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南风迟疑着摇了摇头:“我不走,这里是我的家,我不能走!”老马的眼泪不知何时已经滑落,他赶紧擦去眼泪,望着萧南风笑道:“傻孩子,不管你走不走,这里都是你的家,家嘛,当然是你想走就能走,想回来的时候,也能够随时回来的地方啊!”
萧南风没有回答,他不知该如何感谢这两个老人,他决定用自己的一生来好好照顾他们,他没有父母,所以,他们就是他的父母,他要好好赡养他们。
第二天,老马依旧带着他早早地便出了门,马嫂高高兴兴地起床,为他俩准备上一顿美美的早饭。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射到老马家的灶台时,香喷喷的大米粥已经可以出锅了,但今天这大米粥却有了另外一种颜色。
血,鲜红色的血。大米粥是雪白的,血却是鲜红的,鲜红色的血像那年冬天染红了白雪一般,染红了锅里的雪白的大米粥。
一个人倒在了灶台旁,是马嫂。马嫂的脖颈是被一把砍刀削断的,可以看得出,她死前并没有经历太多的痛苦,她是被一个极为厉害的高手一刀致命而死。
“抽着烟锅子运黄金,多少烦恼一身清。家里的大姑娘送出门咯,晚上回来亲一亲。。。”
老马和萧南风推着各自的运粪车,唱着小曲回到了家。
“老婆子啊,快给咱们爷俩上碗粥!”老马还像往常一样亲切地叫喊着马嫂,但今天却跟任何一次上工回来都不一样了,今天没有马嫂出来了,也没有香喷喷的白米粥了。
老马叫了两声,嘴里骂着:“这死老婆子今天是怎么了,该不是在偷偷睡懒觉吧!”但心里却已经有些担忧了,几十年的共同生活,老马绝对不会相信,自己的媳妇是个会因为要多睡会儿觉而不理睬自己的人。
萧南风在坐下的一瞬间便闻到了一股味道,一股非常熟悉的味道,一股鲜血的味道。多年的刀客生涯告诉他,这里有人死了。
老马已经推开了厨房门,眼前的景象让他呆立了很久,跟他生活了一辈子的媳妇儿倒在了血泊中,她的脖颈上被人用刀划出了一条修长的血痕。鲜血混着汗水不断往外流淌着,像一条鲜红的丝带,流了一地,一直落在了老马脚下。
萧南风飞身上前,赶到的时候,老马已经昏了过去,他实在经受不起这样的打击。萧南风见到马嫂的惨状后,眼角不免泛起一阵花。他们都是多么朴素善良的人啊,为什么恶魔要把厄运带到他们头上呢?
就在他哀叹人生的时候,一道闪亮的刀光从天而降,屋檐边斗落的灰尘霎时间已经变成了万千刀光,直逼萧南风而来。萧南风身形忽的一转,眼角的余光从厨房中的一口水缸里瞥见了那人的踪影,随即抄起一把马嫂常用的菜刀,冲了过去。
利刃如风,身形急转,三招之内,那人便被逼退出了厨房,他是一名蒙着面的黑衣人,却自称自己是慕容家的人,是来找他报仇的。
萧南风忽然想起了那日死去的慕容鹰老先生,又想到了放他一马的慕容夫人,便知其中定有蹊跷,况且,这人的招式奇特,阴柔诡谲,绝不是慕容家那种至刚至阳的刀法。
“你到底是谁!”萧南风的声音忽然变得冷酷而富有杀伤力。
“哈哈,难道你真的是昔年的苍松刀客?我看你不过就是个屠夫罢了!”黑衣人看着他手里的菜刀,不觉失声大笑道。
笑声,黑衣人狂妄的笑声。泪水,萧南风噙满了眼眶的泪水。他不敢相信这个人在杀了他至亲至爱的人时居然还会笑的如此狂妄。他知道,他今天要从新拿起那把刀了。
当的一声,没有人看清萧南风是怎么出刀的,黑衣人的刀已经断了个缺口,人也已经半跪在地上。
萧南风怒吼道:“你到底是谁!”
那人吃力地用双手握着刀,咬着牙骂道:“娘的,你管老子是谁,只要打败你,老子就是姑苏第一刀!”
眼泪,痛苦的眼泪从萧南风的眼角滑落而下,叮的一声滴在了他手里的那把菜刀之上,在太阳光的折射下,萧南风从那滴眼泪中看到了死去的马嫂,那个像娘娘一样的女人。
突然之间,那人趁着萧南风难过之际,后退三步,随即冲刺上前,一刀直勾勾地劈了下来,上扬的嘴角似乎已经在证明他要赢了,但,刀悬在了半空之中,萧南风已经不见了。
神刀已经不在了,但心里那把刀再次出现在了萧南风心中。只见一道闪电从天而降,不是大雨将至,而是刀光,萧南风手里那把菜刀发出的刀光。那是一把多么短小精干的菜刀啊,这把刀不知已经陪伴了马嫂多少年,岁月的风霜已经将它打磨的斑驳陆离,但却掩盖不住它坚韧的个性。
黑衣人没有反应过来,这道霹雳一般的刀光已经贯穿了他的全身。他倒下去的时候,几乎没有看到一滴血往外冒。
萧南风伫立在风中,清风吹拂着他并不温柔的表情,却解不了他此时的心愁,很显然,老马一家的不幸是他带来的,如果没有他的出现,他们现在依旧能过着平安幸福的生活!可是没有如果。
事情一旦发生了就无可挽回,就像现在的老马,从他惊恐的眼神中可以看出,他在害怕,他害怕的不仅是失去老伴的痛,他更害怕握着刀的萧南风。他醒来的一刻,忽然就看到萧南风像恶魔一般从天而降,将那人劈成了两半。
任何一个普通人见到这样的场景,不免要呆愣上几秒,而老马却像是疯了一般地蜷缩在了角落。他不愿让萧南风再靠近他,他觉得那个小风已经变成了恶魔,跟那些夺走他爱妻的恶魔没什么两样。
萧南风的眼眶通红,是被老马踢红的,也是从心底流出的泪水染红的。人的泪水有时候就是血红色的,你没有见过,那是因为你没有体会过那样惨痛的经历。
哭泣声,呼嚎之声响彻了这个不算大的院子,原本并没有什么人愿意来的院子外,此时却熙熙攘攘地挤满了人,他们在瞧热闹。这世上再没有比瞧热闹更让人新奇的事情了。
不会有人去管你是否伤痛,只要是平常不常见的事情,他们都乐意来看一看。萧南风的眼中充斥着血水,当他回过头来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傻了眼了,这不是一张人脸,如此可怖的表情,简直就是恶魔。
胆子小的人已经匆匆离去,当初钟意他的那些姑娘们也都疾步而逃。
男人,跪在地上嚎啕大哭的男人,老马此时已经哭的没了力气,他抱着怀里的妻子一动不动地发着呆,他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但满手的鲜血却实实在在是从他妻子的脖颈中流出来的。
风好冷,即使没有风,今天也好冷。萧南风冷到了骨子里,他抱怨自己的无能,不仅保护不了身边的人,还害得他们一个个离自己远去。爷爷如此,纳兰彦如此,如今马嫂也是如此。
男人啊,只有在经历极端的痛苦后才能得到成长,萧南风似乎在那一刻长大了。他离开了老马家,离开了这个让人充满回忆的地方,在这里他重新找回了生活的希望,也是在这里他的希望之火再次被人用泪水浇灭。
他不能再留在这里,他将人世间最大的悲哀---失去至爱之人的痛苦已经留给了老马,他哪里还有脸面在老马身边逗留?所以,他选择了离开。
只要他在的地方,就一定不会有安宁的日子,所以萧南风选择离开,去一个任何人都不认识他的地方。只有这样,才不会伤害到别人。
今年的春天来的似乎很早,山里的水花已经从严寒的冰封中一泻千里,他们自由,他们奔放,他们像一群势不可挡的孩子,朝着自己想要去的地方永不停歇地奔跑着。
枯木上的嫩芽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偷偷探出了头,吮吸着甘甜的空气,享受着美好世界的阳光雨露。
一个人,走在一条不算崎岖的山路上,山风呼呼地吹着,他穿着单薄破烂的衣服,依稀可以从破洞中窥见他健壮的肌肉,在春日的阳光下显得格外挺拔。
他手里没有其他东西,除了一把刀,一把短小精干的菜刀,没有人能想得出,这么一个五大三粗的落魄汉子,走在山路中,拿着一把菜刀到底要干什么。
他的胡须已经快挡住了他整个脖子,似乎萧南风再次回到了当年那个酗酒放荡的年纪。但这一次,他的腰上并没有别着那个酒壶,他已经戒酒了。
对于一个嗜酒如命的人来说,戒酒似乎已经和要了他的命没什么区别了,但现在他确实戒酒了,或者说,过去他的那条命已经死了。
“大个子,你去哪儿?”身后同样跟了一个落魄的小孩,小孩的年纪不大,估摸着只有八九岁的样子。八九岁的萧南风已经可以坚强地面对亲人的死亡了,所以他并不小瞧这样的小孩:“前面。”
“哎哎,大个子,你慢点儿,前面是哪儿?”小孩追了好一会儿,这才听到萧南风的回答,他兴奋地跑的更快了。但脚底下却踩了个挪得动的石块,一个踉跄,半个身子已经悬在了山崖边上,下面便是万丈深渊。
一只硕大有力的手突然托住了他的腰肢,在一瞬间,将他整个人都摔倒了路上,而那只手的主人,却掉了下去。
小孩站在悬崖边大声哭喊着,就像当年萧南风站在火光前那般无力。但小孩儿是幸运的,他将萧南风喊了回来。
山崖很深,但作为一名成熟的刀客,他不可能将自己的性命留给这么一个死气沉沉的山崖,要死,也要死在对手的刀口下。
山崖虽然很深,但山崖的峭壁上有许多藤蔓,萧南风的左手托起那小孩儿后,右手边顺势抓住了峭壁上的藤蔓,略微一个纵身,他便回到了小孩儿身边。
吓傻了的小孩儿破涕为笑地擦拭着满脸的眼泪和鼻涕,萧南风温柔地用大手一把拧住他的鼻子,将他一鼻子的清水鼻涕给挤了出来,顺势一甩,甩到了山崖底下,低声道:“小朋友,你在为谁哭呢?”
小孩抽泣着指着萧南风道:“你啊,我以为你死了呢!”
萧南风仰面大笑,心里却有些温暖,终于有人愿意为自己的遭遇而哭了,从来他都是特立独行的一个人,他也没有亲人,所以,不管他风餐露宿,还是垂死挣扎,都不会有人同情他半分,如今终于有人为他的死而流泪了。
他很高兴,高兴了就想喝酒,但他却不能喝酒,他答应了一个人,再也不喝酒,那就不能喝酒,所以他们来到了一条清澈的小溪旁。
溪水汹涌澎湃,从远处的山峰之上一泻千里,溅起的水花两旁长满了枝繁叶茂的花草。萧南风将菜刀插在背后,半跪在溪水旁,捧起一汪清泉浇在了脸上。一时间,脸上,头发上,胡子上到处都是水,多么清爽的水啊!
他已经足足一个月没有洗脸啦!小孩儿高兴地捧起一汪泉水朝着萧南风浇了过去,笑道:“哈哈,大个子是个落汤鸡!”萧南风哈哈大笑了起来,却一巴掌拍在了水中,水花四溅,将小孩儿整个人都给淋湿了。
小孩儿哇哇大哭了起来,萧南风笑着搂过他来,用自己的干衣服为他粗略地擦了擦,看他还在哭,他便故作生气地懒懒道:“啊,就准你欺负我,不准我报复你啊!小气鬼!”
小孩指着他:“大个子欺负小孩儿,大个子欺负小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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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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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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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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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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