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万人坑,数不清的人类骨骸堆在一起,那场面真的是太触目惊心了,大家都明白了,这是一片被杀的人们,无数的村民被杀害后扔进了深坑,那魔生像竟然是用来增加着数以万计的冤魂的。
“杀人作孽后想的不是超度而是镇住,这种事也只有他们才能干的出来。”我不禁摇了摇头。
“老天爷啊,你终于开眼了!”正在这时,人群后面传出了一声苍老的声音,那是一个年迈的老人,正步履蹒跚的向万人坑走来,那神情悲恸欲绝。
“你们可以重见天日了,大胡子叔叔,你们在天有灵啊!”那老人双手朝着天空,嘴里喊着几个人的名字,陷入对往事的悲痛回忆当中。
“楚晴,快去把那位老人请过来。”我说道。
老人颤微的跪在地上,不停的磕着头,我和褚琴赶紧上前扶起了老人,老人回忆起那段往事,是70年前一段苦难悲壮的历史。
“大爷,你别难过。”
“70年了,整整70多年……”我扶着老人坐在一旁,让老人慢慢的回忆一下那段历史,老人平复了一下情绪,缓缓的给大家讲起了一段战争时期的事情。
“那时候正是外国侵略我国的时候,我们村正处在的地区也是侵略者最为猖獗的地区,烧杀抢掠什么都做……”
那时天天打仗,老百姓的日子本来就没法过,敌军为了不让我们的军队有隐藏的地方,不允许老百姓去地里种粮食,地里荒凉的空置着。
老百姓没了收成,日子过得无比艰难,可这也不能逃脱敌军的魔抓,敌军几乎天天来村里扫荡,谁家有点粮食牲畜都会被抢走。www.xiumb.com
那时我只有八九岁,我爹出去打了一个多月的短工,挣了一点粮食,也被敌军收了出来,敌军看到我阻拦他们抢粮食,一脚就把我踹倒在地上。
那时我根本无力阻止这帮混蛋,村里的人也都不敢跟他们冲突,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些人在村里横行抢夺。
但有一个人例外,他不仅不怕,反而经常出去杀敌,那个人就是我幼小心灵里的一个偶像天神一样的人物。大胡子和他那一班永远不怕死的兄弟。
“小子,你没事吧?没事就被拍成那装死了起来,把粮食背回家吧。”
据说大胡子有一身好本事,以前是个镖师,后来世道越来越乱,就带着一帮兄弟上山做土匪,刚开始大家都很怕他们,后来才发现他们从来不做恶事,不抢村里的东西。
那是大胡子和他的那帮兄弟,在我心里就是真正的神仙,我特别崇拜他,后来敌人在各个镇上都招募了很多皇协军,建立了很多钱打过去,他们就专门开始炸敌人的碉堡,抢据点,杀那些叛军和敌人。
也不知道有多少敌人做了大胡子他们的刀下鬼大胡子有这口才叫好狗护山林,好汉护三村,他说有他和他的兄弟们在这里,这一带的敌人就别想安稳。
而且她们从据点抢出来的粮食和东西大多都送给了附近村里的老百姓,那时虽然是大乱的,那天晚上听到急促的敲门声大多都不害怕,因为大家都知道那是大胡子和他们的兄弟来了。
他们是给各家各户送粮食的村里没有劳动能力的老人和孩子,要是没有,他们不是会饿死多少人,所以大家虽然不敢公开支持大胡子,但是提起他们来,每个人都会在心里敬佩他,那才是真正的爷们。
但是敌人哪能放过他们,一次次的组织小分队上山去了,可是他们都是在这片土地上摸过打爬的汉子,对这种地形太熟悉了,敌人的一次次的围剿不但没有抓住他们,反而损失了很多人,大胡子和他的兄弟们利用熟悉的地形一次次的逃脱,还让好多敌人吃了亏。
每一次敌人都觉得把他们死死地包围住了,信心满满的要抓住他们了,可每次都是失败告终,终于明白了,在这片不属于他们的土地上,他们无法对付这群猛虎。
但敌人向来没有人性,又选择了一个非常卑鄙的手段,敌人听了狗腿子的献策,抓了附近几个村的老百姓,那时候总是打仗,虽然很多人都跑了多了,村子里只剩下老幼病残,但是也有好几百人看见,为了在别人面前表功,又给敌人出了一个更加没有人性的计划。
他们放出话来,如果他不来,他们就每个时辰杀一个来行,如果大胡子他们始终不出现,就会杀光所有的村民,当他们杀两个以后,终于听到村口传来了一声大喊。
果然重生过来的,真是大胡子一人一刀孤身走到了众多敌人的面前,就像半截铁塔一样在村口一站,威风凛凛。
“我来了,来吧,你爷爷在这等着你。”
“冲,给我抓活的!”敌人没有开火,并不是敬重他,而是太恨他了,想抓活的好好折磨他。
大胡子面对冲上来的敌人,并没有露出一丝惧色,他能去大刀和敌人干了起来,可能没人能像他一样在敌人数十把的刺刀下,还能咬着牙挂着笑容。
就像他说的,我杀一个够本,杀两个就赚了,但是寡不敌众敌人太多了,很快大胡子就受伤了,但是那时我们都不相信他会死,他是天神,神怎么会死呢?
就在这个时候,从村口的方向传来了几声响,那敌人的队长怕有大部队出现,马上让几个手下撤回来,摆好阵势,而这时大胡子身上已经中了多刀,浑身鲜血,但是魁梧的身躯依然站立着。
几声响后,一群人从村口的方向向大胡子跑去,是大胡子的那帮兄弟赶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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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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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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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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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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