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爱情,他早已埋入了坟墓,因为爱情,他才一再颠沛流离,现在他绝对不想再过那种生活。而且,他对爱情的看法很简单,占有即是爱情。
所以慕容恪现在已经占有了纳兰月。新婚之夜,新郎并没有在新房中呆多久,时间在一点点流逝,新房的房门忽然从里面被推开了。
慕容恪从不希望自己被女人所纠缠,所以他选择离开。当然,他离开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目的,那就是萧南风。
这一天,是最关键的一天,也是慕容恪最繁忙的一天,如果有人在这一天出手搭救萧南风的话,那成功的几率实在是太大。
所以慕容恪对此绝对不敢掉以轻心,关押萧南风的地方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也绝对只会有他一个人知道,谁都不可能想到,他将萧南风关在了供奉祖先的主祠壁镜当中。主祠壁镜的门已经被悄悄打开,慕容恪看了看四周,并没有发现什么异样。
这地方也已经早就没有人在此居住,因为那一场血战当中,慕容家损失惨重,无数忠魂英骨都埋在了这里,所以这也是关押一个人最好的地方。
萧南风已经两天没有吃过一点东西,现在的他已经极为虚弱,他身上的穴道也已被点住,整个人已经像一个木偶一般,一动不动。
但是慕容恪还是不放心,因为吸功大法虽然很厉害,但是慕容恪发现,每次使用完吸功大法后,他的丹田处都会隐隐作痛,这种情况刚开始还好,但是最近几次已经变得十分明显。
他认为是吸功大法不全的原因导致的,所以现在的萧南风还有很大作用。进入地道以后,慕容恪打开了最后一道门,发现萧南风正一动不动地坐在原位,就连身边的灰尘都没有半点变化。
他这才长长松了口气:“好好好,看来你还真是耐得住性子。”萧南风微微睁开双眼,现在任何一个多余的动作,都是在耗费体力,他根本不想动嘴,甚至连眨眼的力气都不想乱使。
慕容恪继续笑道:“你一定很好奇,为什么我这两天没来看你,是不是?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结婚了!你一定很想知道,我的对象是谁,对不对?”
萧南风没有说话,慕容恪好似自言自语道:“我的对象就是纳兰家的大小姐,纳兰月。你一定非常奇怪,我为什么要找这么个女人做我的妻子。”
萧南风还是没有理睬他,不过眉目之间已经有了些微细小的变化。慕容恪继续道:“我也不妨告诉你,这女人有很多种,但是主要分两种,一种是有用的女人,还有一种是没用的女人。恰好你找的那位就是没用的女人,而我找的这位却是很有用的女人。当然,她也有一点用处,至少她会生孩子。”
萧南风的眉头已经微微皱起,他不容许有人在他面前说独孤茗半点坏话,更不容许这个人是慕容恪!独孤茗与慕容恪的过去是萧南风心中永远的伤痛,但是伤痛过去以后,便不会再激起内心的波澜。
萧南风已经劝说自己放下一切,因为他爱的是独孤茗这个人,那就必须要接受独孤茗的一切,过去,现在,和未来。这都是组成独孤茗一生的东西。
过去有过去的失意,现在有现在的无奈,未来,有未来的希望。每个人其实都是由这三部分组成,任何失意和无奈都是一生中必须要经历的东西。
萧南风早已看透这些,他只希望跟自己的爱人,能够好好生活下去,这样就足够了。但是现在,有人在萧南风面前侮辱独孤茗,那就绝对不能容许。
萧南风在内心一遍遍嘶吼,手指间在不住地颤动,浑身也跟着颤抖起来,他现在恨不得立马跳起来将慕容恪捏个粉碎,但是他做不到。
他浑身的穴道都被点住,他每一处经脉都受到了牵制,他已经没有多余的体力再做任何事情。所以他的内心已经翻江倒海,但是他的外表却波澜不惊。
慕容恪也知道萧南风已经大怒,但是他却毫不在意,继续说道:“这个女人的身子虽然没有独孤茗那么柔/软/细/腻,但是她却也是万种风情,当然了,独孤茗才算的上是女人中的女人。这世上绝没有哪种女人能够跟她相比,尤其是在床上。”
萧南风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愤怒,嘴巴里发出了可怕的低吟,这声音简直犹如来自地狱一般,他的眼角已经开始落泪,他实在不想在对手面前表现出无奈的一面,但是现在却已经再也控制不住。
慕容恪知道,已经足够了,他不再说些什么,今天来无非也只是想看看,萧南风到底有没有出事罢了。
他带着一丝丝冷笑,慢慢离开了地窖。地窖共有三层,萧南风便被关在了最底层。是最肮脏,最潮湿的地方。蛇虫鼠蚁爬的到处都是,已经不知有多少只老鼠在萧南风身上睡过觉了。
他浑身的衣服都已经被咬的乱七八糟,只有身上没有被咬出伤痕,这也是为什么慕容恪伤不了萧南风的原因,现在的萧南风已经练成了护体神功的最高境界,达到了刀枪不入的地步。
其实萧南风自己都没有发现,只不过在一次次受伤后,萧南风的自愈能力,在一次次提升,到了现在,根本再也无法从外表给萧南风任何打击。
慕容恪的脚步十分轻便,所以极少有人会发现,除了一个一直在盯着他的人。飞凤看着慕容恪离开这里,已经窜入了主祠壁镜当中,如果不是细致的观察,谁都不会知道,萧南风会被关在什么地方。
飞凤看到萧南风的时候,几乎跪了下去。她简直不敢相信,萧南风为了救出灵鹫,会遭到这么多的折磨。她为萧南风点开了穴道,萧南风却瘫软在了飞凤的怀里。
他根本再也没有任何力气和精力做任何事情,他太累了,无论是身体还是灵魂,都太累了。现在的他需要好好睡一觉。
慕容恪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清晨,因为飞凤不知何故,居然无故失踪,当然,她是带着萧南风和猎鹰一起离开的这里。
这两个大英雄,此刻却都需要飞凤来照料。飞凤忙的不可开交的时候,萧宝宝也能帮上忙。萧南风恢复体力以后一直不说话,谁也不敢去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因为萧南风从未有过如此冷漠的表情。
他是一个乐天派的人,从来不会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烦恼。但是现在他却变得如此烦恼,萧宝宝知道,萧南风的心这回是真的受伤了。
萧宝宝将一碗姜汤送到了萧南风跟前,瞪大双眼看着萧南风说道:“你该喝点东西,不然你要死。”
这话听来总是有些怪怪的,但是萧宝宝说起来却实在可爱的很,萧南风欣慰地点点头:“大个子不会饿死的,你放心,大个子既然出来了,就一定会想办法好好活下去。因为啊,大个子的命不只是大个子的了。”
他会心一笑地看了看飞凤,飞凤羞红着的脸上泛起了红润之色。她只顾着听萧南风说话,却忘了在为猎鹰疗伤,一个不小心,将手里的膏药贴在了猎鹰的脸上。
众人不禁大笑了起来,猎鹰故作恼怒道:“他娘的,老子的脸上长了痔疮啦!”飞凤赶忙为猎鹰拿走了那块膏药,可猎鹰脸上已经多了一大块黑色的圆斑。
慕容恪显得十分不高兴,但是他转念一想,这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现在这些人既然已经离他远远的了,那他更加可以放开手脚大干一场了。m.χIùmЬ.CǒM
起义必须师出有名,不管是什么样的领头人,如果没有一个足够的理由,那绝对不会有人愿意跟着你,一起出生入死的。
上一次,慕容恪便是利用魔教在众人心中邪恶的形象,从而笼络住了人心,成立了姑苏盟,从而领导群雄,击败了魔教。
这一次,他一样拥有一个非常出色的理由。那就是拯救刀皇。这个理由实在是太强大了,如果没有公子羽提供的资料的话,慕容恪也不敢贸然就将这个理由推上台面。
现在刀皇落在吴越派手里,已经是铁定的事实。不管吴越公子怎么狡辩都没什么用,因为他最信任的人已经背叛了他。
拯救刀皇的消息,很快便传遍了整个江湖。这时候,大家才知道,刀皇居然被人给扣押了。这种惊天大事件立马引起了一场又一场骚动。
尤其是皇界当中,那些原本安抚众人,维持皇界正常运作的长老们,一个个都忙的焦头烂额,派出去找刀皇的人,至今一个都没有回来过。
他们也知道,很可能是吴越派从中作梗,但是他们没有确切的证据,也是担心,在刀皇不在的情况下,吴越派公然发动叛乱,那到时候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这场起义本来应该由皇界主导,但是皇界却没有动,皇界恰恰是最后一个知道这个消息的。所以慕容恪理所应当成为了这次起义的主导人。
刀皇虽然没了,但是刀皇家族的人都还在,尤其是刀皇最喜爱的小女儿,也就是白子。如果说这场起义最适合做主导人的人,应该是白子。
可惜的是,白子现在也下落不明。慕容恪在婚后第三天,便向天下豪杰发送了英雄帖。其目的就是让天下英雄齐聚姑苏,共同商讨如何对付吴越派的事情。
事情很快被传播了出去,当然也传到了白子的耳朵里。白子依旧在苦苦等待着萧南风回来,她相信,萧南风一定可以平安地回来,她在那里一直等着。
但是日子在一点点过去,萧南风却没有任何回来的迹象,这使得白子的心情越来越低落。直到这一天,慕容恪号召天下英雄营救刀皇的消息传入她耳朵后,她终于不愿再等了。
她甚至认为,萧南风并不是身处危难,难以抽出时间回来,而是因为萧南风压根就不想回来。不回来就不回来吧,现在既然有人愿意为刀皇出头,那倒不如赶往慕容恪处,也好看看具体情况如何。
白子的出现倒是让慕容恪大吃一惊,他从未想过,自己精心计划的这一切,会被这么一个小姑娘给完全窃取了。
如果有人知道白千秋的女儿出现在起义军当中,那结果自然可想而知。能够充当首领的人只有一个,无疑就是白千秋的女儿。
因为只有她才最有资格充当这个首领。而且因为萧南风的关系,白子对慕容恪的印象一直很差,所以如果她成了首领的话,可能慕容恪就得出局。
他实在不甘心自己计划的一切都是为他人做嫁衣裳,所以他必须要想出一个好办法,既能让白子为他所用,也能让自己坐上首领的位置。
成为这支起义军的首领实在非同凡响,因为他领导的是江湖上的各大门派,这也就相当于武林盟主的地位。武林盟主便是武林的主导者,便拥有领导武林群雄的资格。
甚至可以说,如果慕容恪成了这支起义军的首领,那也就是成了第二个刀皇。时间一长,大家营救刀皇的念头渐渐淡去,慕容恪在他们心中的地位也日渐加深,慕容恪自然可以成为第二个刀皇。刀皇的地位就是江湖的帝王,只要是江湖人,就没有不想成为刀皇的。
所以只要到时候,在营救过程中,不小心将刀皇杀了,再不小心,将刀皇的后人全都杀了,那慕容恪定然可以问鼎天下!不过这一步的到达,必须要解决很多问题,首当其冲的便是白子出现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一切都无从谈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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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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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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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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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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