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衫小姐似是被那正气荡开一样,被甩开两步后不觉满面燥红,又恼又羞,忙又躲回侍女身后,贴着她的耳朵凶狠传话。
侍女一脸无奈,却也只好学着小姐的语气复述道:“卫磐子早在你出生之前便已闻名天下,岂是你一个小小伴读能相提并论的?!”
“可笑。”檀缨不觉间已进入辩论状态,顺势便是一个瞪目挥臂,“我从未自比卫磐子,由始至终说的都是你向人求教,却不知虚心的事情,你却偷换主题,诬我自比得道名士,陷我于狂妄不义。天下闻名的越人,做错了事就只会用这种小儿诡辩的伎俩么?”Χiυmъ.cοΜ
檀缨还并不知道,此时他的气势,已颇有了些名士清谈的风采。
咚!咚!咚!
青衫女子急得连跺三脚,毛炸得更是连发饰都崩开了。
她憋红着捡起小发钗,越想越气,干脆一咬牙,翻手抬臂,向着檀缨狠狠勾了勾手。
就是那种武林宗师干架,示意你放马过来的勾手。
如果是得道者之间的辩论,亮出这个手势的意思是“言尽于此,是时候接拼武德了,就让天道来判断高下吧!”
这本来应该非常有气势的。
但这位小姐做出来,却是一种呢“可恶,怎么还不给我吃的!”的感觉。
那侍女却吓得不轻,连忙回身拦住小姐,甩回着头嚷道:“伴读的快跑!小姐她要揍你了!”
“哈哈!”檀缨怎么可能怕越女的粉拳,只爽然一笑,“谨言慎行,惜字冥思,不愧是卫磐子的好学生。”
其实檀缨的辩论风格速来都是以直相抗,不会这样阴阳怪气的。
但如果对方不讲究,他也不介意用下作的手段让对方舒服舒服。
果不其然,小姐沐浴在这样的阴阳怪气之中,整个人都开始动摇。
“你……你……你!”她捂住心口,红着眼睛狠狠瞪了檀缨好久后,竟是将小拳头藏回了身后,接着扭脸背身道,“你……你摇唇鼓舌如飞蝇振翅,我才无暇与蚊虫计较。”
而后,掩面羞愧而逃。
还逃反了,奔西去了。
檀缨不得不感叹战国人的高雅,继粮中鼠屎之后,他又收获了飞蝇振翅。
但这位小姐还是年轻了。
嘴唇和舌头,如飞蝇振翅般迅捷,这难道不是一件好事么?
对面,侍女这才松了口气,与檀缨告辞道,“公子倒也没说错了什么……只是过于刚直严苛了……若今后也这样,怕是很难讨得女子的欢心……”
“女子的欢心?唯独这个我素来不缺。”檀缨正色点了点头,“但我的确也有不对的地方,见到你家小姐这样明明有才学,却又态度不端,耽误学业的人,忍不住还是动了气。现在想想,她的学途,与我何干?”
听到这一席谦逊深刻的自省,看着那张温文尔雅的帅脸。
侍女感觉,错的或许是自己。
“我……我都是乱说的,公子这样的人,怎么都能讨人欢心,随性即可……”
话罢,她也捂着脸追着青衫小姐而去。
此时,学子多已散去,小姐也不见踪影。
唯有那蝉鸣,嘤嘤不休。
赢越与银簪,不禁蓦然对视。
此刻,哪边是北,一点也不重要了。
不,从来就没有重要过……
赢越当即苦笑一叹,与银簪拱手道:“公子大才,看你这身行装,可是来自楚国?”
“世子博学。”银簪也行礼谦道,“在下黄洱,代家父春申君向世子问好。”
赢越眉目微微一动,却又很快收敛回来,郑重行礼道:“公子仪表不凡,无愧春申世代美名。”
银簪随之客气道:“世子虚怀若谷,彰显盛秦求道谦风。”
聪明人就是这样,一旦发现没什么利益可争夺了,从对喷到互吹只需要一秒钟。
作为檀缨,他本来是撸起袖管,准备帮世子干架的。
但见二人如此称兄道弟,便也不再上前,而是恪守身份,远远等待。
然而,这个世界从来不会给一个美男子安静。
刚刚的争端,很明显,大家都是为了轻裙罗袜来的。
为此,赢越黄洱辛辛苦苦明修栈道。
他檀缨却暗度了陈仓。
接触到了轻裙罗袜不说,还把人家给气跑了。
就这么一个抢了主公风头,坏了主公好事的伴读,他……他……
他偏偏还如此英俊。
黄洱想不明白,这种随佣,要他何用?
于是黄洱话锋一转,瞥了眼檀缨道:“越兄,这位可是伴读?”
“是同窗。”赢越这便挥手作礼,请檀缨过来,以平等的礼遇与黄洱相互介绍。
黄洱虽然应了,但却难掩不悦。
伴读之于豪门学子,无异于太监之于王室贵族。
两国的王侯会面,哪有认认真真引荐自家太监的道理?
如果是正式场合,这根本就是一种羞辱,意思是你的水平也就配与我家的太监结交。
好在赢越言辞谦逊,黄洱身份又输他半头,这才没有当场翻脸。
赢越自然也是知道这样不妥,但他想得更多一些。
檀缨既有修学求道之心,那么将来进入学宫并非不可能。
这样一来,曾经伴读的身份,难免会成为他的桎梏,让他无论面对同学还是老师都自矮一头,他人也会对檀缨有所偏见。
因此从今天开始,即便是在外面,赢越也决定与檀缨以同学相称,尽量抹去他伴读的身份。
檀缨倒是没悟到这层深意,只道是赢越讲义气够朋友,甚至心下怪他不够成熟,没必要因为义气而得罪楚国名门。
就这么简要认识过后,黄洱不怎么客气地论道:“檀缨,方才那位小姐拉你,是在说什么事?”
“哦,一些天文上的小想法罢了。”檀缨不太想再因这件事起是非,继而转望赢越,欲言又止。
赢越会意,当即说道:“我这位同学不太善于表达,可能是哪里出言不逊了,公子莫怪。”
黄洱摇头冷笑道:“可我看他刚刚讥讽那位小姐,明明是言之凿凿,掷地有声啊,比之名士清谈都不让寸分。”
赢越淡然回道:“你我不明其中缘由,还是暂且不要评说了。”
“……嗯,也对。”黄洱见赢越诚心相护,便也没再纠缠,就此笑道,“你我不谈不相识,酉时发榜还早,不如来我宾楼茶室清谈道选主题,如何?”
赢越稍思片刻后,竟然点头应了:“越才疏学浅。我们说好了,只谈不辩,以和为贵。”
“那是自然,秦楚素来都是以和为贵么!”
于是,大家各自上车,约在楚国宾楼相见。
只是檀缨很疑惑。
秦楚以和为贵?
是德国和法国的那种以和为贵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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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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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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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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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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