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护送萨布素走了七天的行程,才和宁古塔前来接应的官兵,会合在了一起。确认萨布素他们已经是远离了危险之后,他婉言谢绝了萨布素的盛情相邀,率领众将士们,星夜兼程,往平安府赶路。
兵家大忌,逢林莫入,久经沙场,身经百战的孟伯风,当然知晓这个中道理,所以,他预算好行程,在中午时分,率领众将士,准备通过卧龙山的那片密林。琇書網
他先派出一小队侦察兵,去前方探路,在接到探子发出可以安全通过的讯号之后,他才率领众将士,鱼贯进入密林。
为了做到有备无患,孟伯风一边陆陆续续的,吩咐身边的十多名将士,按令行事,贯穿整个队伍的头尾和中间,一边机警地观察林中的风吹草动。
不行,这片密林太阴森诡异了,回去得告诉公子爷一声,把这片密林,纳入到平安府的势力范围之内,这样,既可以防患于未然,有可以阻断沙俄伸向宁古塔的魔爪。
因为孟伯风是主将,所以,他骑着一匹高头大马,为了便于发号施令,指挥队伍,在进入密林之后,他依然骑在马上,就好像鹤立鸡群一般,当然,也落了个枪打出头鸟的境地。
耳听一声惊心动魄的洋火枪声响,孟伯风眼角的余光,扫视到林中璀璨的枪花时,人,早已一个铁板桥,向后仰倒在了马背上。
只觉得,小腹上,突然传来一阵刀剜针挑般的刺痛,随即,一股热乎乎的液体,已经涌出了体外,沾湿了内衣。
孟伯风强忍疼痛,翻身下马,高声喊道:“按原定计划,就地隐蔽,伺机还击!”
他的喊声,淹没在敌人密集的火枪声中,而马洪伟的声音,也在枪声的间歇声中响起:“孟伯风,束手就擒吧,你被包围了,别做困兽之斗了,我会念在以往兄弟一场的情分上,优待俘虏!”
孟伯风:“马洪伟,别痴人说梦了,你我是生死冤家,只要我一息尚存,就会和你斗争到底!”
他妈的,这小子以逸待劳,以近待远,以饱待饥,专干这缺德带冒烟的事,上次,真不该听公子爷的,放什么长线,钓什么大鱼啊,明明放的,是一条带有剧毒的毒蛇吗!
孟伯风的人,就地卧倒隐蔽;马洪伟的人,则隐蔽在林中,利用洋火枪的优势,将密集的火力,射向孟伯风的人。
孟伯风临危不乱,就地卧倒之后,迅速吩咐身边的一个小头目,:“打旗语,命令那几个士兵,将计划提前执行。”
小头目答应一声是,迅速高举起手中的令旗,在飒飒冷风中,前前后后,左左右右地各挥舞了几下。这样的旗语,就像哑谜般,除了队伍中少数几个人能看明白,知道它阐释的是什么意思,并且会立即去执行,其他人,对此是一无所知,包括马洪伟在内。
但是,马洪伟素知孟伯风擅长各种奇门遁甲,阴阳八卦,他自是不敢小瞧了这旗语。他立即握紧手中的洋火枪,瞄准那个打旗语的小头目,扣动了扳机。
枪响之后,百发百中的子弹,好像长了眼睛般,准确无误地射向了小头目。孟伯风眼疾手快,一把推开了小头目,与此同时,自己手掌中一颗鸡蛋大小的圆球,也迅速地掷了出去。
无巧不成书吗?圆球被抛起的高度,正好和子弹射来的高度,完全一致,看似是无心的偶遇,实则是孟伯风的孤注一掷。所以,子弹射中了圆球,圆球被子弹引燃,只见一团耀眼的火球,在口中瞬间绽放,刺痛了每一个沙俄兵的眼睛。随之而致的,则是一阵冷风,将火球点点滴滴的小火星,吹向了沙俄兵隐身藏匿的地方。
似乎,在此时此刻,连老天都看不惯马洪伟的狠毒残虐,都在暗中,助孟伯风一臂之力。那适时而至的风,真的是让孟伯风心想事成。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啊,更何况是身处枯叶重重的密林中啊,几乎是在火星落地的一瞬间,每个沙俄兵,不约而同地,都看见了自己身边的枯树叶,熊熊燃烧起来。
火借风势,风助火威啊,每个沙俄兵,都感觉到了自己浑身上下的肌肤,被烧烤的炽热而疼痛,似乎自己的鼻端,都能嗅到肌肤被烤焦的糊味,原本可以在手中作威作福的洋火枪,似乎也变成了一根火红的烙铁,烫的手心是钻心的疼。
一个个沙俄兵,顿时惊慌失色,乱成一团。他们扔掉手中的洋火枪,叽里呱啦地狂呼乱叫着,杂乱无章地东逃西窜。
马洪伟懊恼的一拍大腿,奶奶个熊的,又着了孟伯风的道了。看着瞬间军心换撒,溃不成军,一个个慌不择路逃跑的沙俄兵,马洪伟知道,自己已经是无力回天了。
不过,他仍是不死心的,试图尚能力挽狂澜。他用俄语大声喊道:“兄弟们,别跑——别跑,这是幻觉,是幻觉!只要我们平心静气,不受心中的魔障所引诱,就会神清目明,自然摆脱这种幻觉了!你们现在所见到的,都是假象,假象,千万别被自己的眼睛,蒙蔽了自己的心!”
情急无智哦,此时的马洪伟,忘记了自己是在对牛弹琴,而且,还是对着一群不懂中原话的洋牛弹琴。若是洋鬼子懂得什么是平心静气,什么是神清目明,那还用得着这般撒丫子地没命跑吗?
此时不跑,更待何时啊?他们只知道,此时再不跑,就要葬身火海了!
马洪伟看着自己瞬间孤伶伶的,成了光杆司令,知道已经是大势已去,时不我待了,只得随波逐流,和手下的众将士们一起,迅速撤离这片密林。
不过,他确信,今晚,自己是个大赢家,因为孟伯风在他头一轮的偷袭中,损兵折将,不在少数,他自己身为主将,也是身负重伤。
尔自己的将士,虽然中了孟伯风的奸计,看似是丢盔弃甲,落荒而逃,实质上,却并未损伤一兵一卒。丢几支洋火枪算什么,沙俄,有的是这些先进的武器补充给养。
看着马洪伟的队伍,似猫见了老鼠般,一哄而散,钻进了密林中,孟伯风身边的小头目问:“孟将军,我们要奋起直追吗?”
孟伯风显然是伤势不轻,脸色,因为失血过多,已经变得惨白如纸:“追?追什么追?见好就收吧,能侥幸带着你们活着回去,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传令,撤出战斗,迅速通过这片密林。”
“是,孟将军!”小头目领命,迅速传令下去。
孟伯风:“强调他们,加快速度,迅速通过,防止敌人再卷土重来。”
这一仗,是捡了个天大的便宜,若马洪伟指挥的,也是中国人,那他可就未必能这么幸运了!
也幸亏他刚刚研究出了“天星摄魂阵”,所以,才会在这危急时刻,鱼目混珠的,救了他们一命,否则,那可是全军覆没的危险呢!
这一仗,可是损失过半啊,看着自己的兵,轻伤重伤的一大串,孟伯风都忘却了自己的伤痛,只顾着心痛了。
虽然,残酷的战争,本身就是有输有赢,有人活着,有人死亡,可是,身为主将,谁愿意看着自己朝夕相处的将士,命赴黄泉,一去不归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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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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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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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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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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