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怡心早已撒手扔刀,滚落马背,一把抱住了孟伯风,颤抖的,语无伦次的声音,宣泄着内心的极度恐慌:“你——你——你傻了啦?你——你——你——为什么不躲开?我——我——我……”
孟伯风淡然而笑:“你不是想杀我吗,我成全你!”
“我——我原本——是想杀你的,但是——但是,看着你真的引颈受戮,流淌出了鲜血,我——我反而——希望,刚刚受伤的那个人,是我自己,而不是你。”
“现在,你气消了吗?”
“没有!”
“没有,就再举起你的刀,我会站在这里,一动不动。”
“你——你别*我!”
明知她舍不得,他却还站在这里说风凉话,这个臭男人,真是气死人不偿命。
“花怡心,我说的话,字字句句,都是真话,你可以再试试。”
花怡心,却掏出腰间的丝帕,轻轻擦拭孟伯风脸上的血迹:“对不起,我弄伤你了!”
“没事,只划破了一道小口子。”好险呐,若不是她收势及时,他的这颗项上人头,可是会被一劈两半哦!真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他会是这千古笑谈中唯一的例证吧?
“痛不痛?”
“不痛!”
“但是,我好心痛!”
孟伯风无言以对,撵都撵不走的女人,他还能柔情相向吗?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一贯胡搅蛮缠的她而言,完全行不通啊!
花怡心珠泪盈然:“伯风,再最后问你一次,再最后问你一次,你究竟爱不爱我?爱不爱我?”
孟伯风犹豫不决,不知道是该摇头否认,还是该点头承认,连他自己都搞不清楚的状况,他又该如何回答她?
花怡心:“但是,我好爱你——好爱你!从见你的第一眼起,我就无法自拔地爱上了你,我以为,只要我付出真心,就可以和你真情相拥,白头到老,看来,是我错了,大错特错,我的一厢情愿,全部付之东流,我不甘心啊!”
“怡心,你不要这样说!”
最起码,他现在就有点动心。
花怡心忽然张开双臂,紧紧搂着孟伯风:“伯风,再拥抱我一次,只一次就好!”
孟伯风听话地张开双臂,将花怡心搂着怀中。这一刻,心底,竟也有丝丝难舍的情意,萦绕心头。
花怡心喃喃自语道:“原本想杀你,但是,我又舍不得;看着你闭着眼睛等死,我心痛死了。杀,也是我心痛;不杀,也是我心痛,还不如我引颈自裁,死了算了。死了,就可以一了百了,死了,就可以无情无爱,再没有心痛的感觉了!”
孟伯风心中骇然,一把推开怀中的人儿,不可置信地追问:“花怡心,你在嘀嘀咕咕些什么?你给我说清楚一点!”
花怡心凄然一笑:“没什么?自说自话而已!”
“不许胡说八道!”
“说不说在我,听不听在你,从你推开我的那一刻起,我们已经形同陌路,了无瓜葛了!”
“花怡心!”孟伯风试探着,再次伸出手,欲将她重新拥抱在怀中。
但是,花怡心飘然闪身,躲开了他的拥抱。
“怡心!”孟伯风不甘心的轻呼。
“伯风,我对你的爱,到此终结,祝福你——能早日找到,你——心爱的女人!”话音未落,花怡心手中的弯月双刀,突然刀锋横转,向自己的脖子抹去。
孟伯风大惊失色,撕心裂肺地惊呼一声:“你——敢!花——怡——心!”
急如闪电般,他大手探出,在刀锋即将抵上她的粉颈时,手掌,准确无误地落在了锋利的上。他不由自主地浑身轻颤:“啊——哼!”
花怡心傻眼了,这叫什么事儿啊?杀他,是他流血,自己舍不得;可是为什么杀自己,还是他流血呢?他是想用鲜血,来回馈她的真情吗?
她扔掉手中的弯月双刀,一把捧起孟伯风鲜血淋漓的右手,呜咽道:“伯风——伯风,你这是何必?你这是何必?痛不痛?痛不痛啊?呜——呜……”
孟伯风,却一把将她紧拥在怀中,霸道地宣称:“你的命,是我的,得由我说了算!从今以后,不许你拿生命当儿戏!”
花怡心泪流满面:“可是,你不要我!你从来就不肯要我!”
“我要!我一定要!”失而复得,方知她的珍贵。他早已惊出了一身冷汗,湿透了内衣。
“你肯带我一路同行?”
“你回草原等我,我有重任在身,真的不方便带你同行。但是,你等我,我一定会回草原来找你。”
“真的?”
“真的!”
“不骗我?”
“如有食言,天打雷劈!”
“嘘,坏的不灵好的灵哦,你不要赌咒发誓,我信你,我完全信你!”
“回草原上去等我,我真的该走了!”
“都是我不好,你的手,一定痛死了!”
“当然,十指连心吗,怎会不痛!”
“那——那该怎么办啊?”
“留作纪念啦,只有心痛,才会让我时时刻刻记起你,永远不会忘记你的。”
“你会恨我吗?”花怡心犹豫不决地问。
“不会,永远不会!”孟伯风斩钉截铁地回答。
“你一路保重!”
“知道了!”
“那我走了!”
“骑我的马回去,把你的双刀留给我,就当是我们互赠的纪念品。”
其实,他是想留下双刀,怕她再做傻事。
哄她回草原等他,也只是一句虚伪的承诺,因为他知道,自己此去,生死难料,归期渺渺。琇書蛧
花怡心骑着孟伯风的战马,怀揣着美丽的梦想,一步三回头,恋恋不舍地踏上了回草原之路。
而孟伯风,则头也不回地,迈开大步,向前走去。男子汉大丈夫,志在四方,蔫能为了儿女情长,而放弃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原以为,就此别过,只要不去草原找她,就永无相见之日,她就可以神采飞扬地,自由驰骋在美丽宽阔草原上,慢慢忘了自己。但是,他没想到,一年后,她竟孤身一人,来了京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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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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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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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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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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