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华渐去芳红。
惊惶昨夜三更雨,
凄迷寻无踪。
一盏残灯到天明,
欲语眼朦胧。
思念只作孤舟去,
从此江湖外,
哪管雨和风。
萧南风离开了白子,白子就好像再也看不到萧南风一样,她的眼神中充满了落寞,失去了挚爱之人,大致就是这种样子。
现在的萧南风再也无处躲藏,他知道,这一天早晚都会到来,只是时间的问题,从现在开始他将停止一切活动,只等到纳兰月与慕容恪成婚当日再动手。
白子的突然出现已经打乱了萧南风的所有计划,他今晚几乎已经露馅了,只要慕容恪发现萧南风还活着,那他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会提高警惕,这样一来,就算是萧南风布置的再精细,那也是无济于事。
萧宝宝这几日的伤势总算是有些好转,等到他能下床的时候,却发现周围的一切已经变了,现在整个城主府中,居然是以张方为首。
自从张方成了能够进入吴越派的人选后,不少人都来向他示好。不管是贫困出生的人,还是富家公子,只要是慕容恪门下的弟子,都心甘情愿地来巴结巴结张方。
毕竟张方要去的地方是吴越派,谁也不知道,将来的张方会有怎样的前程,但不管怎样,都会比现在的他们要强上许多。Χiυmъ.cοΜ
在姑苏城里,永远都看不到外面的世界,也无法认识更多厉害的人,所以张方的离开,对他们来说既是一种鼓励,又是一种诱惑。
每个人都想去吴越派,萧宝宝也想,但是不是每个人都能去吴越派的,萧宝宝现在便去不了。不仅去不了,现在的萧宝宝在慕容恪眼里的地位也发生了变化。
过去他是慕容恪最信任的弟子,现在,却成了慕容恪想要排挤的对象,因为萧宝宝身上餐着太多的秘密,实在是多到让慕容恪不想捉摸。
一旦慕容恪对一个人失去了兴趣,那么这个人在慕容恪门下,也就失去了前程。一旦在这里失去了前程,那再待下去,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更何况,这一战中,萧宝宝将纳兰刚打了个半死。纳兰刚是纳兰康的侄子,他当然不会坐视不理,所以萧宝宝的命运一定非常凄惨。
他自己也明白了这个道理,但是他现在没有其他去处,在这里至少有一顿饱饭可以吃,但是一旦出去了,那就是凄风苦雨,度日如年的日子了。
萧宝宝的处境十分尴尬,现在这里的每个人几乎都希望他早点出去,但是萧宝宝却没得选择,他留在这里,至少可以活下去。即使活的很痛苦,至少也是活着。毕竟现在这世道,不是每个人都能够选择怎样活下去的。
张方在一帮人簇拥之下,去了平时怎么也不敢去吃的大酒楼。这里的一道菜的花费足够张方全家吃上一个月的粮食,过去的张方就算是做梦,也绝对没有想过能在这里吃饭。
但是今天,他却实实在在进来了,不仅进来了,而且是风风光光被一帮富家公子簇拥着进来的。他终于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荣光,他认为这都是他凭本事挣来的。
但是他似乎忘了,在一个凄迷的雨夜,他为了找出萧宝宝背叛慕容恪的证据,在乱葬岗中挖出那具尸体验尸的场景。每每想起这件事,或许他都会感到作恶吧。
那根针就真的像是插入了他心里,他永远都挥之不去,他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慕容恪,将萧宝宝认定为最有嫌疑的对象。他的理由十分充分,萧宝宝是唯一的见证者,他跟罗雀也十分熟悉,所以只有他能够在一招之内,趁罗雀不备杀了罗雀,事后萧宝宝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便假装被刺伤。
“我看过他的伤口,除了点皮外伤什么都没有。试问那个人既然能一刀杀了罗雀,为何偏偏留下了萧宝宝呢?难道说萧宝宝本身就跟这个人相识?”这是张方的推论。
好在这件事毕竟没有证据,所有的猜测都只是建立在张方对萧宝宝的痛恨之上。为了看清萧宝宝身上的伤势,张方不惜与他生死与共,他本想套出更多的话来,但是萧宝宝却绝口不提,他的过去就像是一张白纸,永远没有任何污垢。
萧宝宝并不清楚这其中的故事,但是他知道自己在这里的地位发生了改变,既然改变了,那也只有认命,在这里至少可以学到本事,可以增长见闻,主要可以吃饱饭。
萧宝宝路过了姑苏城中最大的酒楼五凤楼,他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可以到这里吃饭,他甚至连站在门外的想法都没有,但是现在却有人叫住了他。
在二楼,张方被一帮富家子弟簇拥着将二楼包了下来。这里从来没有进来过一个穷人,现在张方却已经成了这里最闪亮的明星。不过他好像觉得自己还不够闪亮,他想要更加闪亮一些,所以他叫住了萧宝宝。
萧宝宝本就是被张方约到这里来的,但是他没想到张方口中所说的小酒楼居然是大名鼎鼎的五凤楼,这楼几次易主,现在已经成了慕容恪的私人财产。
他花了一笔银子从沈家将五凤楼买了下来,当然是非常低的价格,在姑苏,任何人的性命都是慕容恪的,更不用说是一座酒楼。
他买下这座酒楼并没有什么其他目的,只是想有时候故地重游的时候,没有任何人打扰,这里的收入他全都捐给了沈秋桐所在的尼姑庵,所以现在那座尼姑庵成了姑苏城中香火最鼎盛的一座寺庙。
而鼎盛的原因却从未有人知晓,萧宝宝现在正站在这里,抬头望着二楼的张方。他虽然还穿着一身破旧的衣服,但是整个人看起来却已经十分器宇不凡,仿佛现在就能看到他未来有多么的荣光。
萧宝宝微微一笑,他毕竟是张方的朋友,张方也是他唯一的朋友,所以他必须要上去,好好祝贺一番。
萧宝宝走到门前,却被人一把拦住了去路,这是店里的伙计,他上下瞄了一眼萧宝宝,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看着他:“这里没有剩饭剩菜,要饭到后门去。”
他的态度十分不好,毕竟这里是城主罩着的地方,所以这里的人似乎也比外面那些酒楼的伙计嚣张的多。
萧宝宝指了指上面那些人,冷冷道:“我朋友都在二楼。”那店小二不屑地抬了抬头:“我朋友还都在天上呢!你当这里是什么地方?你想来就来吗?去去去,别挡着我们做生意。我看你诚心就是来捣乱的。”
萧宝宝见上面还是没有人来迎接一下他,他只好叹了口气,转身就要离开。这时候,店小二翘着嘴骂道:“个穷鬼,还在我面前装阔!”
萧宝宝的脸色涨得通红,他突然回头,一把掐住了店小二的脖子,虽然他没有店小二高,但是却将店小二高高举了起来!
这一举动吓坏了店里的客人,他们一个个都站了起来,想要离开。但是门口被萧宝宝给拦住了,没有人能够从这里走。
店小二失声地喊着饶命,这时候,萧宝宝恶狠狠道:“我现在穷,可我不会穷一辈子!你现在是店小二,可能一辈子都是店小二,少他娘的瞧不起人!”
说着一把将店小二扔了出去,店小二像个泄了气的皮球一样,连滚带爬地跑了,嘴里还喊着:“你,你小子给我等着!”。萧宝宝冷冷一笑,回过头来,大步朝着酒店二楼走去。
二楼众人都在围着张方敬酒,他们一个个都穿着华丽的绸缎,张方在这里面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但是张方却乐在其中。
旁人看到萧宝宝来了,基本都露出了一丝不屑,只有张方笑嘻嘻道:“宝宝,来啦,快来这边坐。”萧宝宝也点了点头,走了过去。
这帮人见着萧宝宝来了,似乎都没了兴致,毕竟他们当中的很多人都被萧宝宝打过,而且都是萧宝宝的手下败将。所以这些人并不喜欢萧宝宝。
萧宝宝也不在乎这些人的眼光,他坐在了张方旁边,却发现并没有准备自己的碗筷。萧宝宝淡淡一笑,也没有吃饭的意思。他顺手拿过一个杯子,就要喝酒。
却被张方旁边的侯宇给叫住了:“萧宝宝,你今天来是恭喜张大哥的还是来这里讨酒喝的?”萧宝宝被这一声问给问住了,他抬眼看了一眼侯宇,笑道:“我自然是来恭喜张方的,不过这与你有何干系呢?”
他说着将一杯酒喝了下去,侯宇这才笑道:“与我当然没什么关系,但是我告诉你,你刚才喝的那杯酒,价值五两银子,这杯酒可得你自己来付钱了。”
萧宝宝的脸色刷的一下变了,他从没想到过这杯酒能这么贵,这一口下肚,足够他饱饱地吃上半个月的粮食了,萧宝宝虽然没有说话,但是表情已经证明了一切。
这时候侯宇继续说道:“我想,萧宝宝总不会赖账吧?”萧宝宝望了一眼张方,张方正要开口解围,却被侯宇抢先说道:“我们今天呢,是为了给张大哥祝贺,所以张大哥这一顿酒自然是我们请了,不过我可告诉你,我们自己喝的酒,可都是我们自己掏腰包付的钱,所以你千万不要误会是我们在欺负你。”
萧宝宝苦笑了一声:“我没钱。”侯宇和在场所有人都愣住了,他们没想到萧宝宝居然会堂而皇之地说出这句话来,这实在是有些不光彩的话,却被他说的如此堂而皇之,就好他没钱是应该的一样。
侯宇冷笑道:“其实我们也没钱,不过我们都是跟父母要的钱,你也可以找你的父母要钱去啊!”萧宝宝又冷冷道:“我没有父母。”
这一次,连张方都愣住了,张方家里虽然很穷,但是至少张方父母双全,可此时的萧宝宝却是个无父无母的人。这样的反差着实让人有些吃不消,萧宝宝叹了口气:“所以我没法付账。”
侯宇微眯着双眼:“这么说,你是想要赖账咯?你要知道,这家酒楼现在是谁在开。”萧宝宝并不知道,他摇了摇头。
侯宇笑道:“你当然不知道,可能你连这家酒楼的名字都不知道,萧宝宝,我告诉你,这家酒楼叫五凤楼,是我们的师父所开,当然,他不会直接管理这家酒楼,这家酒楼的直接管理者是飞凤姐。”
萧宝宝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了,他吃惊地望着侯宇,听到飞凤的名字,就好像听到了魔鬼一样吃惊。飞凤是慕容恪麾下为数不多的女头领,当年加入姑苏盟的时候,她便展现出超长的本领,在与魔教的斗争中立下汗马功劳。
她虽是女流之辈,但是武功却比很多男人都强得多,她的拿手绝活便是夺命锁喉钩,以及暗影飞刀。这里是刀客的王国,任何一个想在江湖上立足的人,都要学会一手好刀法,但是飞凤认为大刀阔斧,挥舞起来实在不雅,所以她学了飞刀的绝技。
飞刀看来十分优雅,而且杀人于无形,很多人尚未反应过来,便已经死在了她的飞刀之下,所以,很多比她武功高的高手,常常都会被她出其不意地杀掉。
萧宝宝当然听说过这个女人的名字,她虽然才十七岁,却已经跟罗雀和猎鹰齐名,成为慕容恪的重要战将。
他当然不敢得罪飞凤,因为飞凤实在是个不能得罪的人物,所以他此时若是想要赖账,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但是他口袋里真的只有几枚铜钱,这点钱买个馒头还行,但是若是要付这杯酒的钱,却实在是不够,他叹了口气:“我实在不想赖账,但是我实在是没钱。”
就在这时候,一楼突然冲进来很多人,他们每个人都长的五大三粗,但是他们却簇拥着一个窈窕的女子走了进来,显然这就是传说中的飞凤。
店小二揉着脖子上的红印子指着楼上说道:“那小子就在二楼,看样子是要把我们五凤楼给拆掉了!飞凤姐,你可要为我们出口气啊,我都报了你的名字了,他只说你是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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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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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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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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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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