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青华纪事>第七十三章 重逢
  百姓听闻又有些犹豫,自古以来,收成乃民生大计,没土地没粮食就啥都没有。

  但是现在眼看妖精都要吃的家门口了,就算保住了收成又能如何,到家破人亡的时候,谁还有心思种地啊!

  商量来商量去,朴实的百姓们达成一致,都决定让神仙把这个妖精收服,到时候就算是出去要饭也要一家人平平安安的在一起。

  白泽便与他们商量了一个计策,算起来自上次供奉小孩已经过去了三四个月,这狼精早就该饿了,白泽特地让他们准备一个山上迷路的小孩,等晚上放出去,到时候狼精闻到了生人的味道肯定会现身,他便可趁机伏妖。

  计策容易想,妖怪也容易抓,只是这小孩家家都不舍得,万一妖怪厉害,先吃了小孩可怎么办,再万一抓不住妖怪,到时候妖怪要来报复怎么办。

  众人都觉得这是个赔本的买卖,不愿把小孩送出来,白泽气的直瞪眼,但面前都是一群肉身凡胎,他总不可能强抢小孩,那和那些妖精有什么区别了!

  长歌从房内走出来道:“不如让我去引狼精现身,狼精见我一个姑娘家晚上独自在外面,肯定也不会放过。”

  白泽抠抠耳朵打趣道:“你是姑娘吗,吾怎么不知。”

  这种奚落她的玩笑,在离岛的时候长歌已然习惯了,以前听到这话长歌总要追上去与他缠斗一番。

  但这一次白泽的话并没有激起长歌的反驳,百姓皆被长歌的勇气折服,又说山上危险,妖怪吃人不眨眼,但说到底他们也还是不愿自家孩子上山,随便劝了两句也就罢了。

  当天晚上白泽就告诉长歌如何部署,长歌听着,一直没有回话。

  夜深人静二人上山,为了不引起妖怪的警惕,长歌特地和李大婶借了件布衣穿上,又在头上簪了几朵牵牛花,颇有农家娇女的感觉。

  一路上白泽都在盯着她看,时不时冒出一句:有女芳华,养蚕弄桑,闺阁思春,何日成双。

  顾长歌知道他嘴里吐不出个好东西,坚决克制自己的脾气不和她说话。

  这里的山不高,乌云散去,一轮圆月照亮了一处断坡,周围树影婆娑看不清道路,二人御剑下去,长歌在一片枯草之中坐下。

  白泽将早已准备好的鸡血涂在她的衣裙上,长歌往后缩了缩,希望自己不要碰到他的身体。

  白泽认真的涂好鸡血,看她双手撑着泥土身子后仰,忍不住侵身上前道:“你还在生吾的气,吾道歉可好?”

  长歌一怔,从未见如此狂傲之人还有这样一面,月色之下只觉得他银发白衣,带着几分妖媚之态,那离自己最近的一双眼睛好似蓄满了汤汤春水。琇書蛧

  正当自己发愣之际,男子又欺身向前,浅浅在他唇上印下一吻又飞快离开:“你穿什么都好看。”

  低沉的声音一响起,长歌飞起一脚就向他踹去“你走开!”

  白泽翘起嘴角低低一笑,飞身跃上树梢消失不见,长歌方才还有些害怕山谷里的魅影婆娑,现在浑身上下都灌满了怒气,哪还有心思去看周围的景致。

  不一会的功夫,浓重的血腥味吸引来无数绿油油的眼睛,那些隐匿在枯草蓬蒿之中的眼睛带着嗜血的光芒,时不时低声呜咽似乎在呼朋唤友。

  如果是三年前,长歌肯定吓的不知所措,但她现在好歹也是半仙了,怎么会害怕这些狼群?

  手上捏了一个结界随时可以发作,不管是狼群来袭还是狼精偷袭她都能保护自己!

  其实让她安心的还有一点,那就是她知道隐身在暗处的白泽,会提高十二分警惕在第一时间出手,不会让任何一只饿狼伤了她。

  抿了抿唇,长歌有些讨厌这个浅浅的吻,她不喜欢这种只有自己胡思乱想的感觉。

  本来昨天看到白泽的作风之后,她也可以不再胡思乱想了,因为对于一个风流纨绔来说,左拥右抱亲亲我我并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她顾长歌能由一个浅吻想到这么多只能说明一点——太没见识了!

  是的,自己太没见识了。

  如是想着,耳边传来白泽的声音,白泽的隔空传声她一直学不会,这让她很懊恼,只听白泽简单的说了两个字:来了。

  长歌隐匿在草丛中的手缓缓捏了个诀,不一会她就发现围在周围的狼群都三三两两的散了,脚步踩断枯草的声音自远处传来。

  长歌侧耳听了一会便问道:“有人吗?”

  枯草被一只手拂开,一个黑色的影子自树下出现,长歌只觉得自己的心都快跳出嗓子眼了,她咕嘟咽了口唾沫以维持自己的冷静。

  她又道:“这位好心人,安……俺!俺从山坡上滚下来摔伤了腿,回不了村了,能帮帮俺吗?”

  她声线之中带着些许哭腔并不像装出来的,但那个隐匿在树影之中的人似在犹豫要不要上前,半晌之后那人才走了出来,却是一位身材笔挺的年轻人,一件月白的袍子在月色下有些抢眼。

  待看清那人的一张脸,长歌猛然一怔。

  与此同时,树上的白泽现出身形飞身而下,手中一个灵印甩出去却被月白袍子的青年男子劈手接住。

  长歌急忙起身跑上前去连声大叫:“住手!住手!白泽住手!”

  白泽从刚刚开始就觉得不太对劲,方才此人还没来的时候他感受到了浓郁的妖气,现在看到这人竟然觉得妖气消散了。

  月白袍子的人惊讶的看了一眼顾长歌,温文尔雅的眉目之中蓄满柔和的笑意:“你,你是长歌?”

  长歌亦激动的连忙点头:“东方羽!”

  来人正是青华派掌教座下的首席弟子东方羽,只见他身着月白的道袍,身后背着一柄长剑,面庞俊朗眉眼温和。

  三年的时间似未在他身上留下任何痕迹,还如当年初见时一般和蔼可亲。

  白泽没好气的挤进二人中间,冷冷看着东方羽道:“你干什么,赶走了吾的猎物,还要抢吾的女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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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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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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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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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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