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偷凰换凤:将军蛮妻宠不够>第二百二十七章 叔侄
  因为小铁匠给穆筱指错了路,致使穆苏和苏歌派出不少人,沿着城内城外和去往京城的路上寻找许久也没有找到。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一直到半个月以后,穆苏依旧没有找到穆筱。

  而苏歌为了让穆苏能安下心来,又加派了人手,扩大了搜寻的范围,直到又过了几天,一直在府里和苏歌在一起的穆苏终于失去了耐心,趁着苏歌不在的时候,在自己跑出去跟被派出去的那些人一起寻找穆筱。

  另一边,和金子一起离家出走的穆筱顺着小铁匠给他指的路一直走了整整半个月,这期间他带的银子被人骗走偷走不知道多少次,多亏有金子给他抢回来,否则他一个五岁的小孩子,恐怕饿死在路上都不一定有人知道。

  一人一鸟徒步翻过了一座山,翻到了山脚下的时候,已经过了五天之久,而穆筱都已经瘦得不成样子。

  但是他仍旧一直的往前走,仿佛对这些坎坷根本没有一丝的不满。

  因为他觉得,比起在扬州城里听他们叫野孩子,他宁愿这么跟金子跋涉在山水里,最起码这个样子,他的耳边能够清净。

  坐在溪边的石头上歇脚,他将自己身上的包袱解下来放在一边的岩石上,然后拿出里面的鹿肉也放在岩石上,看着金子落下来,喙爪并用,将鹿肉吃得干干净净。

  待金子吃完,它展开翅膀直接飞到高处帮穆筱警戒,一个小脑袋歪了歪去,看上去十分喜人。

  穆筱拿出自己剩下的干粮,看着站在高处的金子,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

  在这半个月里,他睡过山洞,睡过客栈,吃过美味佳肴,也啃过山野果子和干粮。

  这样的经历,对于一个娇生惯养的大人来说尚且难以接受,更别说他一个五岁大的孩子,不管说出去给谁听,估计都不会有人相信。

  吃着玩着吃了半天,他总算是把手里的那块杂粮馍馍给吃干净,正在他拍拍手准备呼唤金子离开的时候,金子忽然站在高处的树枝上张开翅膀,发出一声又一声的鹰唳来警告穆筱。

  向来与金子十分默契的穆筱赶忙将岩石上的东西收拾干净,然后猫着腰,正准备躲进一旁半人高的杂草里,却听见一声箭矢破空的声音,然后便是箭头插进树干里的闷响。

  “金子!”

  穆筱回过头,看着依旧站在树上的金子忍不住大喊出来,将不知何时出现的那两人的注意力,成功的吸引了过来。

  “将军,那边好像有个孩子。”其中一个人突然开口,眯着眼睛往穆筱这边仔细看,看了半天,他才终于确定自己看到的就是一个孩子,“将军,就是个孩子!好像还没多大!”

  “这穷乡僻壤的地方怎么会有孩子?又看岔眼了吧?让你少喝点你不听,把块石头看成孩子,可真够行的。”另一个被称作“将军”的人懒洋洋的开口,他的声音有些轻佻,还带着戏弄的笑意。

  “真的,真是个孩子,您看啊!”

  “看什么看真是的,打了野味赶紧带回去解解馋。”

  最开始的那个声音带着些急切,而另一个声音则是满不在乎。

  随着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两个人从灌木丛后面走出来,是被派遣到京口镇守的赫连丞与他的副将。

  被副将从树后面拉扯出来,赫连丞依旧在惦记着树上站着的金子,直到副将指给他看,他才将目光转移到穆筱身上。

  一身衣服尽管看起来脏兮兮皱巴巴的,但是不难看出来这是块好料子,而且,眼前这个孩子年纪不大,长相十分精致,像是哪个大户人家走丢的小少爷……

  当赫连丞仔细看过穆筱的长相时,那一身的懒劲儿瞬间被吓得烟消云散。

  因为穆筱的脸,长得实在是太像把自己关在禁宫中的那一位,尤其是那双墨色的眸子,简直一模一样。

  由于与穆筱的身高差距有些大,赫连丞干脆直接蹲在穆筱面前,用力扯出一抹笑容,开口问道:“这荒山野岭的,你怎么自己一个人在这儿啊?”

  穆筱自己打量着眼前这个变脸极快的男人,皱了皱小眉头,有些不想搭理他,“不要你管。”

  “你这小孩,脾气还挺大。”赫连丞被穆筱的反应逗得哈哈大笑,他半挑着眉头,唇角勾出一抹痞笑,开始有些正经起来,“我是镇守在京口的大将军,是好人,你能告诉我你是怎么来到这儿的吗?”

  “走来的。”

  听着穆筱平静的语气,赫连丞微微有些愣住,不过很快,他又恢复成原先的样子。

  “那你是从哪里来的?”

  “不能告诉你。”

  “那你去哪总可以说吧?”

  穆筱低着头,他想了想,犹豫了一下,还是开了口,“我要去京城。”

  “去京城?”赫连丞皱了皱眉头,接着问道:“从这儿到京城骑快马也要半个月的时间,你去京城干什么?”

  “不能告诉你。”

  简简单单的五个字,堵得赫连丞再也问不出一句话。

  好吧好吧,既然这小祖宗不想说,他不问了便是。

  “你自己一个人在这里也不行,晚上这里有狼,会吃了你的。不如我先带你回京口,然后过几日我找个时间送你去京城可好?”

  “你知道去京城的路?”很显然,穆筱只听后半截内容,至于前面的废话,他完全自动过滤掉。

  赫连丞点点头,为了消除穆筱的疑心,也算是让他知道自己确实是知道京城,于是答道:“我当然知道。从京口关一直顺着官道走,就能到京城了。”

  “原来如此。”穆筱朝赫连丞点点头,然后抬头看向依旧站在原地,随时准备攻击赫连丞的金子,招呼道:“金子!快下来!”

  看到穆筱的手势,金子立刻展开翅膀俯冲下来,稳稳落在穆筱的肩膀上。

  知道这个时候,赫连丞才注意到穆筱肩上站着的金子,他皱着眉头,细细打量。

  “你这只鹰叫什么?”

  穆筱白了赫连丞一眼,伸手抚摸着金子身上的羽毛,说道:“它叫金子,是鹰隼,不是鹰。”

  在穆筱话音刚落的时候,金子像是听懂了一眼,大叫了一声顺势想要去啄赫连丞的头发。

  赫连丞赶忙站起来,后退了一步。

  尽管心里有些不敢相信,但是心里已经基本上确定了眼前这个孩子的身份。

  因为之前重彦和他传递密信时,用过穆苏的那只鹰隼,虽然鹰隼比鸽子安全的多,但是穆苏的那只,就像是跟它天生不和一样,一见面就会啄他的头发。

  而眼前这只鹰隼,不仅仅名字和那一只一样,就连这种坏习惯也一样。

  世上不会有那么巧合的事,所以赫连丞确定,这只鹰隼,就是穆苏那一只。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眼前这个孩子,就该是……

  “你叫什么名字?”他突然问道。

  “不告诉你。”

  早已经猜到了穆筱的反应,赫连丞并不觉得尴尬,他笑眯眯地伸出手,继续说道:“那就跟我回京口吧?”

  穆筱抬头看着眼前这个并没有什么好感的家伙,还是犹豫了一下,但最后还是伸出手,放在了赫连丞的手掌上。

  因为军营里的环境并不适合孩子待在那里,赫连丞十分贴心的在街里找了一家比较熟悉的客栈,让穆筱住了进去。

  给掌柜的安排好以后,他就急匆匆的跟副将一起赶回了军营,因为他捡到这个孩子的事,有必要让重彦知道。

  自从穆苏失踪以后,重彦为了掩饰就拿从楼兰带回来的那个女子当做真正的穆苏,给予她最好的一切,但是,从来没有去看过她。

  听赫连拓说,他一直把自己关在寝殿里,就连用膳,都是由宫女放在殿门外,他自己想起来了就出来取,可是等他每一次想起来拿进去的时候,饭菜早已经凉透。

  他们都天真的以为,不过一个月就可以找到穆苏,但是他们想的实在太过简单,谁都没有想到,这一找,又过了五年,如果不是他今天在这个地方打野味,只怕根本就遇不上这个看起来与穆苏有着密切关系的孩子。

  不管这个孩子究竟是不是当初穆苏所怀的的那个孩子,他都要带回去,让重彦看一看。

  但凡有一种能让重彦振作起来的方式,他都要去试一试。

  因为他实在看不下去,曾今君临天下的皇兄,又变得比平常人还要普通。

  被赫连丞放在客栈里的穆筱洗干净了身体换了新衣服,然后新奇的在房间里东看看西摸摸。

  虽然他幼年老成,但到底是个孩子,不管再怎么克制也藏匿不住自己的天性。

  将房间里的东西全部摸索一遍,再找不出别的好玩的东西之后,穆筱才终于躺在床上,有金子守着,安安稳稳的睡了一个好觉。

  他这一觉睡了很久,当他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小二上来送饭敲响了他的门,他迷迷糊糊的打开门,接过饭菜就直接放在桌子上不管不顾,直到他趴在桌子上又睡了一会,这才彻底睡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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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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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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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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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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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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