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热衷摸鱼的小侍女看着就和星期六的相性很接近,她为了自己那两天假期能有保障,最终皈依星期六也在李俞的预料之中。
但是让李俞没想到的是有人居然抢在了她前面。
李俞望着面前的妮可,“你说你想多了解一些和星期六有关的事情?”
妮可点头,没有任何的迟疑,“我也想要信仰它。”
“为什么?”李俞问道,“你看起来对假日与娱乐并没有那么强烈的兴趣。”
他这么说当然是有原因的。
李俞先前教授阿拉伯数字和简单运算的时候,妮可是四人中学起来最吃力的,但是等到第二天李俞再过来,检查四人的学习进度,妮可的表现却往往是最好的。m.χIùmЬ.CǒM
这说明少女在私下里没少用功。
而她虽然是老总管福斯托介绍来的,家境却和另外三人没有太大的区别,甚至还要稍差一些。
她的亲生父亲死的很早,之后母亲就又改嫁他人,可惜那人是个懒汉,整日游手好闲,也不好好种田。
为了一家人能生活下去她的母亲不得不求助福斯托,后者为她在城堡里找了份洗衣服的工作,妮可也不得不早早的就出来干活,给村里一户人家帮忙,赚到的钱刚好能勉强填饱肚子。
所以其他人在帮父母做农活的时候,妮可肯定也没法安心学习。
也就是说她完全是用自己休息的时间在追赶,乃至超过其他人的。
这份态度,不能说和星期六毫无关系,只能说是格格不入。
但是李俞并没有拒绝妮可。
没人会不喜欢勤奋的人,李俞选取星期六作为神明来传播信仰,是为了能让这里的人们永远不要忘记发展是为了更好的享受生活,而非像他所处的宇宙中,最终完全被效率所绑架。
说到底李俞并不反对努力工作,再先进的技术没人干活也是白搭,但前提是合理的休息时间必须得到保障。
妮可的目光闪动,在来之前她其实就已经想好了这个问题的答案,就说自己被李俞所施展的种种神奇手段所震撼,从而对那位星期六产生了崇拜与敬畏之情,这听起来合情合理。
然而当她站在李俞的面前,被那双深邃与平静的眼睛所注视,那些提前准备好的话就都没法再说出口了。
最终妮可选择了实话实说,“我想要过更好的生活。”
李俞接下来是打算攀一下科技,给自己的信徒们发一波福利的,但那都是以后的事情了。
眼下他可是还什么都没干,只是带着四个孩子一个小侍女到处闲逛,记录下绿野的各种动植物,那些来自现代文明的技术都还安静的躺在他的脑袋或是笔记本电脑的word文档里。
所以妮可所说的更好的生活显然并不是指这些。
李俞在这副瘦弱单薄的身体中看到了名为野心的东西,在熊熊燃烧。
不过他并没有说什么,只是道,“成为星期六的信徒后,就需要严格遵守戒律了,劳作五天必须休息两天。”
“我明白。”妮可毫不犹豫道。
“我知道你心中始终有一种紧迫感,但是闲暇也并不意味着浪费生命,你可以用这些时间去思考观察这个世界,培养你的爱好,探索自己的心灵,当然也可以什么都不干,单纯的放松自己。”
“总之,无论你想做什么事情,成为什么样的人,只有恢复了精神,才能更好的去实现自己的目标。”
妮可眨了眨眼,却是有些不太明白,“我可以去决定自己成为什么样的人吗?但是……但是吾主星期六对我难道没有安排吗?”
“没有。或者说你的每一次选择都是它的安排,所以尽管选你想选的路吧,因为无论你选择哪一条路,最终都会是它希望你去踏足的道路,也都将会得到它的眷顾。”
李俞的话听起来意味深长,妮可似懂非懂。
之后她就又听李俞道,“跟我来吧。”
两人一前一后,走进弥漫着薄雾的树林中,李俞选了一棵看起来格外高大粗壮,树龄应该已经上千年的杉树,就像上一次帮兔子小姐和裘德缔结誓言一样。
用小刀在树干上刻出沙滩,棕榈树,躺椅与遮阳伞。
接着他让妮可单膝跪地,掏出手机,在本地曲库里选择了早就已经下载好的《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交响乐版。
随着那熟悉的旋律响起,妮可的身子也猛地一震,小姑娘抬头,茫然的望向四周,却并没有看到任何演奏者。
这首曲子就仿佛是自虚空之中传出一般。
有着她从未听过的优美旋律,细腻婉转,又恢弘壮丽。
妮可不懂音乐,但也不由自主的沉浸其中,被那些跳动的音符所感染,仿佛也能嗅到空气中飘荡来的花香,嘴角不由自主的弯起。
一直到音乐结束,她还没能回过神来。
李俞伸手拉起了她的左手,将一只1688上买来的绿色硅胶手环戴在上面。
然后又对女孩儿道,“赫拉。”
“什么?”妮可一愣,终于从那天籁之声的震撼中解脱出来,继而慌张道,“您刚才说什么?我……我没能听清。”
“赫拉,”李俞又重复了一遍这两个字,“这是你的教名,你可以将这个教名置于本名之前。”
“赫拉。”妮可也跟着念道,“赫拉·妮可,我以后就是赫拉·妮可了,星期六的信徒。”女孩儿的声音激动。
妮可的父亲死的早,继父又是个懒鬼,母亲每天起早贪黑,拼命赚钱,根本没时间和精力再来照顾这个女儿,这就导致妮可从小就很缺乏来自父母的爱。
也让她对那个家并没有多少归属感,直到皈依了星期六,竟然让她拥有了一丝从未体验过的温情。
茫茫人世间,她终于不再是踽踽独行,有了依靠,再看李俞也感受到了隐隐的亲切,不再像之前一样神秘难测了。
于是女孩儿的胆子也大了一些,脱口而出道,“先知大人,我,我能抱下你吗?”
这次轮到李俞有些猝不及防了,居然罕见的也怔了怔,半晌后才道,“行……吧。”
他一句话还没说完,赫拉已经扑过来,一把抱住了他的大腿。
李俞本能的想躲,但最后还是忍住了,片刻后还伸出手去,摸了摸赫拉有些蓬乱的头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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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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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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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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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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