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抢爱成婚>第54章 拴住男人心
  丽珊静立在街口,握着掌心的戒指,他居然把戒指还给了她,这是不是说:他们之间要分手了?

  韩美玉听丽珊讲完,轻轻地舒了一口气:“你啊,又多心了。”

  “妈,我也是太爱他才会这样。可他倒好,也不哄哄我,甚至都不跟我解释,就那样丢下我自己走。妈,你说振浩他是不是根本就不爱我,他不爱我……”www.xiumb.com

  想到这样的事实,丽珊觉得心都要碎了。从小到大,她认定的人只有莫振浩。可他倒好,一直待她不远不近,不亲不疏。就连她的姐妹、朋友们都说:“丽珊,你像是订了婚的人吗?这个时候正应该是热恋中的人才对……”

  自从订婚以来,莫振浩约过她的次数,她一只手就能数清。是,她知道他很忙,可再忙,他们见面的机会总还是有的。

  韩美玉将手放在女儿的肩上,像是鼓励,又像是安慰:“丽珊啊,振浩很不错的。你看紧他没错,可男人在外边是要面子的。你当着他的朋友让他下不了台,他怎么会不生气呢。回头,你再给他打个电话,认个错就好了……”

  “为什么又是我向他认错?妈,你跟爸二十多年了,一直都是爸跟你认错,你什么时候向爸认过错。你不是说,在夫妻的事上,错了也是对的,如果让步了一回,以后都得让步吗?”

  冉东林和莫振浩根本就不是同一类型的男人。冉东林是有些惧内,那是因为他爱着韩美玉。莫振浩并非优柔寡断,只是给人的外表印象温润如玉,正是因为一样的彬彬有礼,温文尔雅,冉丽珊才会不可自拔地爱上莫振浩。

  有人说,女孩挑选终身伴侣,会在无意参照身边最熟悉与最喜欢的男子,而父亲就成为无数女孩第一个深爱的异性。就如同男孩子挑选伴侣时,会有意无意把母亲当成参照物。

  韩美玉颇有些无奈,看着长大的女儿,才发现自己已经老了,不知不觉就迈入了中年妇女的行列,如若不是她搞的是美容,懂得如何保养青春,但往细里看,还是能看出她是中年妇女。“丽珊,你和我的情况能一样吗?莫振浩和你爸不是同一类男人!”

  丽珊跺着脚,事情到了现在,她是一点辙也没有,既不想认错,又不甘心就这样和莫振浩分手。莫家现在就振浩一个儿子,将来莫氏集团偌大的家业都会成为莫振浩的。“妈,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韩美玉说:“还能怎么办?赶紧打电话给振浩。现在优秀的男人可不多了,抓住就不要放手。”

  丽珊扁着嘴,另一只手里握着手机。瞧她的样子,韩美玉一眼就瞧出来了,一早就想打电话认错的,只是面子又拿不下。她这个女儿啊,现在可算是被莫振浩给吃得死死的了。怎么就没她当年的魅力呢?

  “一味的认错也不能拴住男人的心,你还得跟我好好学学。”

  丽珊不明白母亲的意思,讶异地问:“那我……”

  韩美玉微眯着眼睛,再睁开时细细地审视着丽珊:“振浩到现在都没和你做那种事情吗?”

  “啊——”丽珊越发讷闷了,“什么……那种事情?”

  韩美玉认真地想,细细地回忆,当年她缠上冉东林,不就是因为冉东林搞大她的肚子吗。这女人啊,有时候还得用些招式。听女儿这么问,她就已经知道答案了。教女儿做这样的事,好像也不是母亲的所为。如若让丽珊知道她年轻时候是怎么抢走冉东林的,指不定丽珊会有别的看法。

  罢了,还是继续维持他们在丽珊心里恩爱夫妻的形象。

  她这是怎么了?近几个月,冉东林变得有些古怪,她收拾书房的时候,居然发现抽屉里放着一张已经褪色的旧照片,上面是景秀抱着不到两岁的女孩。

  他可是好多年都不看那些照片,不知从哪里折腾出来,还夹放在经常看的书里。

  丽珊见母亲走神,用手轻摇了一下:“妈,你怎么了?”

  韩美玉苦笑着:“没什么。你现在大了,自己的事得学会面对和处理。幸福是靠自己争取来的,没有人会白白地送你幸福。”

  丽珊重重地点了点头,仿佛明白了母亲的意思:“我知道了。我马上给振浩打电话认错。”

  韩美玉语重深长地说:“丽珊啊,结婚以前你认认错没什么,结婚以后就要学会坚持。你爸和我结婚前,就和莫振浩差不多的性子,动不动就拿分手来吓唬人,这一结婚,还不是事事由得我。”

  这就有点像,在某本书所说,男人抱怨:为什么女人结婚前一个样,结婚后又是一个样?原来竟是这样,为了要结婚,可以在男人面前扮出温顺、柔弱的样子,但结了婚就一定要争过高低,也要争出家庭的主导地位来。

  丽珊认真地想着母亲的话:“可你不也说了,振浩和我爸不一样的。莫家可从来都是男人说了算。”

  韩美玉笑着,带着几分谑笑:“那你就让莫家变变样子。如果能早些和振浩完婚,你就是莫氏集团的总裁夫人,是莫家的主母,谁敢说你什么。当然,结婚认认错不丢人,结婚后你一定要争长短。我说的话,你再想想。差不多,就打电话给振浩。”

  又安慰了丽珊几句,见女儿不再哭闹,韩美玉心情也算舒缓了。想到景秀母子的那张照片,心里就不痛快。进入书房,打开抽屉在那本书里翻找了一遍,并没有找到那张照片。

  回到卧室时,瞧见冉东林手里捧着书,正坐在床上翻看着:“丽珊怎么样了?”

  “就是和振浩闹了小矛盾,现在已经好了。这孩子,怎么总在这些事上拿不好分寸呢?”韩美玉上了床,在冉东林的身边半躺,随手拿了一本《名流》杂志,上面豁然印着华阳集团少总裁皇甫烨的近照,上面的他风度翩翩。她试探性地问:“最近,你好像有心事?”

  冉东林说:“我能有什么心事。近来的工作挺顺。”

  为什么他会找到景秀和那孩子的照片,二十多年了,她几乎已经忘了那对母女。韩美玉手里拿着杂志,眼睛却望着丈夫,思绪如潮涌,想问,却终未问出口来。那件事,不仅是冉东林这么多年拒绝回忆的,一样是韩美玉不愿提起的。他们都把景秀母女遗忘在生活以外。仿佛景秀和那个孩子都是上辈子认识的人。可照片的突然出现,还是让韩美玉紧紧的拧结着,她最担心的莫于过冉东林有事瞒着她,亦或又打听到关于景秀母女的事。

  韩美玉说:“我……看到书房的那张老照片了。”

  冉东林听她这么一说,目光一滞,神色微凝:“你说她和那孩子现在……怎么样了?”

  二十多年了,从未曾打听过关于景秀的事,也没问起那孩子的事。因景琂的出现,他突然就想到了,也勾了对往事的点滴回忆。

  韩美玉冷笑一声,觉得有些自作多情,他们都过了二十多年平静而幸福的日子,现在还提到那个女人。“哦哟,你怎么突然想到她和孩子了。想当年,她还算年轻漂亮,没有你,人家照样可以过得很好,说不定早已改嫁他人了……”

  再说,事情过了那么久。当初他还不是跟着她离开了那座城市,来到南海省发展吗。现在才想到那个女人和孩子。那是他们夫妻埋藏在心里的秘密,谁也不曾提过,恐怕就连丽珊也不知道父母年轻时的那些事。

  冉东林自见到景琂的第一眼,他就会莫名地忆起景秀,那些被深埋的过往,就突然爆发出来,不由自己的回忆。二十多年了,景秀她好吗?那个孩子是不是长大成人了,就像丽珊一样的单纯、快乐……

  对于丈夫此刻的神色,韩美玉很不满意,伸手在他胳膊捏了一把:“我说,你最近怎么回事?老是走神。”

  难道要告诉她:他在想前妻和大女儿。以韩美玉的性子,还不得和他吵嚷起来。

  冉东林说:“在想公司的事儿。”

  “你们公司能有什么事儿?对了,那几家指定的大酒店,快要给你提成了吧?等拿了钱,我想到郊外买栋别墅。”

  冉东林摇头说:“这件事还是谨慎些。先不急买别墅,再说莫家的房子也够大,丽珊一出嫁,家里就剩下我们夫妻和一个保姆,能省就省吧。”

  冉东林讲不好自己是什么心情,这段时间突然就想到了景秀。因为新来的那位总裁女助理也姓景,在公司会议上,就连其他部门的同事也瞧出来了,他和景琂长得有些相似。这会不会是巧合?

  他和景秀的女儿,应该姓冉,而名字也不该叫“琂”。虽然他认真调查过景琂的背景,可还是觉得哪里不对。也希望是自己多想,但每次见到景琂,就会让他忆起景秀,还会想到那个被他狠心抛弃的女儿。

  “再有半年多,丽珊就要嫁到莫家去了。得空的时候,你再想想,我们该给丽珊置办些什么嫁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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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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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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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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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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