙的点子,让我大赚了一把,如果你愿意承认你不如我的话,我也许还会考虑请你喝杯酒什么的。”
“哈哈哈,真有意思,银手你一定视我为榜样,才会这么执着于战胜我,但可惜你这辈子是没什么希望了。另外我才不需要你请喝酒呢,我有的是钱。”
“是吗,那你什么时候把脚下的那枚金币还给我。”银手面无表情道。
基兰神色微变,但很快就又作出一副惊讶之色来,“什么,我脚下还有金币,我都没感觉到,一定是你的歌太难听了,扰乱了我的心神。”
基兰一边说着一边还是恋恋不舍的移开了自己的靴子。
银手弯腰捡起那枚金币,安慰道,“别灰心,至少还有麦格林夫人欣赏你。”
“我会出名的,总有一天我的歌曲会被数百万人传唱,而你,依旧在某侗不知名的小酒馆里扮演蠢到家的脑袋。”基兰板着脸道。
“我尽量活的久一点,希望能看到那一天的到来。”
基兰并不只是为了跟银手斗嘴才这么说的,实际上那的确是他的梦想。
和所有位面里那些怀才不遇的人一样,基兰觉得自己所欠缺也只是一个机遇而已。
只要有合适的机会他就能一飞冲天。
这次李俞举办英灵召唤仪式,基兰闻讯后就立刻放下手头上的事情赶了过来,但终究还是来晚了。
只能跟附近的农夫打听一下当日的盛景,然而在基兰之前已经有很多吟游诗人这么做了,而在基兰之后还有吟游诗人源源不断的向这边赶来。
各种作品如井喷一般不断涌出,其中大部分都大同小异,还不如银手这样专门哗众取宠的,能吸引到眼球。
但想真正做到万人传唱,乃至被数百万人传唱,要么诗人本身名气很大,有无数拥趸,要么就得抢个首发。
赶在其他人反应过来之前就让自己的诗歌被传唱开。
前者现在的基兰是不用想了,而后者就得看命了。
历史上有很多原本籍籍无名的吟游诗人,因为卷入某场大战,或者无意中目睹了某些改变世界线的大事件,所创作出的作品一炮而红。
而就眼下来说,最令人瞩目的当然就是那场即将举办的比武大会了。
帝国估计有一半的吟游诗人都跑到王都去了,还有一半正在往那里赶,而且狮心堡里本身就有很多鼎鼎大名的吟游诗人。
基兰还是有点自知之明的,知道自己肯定比不过那些大佬们。
不过这次的事情却给他提供了另外一个思路。
比武大会唱不了,还可以唱点别的东西啊,比如说最近忽然声名鹊起的双休教,还有它的那位神秘先知梅林。
虽然错过了不久前的那场英灵召唤仪式,但是直觉告诉基兰李俞的身上还有不少可挖掘的题材。
而且他的身边还有一位屠龙英雄伊蕾娅,他们去往王都这一路上势必不会无聊。ωωω.χΙυΜЬ.Cǒm
而王都是生命教会的地盘,这些年柯奈利亚祭司在皇帝陛下还有帝国的上层贵族面前可谓风头无二。
双方要是对上肯定很有意思。
基兰越想越激动,这不就是自己苦寻多年的机遇吗,只要他现在启程,追上伊蕾娅一行人,之后还会缺一手的创作题材?
想到这里吟游诗人一扫先前的郁郁不得志,一下精神了起来,回住的旅店简单收拾了一下行李,便夺门而出。
下楼的时候竟然又碰到了银手,后者看了眼他身后的包袱,讥笑道,“怎么,房费都出不起了吗?”
基兰现在有了目标,也懒得再跟银手纠缠,只是冷哼一声,脚下不停。
不过一会儿,背影就消失在了门外的大街上。
这下轮到银手有点摸不着头脑了。
他和基兰斗嘴都已经快斗出感情来了,这次基兰没还嘴,他感觉全身都不得劲儿。
就好像吃鱼的时候被鱼刺卡住了喉咙一般。
之后他去和旅店的老板打听了一下,发现基兰也没欠房费,脸上的疑惑之色不由更胜,坐在表演用的那只木桶上,陷入到了沉思之中。
基兰出了旅店,用钱袋子里仅剩的七枚银币租了一头老马,骑着出了城。
虽然伊蕾娅等人离开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是他们的队伍人数众多,行进的方向也很明确,所以追起来还是很容易的。
但或许是因为基兰最近流年不利,刚出城没多久就被一伙强盗给盯上了。
可怜的吟游诗人和他的那匹老马,当然跑不过那些贼人了,于是基兰就这么被抓了起来。
那些强盗将他全身上下仔仔细细搜了几遍后一脸的难以置信,似乎从业多年,还没遇到过穷成这样的客户。
纷纷觉得晦气,正打算把吟游诗人一刀杀了了事儿。基兰却提出希望他们能满足他最后一个心愿,在死前再唱一首歌。
得到准许后,吟游诗人重新捡起了自己的莱雅琴,清了清嗓子,唱起了那首《死而复生的杀人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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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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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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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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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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