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逆道>第四十章 出昆仑,归老家
  七色花,红橙黄绿青蓝紫,四种颜色具备。

  这种花如果存在,就有悖常理,有违自然规律,因为蜜蜂授粉只会选择颜色单一的花朵,如果这么多颜色同时存在的话,那它是怎么样繁衍的,这是一个大问题。

  不要说逸辰知不知道这种花的存在,就连带头找它的人都不知道这个世上到底有没有七色堇。

  三人在昆仑山中溜达来溜达去的,因为逸辰的原因,几乎三人所到之处,寸草不生,遭殃的不是人参灵芝这些大补之物,就是兔子这种果腹之物。

  其实,三人已经无限接近昆仑山的外围了,七色花并没有找到,而后来倒霉的也不仅仅是兔子了,因为白心语都快见到兔子就吐了,更不要说逸辰和长风了。

  没有找到七色花,也在长风的意料之中,但是这并没有让长风感到失落,因为他得到了人参果,这是在他的意料之外的,而且是让他大大的意外。

  三人出山。

  三人到了有人的地方后,开始成了焦点,因为三人的行头,扮相,都让人怀疑他们三个是逃难的,太磕碜人了。

  白心语算是好的,本身因为生的漂亮,就算是白色的羽绒服变成了黑色,也不影响她的容貌。

  相比之下,逸辰和长风就惨的多了,将近一个月没有洗澡,而且后来连方便面都没有了,除了兔子就是野鸡,吃的二人有点火大。

  长风的衣服有几处在飞掠的时候被树枝刮破了,而他备用的衣服则是给了逸辰,所以,长风的扮相,逃难的都说的太好了,乞丐也不足为过。

  逸辰是最惨的一个,因为渡劫,浑身上下的衣服全部被天雷焚化,而长风能借给逸辰的也只有外套和裤子,内衣内裤是不可能借给他的,而逸辰备用的内裤只有一件,后来因为穿了一个星期,逸辰干脆给它扔了,所以,逸辰是挂着空档的……

  其实逸辰也算比较幸运了,中途还被清风给接走了,入门前还洗了个热水澡,而白心语和长风,已经足足一个月没有洗澡了,想象一下……

  一个月多的时间,逸辰受益匪浅,不仅修为大增,还有了可以直升地仙的人参果。

  白心语的收获颇丰,仅仅一个人参果,就已经出乎她的意料了。

  收获最大还是长风,因为长风同样得到了逸辰师父所赐的人参果,但是这个人参果对于长风的意义和对二人的意义却不一样。

  长风所寻找的三样东西就是要重塑一个身体,万年人参是身体,但是如果用人参果来做身体的话,那这个万年人参就跟大白萝卜没啥区别了。

  万年人参固然是灵物,只需一点就可以吊命,作用不可小觑。

  但是肉有五花三层,人有三六九等,灵物亦是如此。

  没有对比就没有,万年人参,它也只是人参,长得跟个萝卜成精是的。

  人参果是啥,仅仅它开花结果的时间就要比这个万年人参要久的多。

  而且,人参说白了就是药材,因为时间长了,拥有了一点灵气,然后渐渐地滚雪球,所以才成了灵物。

  而人参果就不一样了,天地初开,人参果树就出现了,它是先天灵物,而且它的灵气是天地初生之时便拥有了的。

  人参果的效用就不说了,光摸一摸闻一闻就追上王八了,这要吃下去了,能看着乌龟死。

  用人参果做得身体和用地精做得身体相比,孰轻孰重,孰好孰坏,一目了然。

  三人都很开心,虽然扮相不咋地,但是这个并不影响三人的心情。

  三人横穿昆仑,终于出山了,没有任何的犹豫,三人买衣服,洗澡,胡吃海喝。

  这些事情花费了两天,因为三人在山中根本没有好好休息过,虽然说三人可以用灵气调节身体,让自己不至于疲乏,但是能睡觉而且是能在床上好好的睡觉了,三人谁也不傻,三人很舒服的洗了个热水澡,然后一觉就是第二天。

  长风利用关系,将他们利器全部送走,然后是买了回去的机票。

  这次行程长风和逸辰二人不一样,长风并没有和二人一起回去,而是去了布达拉宫,看长风意思,布达拉宫貌似有对于他很重要的人在那里,长风不说,逸辰也不好问。

  第三天,逸辰白心语登机,长风送走二人后,改道前往布达拉宫。

  安检登机过后,逸辰白心语找到座位,“心语,长风去布达拉宫干嘛?”

  白心语坐下之前,将背包递给逸辰,逸辰接过,放好,白心语坐下,“不太清楚。”

  逸辰见心语不知道,也不再多问,放好行李后开始琢磨去哪,因为此时还在半个月左右才开学,逸辰不想半个月都在学校里待着,他想回家看望外公。

  “心语,你回去后有安排吗?”逸辰歪头看向白心语。

  白心语此时亦是在想回去后做什么,她已经想到逸辰会回家,但是她总不能主动表达想要跟逸辰回家的想法,此时正在纠结,听到逸辰发问,低头回答,“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吧。”

  逸辰闻言心中都乐开了花,自然的将手抓起了白心语的手,“那就跟我回家,让我姥爷看看他以后得孙媳妇儿。”

  白心语闻言脸色发红,只是点了点头。琇書蛧

  逸辰自然知道白心语是害羞了,只是在笑,也不说话。

  飞机很快,很方便,当天二人就回到了北京。

  高等学府假期也不会封校的,更何况是北京外国语大学,国外的留学生多的很,不能一放假就让人家回国吧,不太现实。

  二人准备第二天回老家,所以并不是很急,二人回校,将东西放好,因为在飞机上吃了点东西,二人也不是很饿,放好行李后二人碰面,出去给老人家买些礼物,毕竟白心语是首次登门。

  此时是正月初八,北京很多商店在初六就会开门营业,人虽然比平常少,但现在外面也不是很冷清。

  白心语不知道带什么东西给老人家,逸辰知道姥爷到后来就根本没有什么新衣服,都是以前旧的或者是母亲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二手货”。

  很自然,逸辰带着白心语为姥爷买了两套衣服,由内而外。

  逸辰本不想给父母带什么东西的,但是在白心语的坚持下,逸辰还是为自己的父母也买了一套衣服。

  然后就是买了几箱好酒,买了直接快递回家。

  酒虽然不是茅台五粮液,但是也是好酒,至少逸辰是这么认为的,因为一箱酒就两千多,但是这次逸辰没有心疼,因为这个钱应该花。

  之所以是几箱,是因为逸辰准备送给他东舅和海哥,因为这两家人,帮助过他们。

  补品什么的根本不用,因为就他们在昆仑山里找到的灵芝人参之类的就够送人的了,随便哪一个都比商场买的人工栽培的强。

  之后就是一些常见礼品,逸辰买了一大堆,因为也有送人的。

  然后二人就大包小包的抱着回了学校。

  回校之后,逸辰将东西收拾好,然后和白心语吃晚饭,之后就回宿舍,准备明天回家。

  到不是逸辰不想做点什么,是逸辰有贼心没贼胆,很是纠结。

  因为东西太多,所以逸辰将长风的一个行李箱给用了,足足两个大行李箱。

  因为回家心切,所以次日清晨,逸辰就拉着两个行李箱到白心语楼下接她,白心语虽然拉着一个行李箱,但是不比逸辰的小。

  现在还是正月,火车票根本买不到,索性也就不买了,逸辰想要租车回去,但是此时路上车本就不多,出租车更是少的可怜。

  最后没有办法了,只得给赵博文打电话,看看他有没有办法,赵博文最终没有让逸辰失望。

  赵博文让逸辰在原地等着,说是一会就走车去接他们了,果然,半个小时后,一辆奥迪Q7停到了二人面前。

  “你是逸辰吧?”车窗摇下,一个大叔形象的人开口发问。

  逸辰见状一愣,随即点头,“是的,叔叔您是来送我们的吧?”

  “哈,是就对了,”大叔说着下车,打开了后备箱,接过逸辰手中的行李,“博文让我来送你们回家,上车,行李放下,交给我吧。”

  逸辰闻言笑道,“谢谢叔叔了,太麻烦您了,大过年的。”说着的同时,帮大叔把行李放到了后备箱。

  “没事儿,快上车吧。”大叔合起后备箱,指了指车门。

  逸辰也不犹豫,打开车门,让白心语先上车,随后自己上去,与此同时,大叔也上车,系安全带,发动车子,出发。

  车子发动后,逸辰给赵博文回了个电话,告知他已经上路了,然后寒暄几句,挂了电话。

  奥迪Q7的性能没得说,车内也非常舒适,因为是越野车型,所以非常宽敞。

  这个大叔话很多,一路上跟逸辰打的一片火热。

  逸辰得知这个大叔是赵博文家的专职司机,因为赵家对他非常好,所以他也不在乎这个时间问题,随叫随到,所以这才有了这个大叔送二人的一幕。

  很快车子上了高速,开始快速行驶,当天下午,大叔将二人送到了村口,因为村里的路太难走了,越野车型也能拖了底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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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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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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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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