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通海的双腿被束缚住后,整个人就像是不受控制的鱼,不管水流多湍急,他整个人就是没法往前走一步。
虽然在水里,但是他浑身上下却都是汗水,汗水被巨浪打湿后,又出现了新的汗水。这种恐惧程度是他有生以来根本没有遇到过的。
谁都无法在水里制服沙通海,就像谁都无法在岸上制服萧南风一样。可此时,沙通海在水里,却被制服了。
每个人不得不承认,这人的手法十分巧妙,似乎什么招式都没用,但是恰好就在那个点将铁索掷出,而且那么准!
他是怎么看得到在水里的沙通海的呢?谁也不知道。不过现在唯一知道的事情是,这个出手的人只可能有一个,那就是玉虚派的这位高手。Χiυmъ.cοΜ
没有人知道玉虚派到底是一个怎样的门派,因为曾经接触过这个门派的人都已经死绝了,所以玉虚派可以称得上是江湖中最神秘的门派。
薛清叹了口气,将自己的大嵩阳剑别到身后,他知道,在八袋长老和这位高人面前,大嵩阳剑根本没有任何作用。
他只能静静地围观这里发生的一切,高人将铁索扔下去后,却不急着收回来,他似乎在等,等待一个时机再收回铁索。
这个时机或许就是沙通海淹死的时候,但是,一旦他淹死了,那么萧南风也必死无疑,谁都没有把握,萧南风会比沙通海的水性更好,尤其是现在受了重伤的萧南风。
八袋长老站在岸上,似乎也已经有些心急,不过他没有催促这位高手,因为他知道,这个人根本不用去催,他是个再有分寸不过的人了。
果然没过多久,这人的手微微动了动,就看见水中扬起了一道涟漪,不过看到这道涟漪的几个人脸上同时闪现出一片惊愕。
被这铁链拖上来的,并不是萧南风和沙通海两个人,而是一双腿和一块巨石!腿上的鲜血早已被巨浪冲刷干净,不过还有残留着的血渍沾在上面。
所有人都愣住了,这显然是就是沙通海的双腿,谁都能认得出这双脚上的金丝鞋。这双鞋不管在哪里都会十分光彩夺目。
死一般的沉默,在场四个人没有一个人在说话。微风吹过,吹在沙通海那双被砍断的双腿之上,似乎每一根骨节都在咯咯作响,就像是在嘲笑着这几位高手。
高手有时候也会失策,高手之所以成为高手,那是因为他们对人性的充分了解和窥探,高手如果失策的话,那一定是因为对手做出了超越人性的事情。
谁会无缘无故砍断自己的双腿呢?这种事情不管是谁都不忍心做的出来,可沙通海却偏偏做了出来。
论武功,他是这八个人里面最差的,但是论刚强,可能这里所有人都比不上他。他砍断自己的双腿居然连哼都不哼一声,而且还带着萧南风不知不觉地逃离这里,这到底是为了什么?所有人都被震撼了。
这时候倒在地上的千手弥勒突然大笑道:“我就说这小子看来毫不起眼,原来还留着这一手,我们争个你死我活,到头来为他人做嫁衣裳!怎么?臭乞丐,想杀了我吗?快动手吧!被人愚弄到这种地步,反正我也不想活了。”
他的笑声已经停止,因为八袋长老的拐杖已经打在了他的脑门上,脑浆飞溅,四处都是鲜血,这一幕也凄惨的很,不过对于千手弥勒来说,似乎是最好的结局,因为如果还要活着,就只能瘫痪在床上一辈子。
这种生活简直比死了还痛苦,长痛不如短痛,此时的八袋长老确实有些心乱如麻,他根本想不到人性居然可以复杂成这样。
他摇了摇头,叹息道:“罢了罢了,既然他能用双腿作为代价,换取这一世的英明,那萧南风的性命本就应该由他去取。”
玉虚高手轻声道:“你以为他真的是为了取萧南风的首级?你以为他真的想出名想疯了?出名有很多种办法,这是最傻最痴的一种。”
薛清接话道:“没错,这样即使出了名又能怎样?一个失去双腿的人,在江湖中的威名就算再大,那也不过只是虚设而已。”
八袋长老微微点头,颤抖的嘴唇吐出苍老的声音来:“不错,这个人根本就不是为了名声,他是为了救萧南风!”
此话点醒了唯一在场的其他两个人,没错,为了杀人绝对不会以自己的双腿作为代价,只有为了救人才可能奉献出自己的双腿。
人性真的很难揣测,不过从来没有见过一穷凶极恶之徒会以自己的生命作为代价去杀一个人的,只有救人。这世上只有救人的时候,那个人才会奉献出自己的生命。
三个人再次不再说话,他们似乎被沙通海的这种精神所感染,一个个都变得沉默不语,或许他们在思考,这世上是否有人值得让他们奉献出自己的双腿来搭救,这世上到底有没有会为了救他们而奉献出自己的双腿。
萧南风此时已经上了岸,他身上的冰雪早已消融,在这一段水路中,沙通海时不时会将他的脑袋探出水面,以免他窒息而死。
沙通海虽然失去了双腿,但是在水里的功夫一点也没有减弱,似乎比平时游的更加快了,他不知道,他会在哪个地方永远地沉睡下去,所以他要赶在他沉睡下去之前,将萧南风带到一个安全的地方。
经过长时间的浸泡,萧南风身上的内伤居然奇迹般的被压制了下去,他苏醒的时候,沙通海也只剩下了微微一丝呼吸。他的血流满了整条溪流,他的血几乎已经流干了。
他只是想在临死前,好好看看醒着的萧南风,这就足够了。萧南风不用去想就明白了这一切,沙通海为了他能活下去,牺牲了自己的性命。
萧南风跪在沙通海跟前,他不明白,到底为什么沙通海要救他,他根本就不认识沙通海这个人!这到底又是怎么一回事?
沙通海脸上流着豆大的汗珠,虚弱地看着萧南风,脸上的表情似乎变得有些奇怪。萧南风突然发现,他脸上的那层脸皮居然微微翘了起来。
萧南风的双手在颤抖,他根本不敢想象这张脸后面到底是谁的脸,会不会是独孤茗?会不会是白子?会不会是沈秋桐?他不敢再去想。
可当他揭开沙通海脸上的人皮面具后,他整个人都呆住了,是灵素!灵素苍白的脸上早已没了一丝丝血色,因为她身上的血都已经快流干了。
萧南风啊的一声,倒了下去,几乎昏死了过去。不过他强忍着内心的悲痛将灵素拥入了怀中,眼神中尽是无助和迷茫:“这,这到底是为什么?灵素,你该好好活着的。为什么?为什么?”
灵素惨然一笑,她干瘪的嘴唇微微动了动,从喉管里发出了微弱的声音:“萧,萧大哥,你要好好的,好好的。”血已经流干了,可泪还没有。
灵素死的时候,脸上是挂着笑容的,可这笑容旁边,却有两行滚烫的热泪。萧南风不知所以地狂吼乱叫,他根本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方才那个五大三粗的沙通海居然是灵素假扮的,这换做谁都不可能想的明白。不过谁又能猜得到,当时的周昌就是现在的萧南风呢?
大雨,倾盆大雨打湿了萧南风浑身的衣衫,他独自一个人跪在地上,双手拼了命的挖着地上的泥土,手指甲里嵌满了泥土,双掌之上到处都是血泡,他不在乎疼痛,因为此时最疼的不是他的双手,而是他的心。
灵素,才十几岁的孩子,本就应该是生命刚刚开始的时候,此时却戛然而止。他才刚刚唤醒了她的语言能力,灵素是个聪明的女孩儿,是个美丽的女孩儿,学会说话后,她本可以找一个十分不错的对象,好好过日子。
可现在一切都不可能了,灵素真真切切地躺在了萧南风跟前,躺在这瓢泼大雨之中。正如当日船夫所说,出去了,就不要后悔,后悔了只有搭上性命。
萧南风现在后悔了,他现在彻彻底底后悔了。他对于自己过于自信,他根本无法保护自己身边关心的人。大雨将他整个都淹没在一片朦胧中,他开始对自己无限绝望。
酒,人伤心的时候,就会想到酒,喝酒的时候一定会忘记不开心的事情,这就是一个酒鬼总结下来的经验,不过这经验说的倒是有几分道理。
此刻的萧南风在狂风暴雨之中不断往嘴里灌着酒,他不想去想明天的事情,这条长街走完说不定他的生命也会像灵素一般走到终点,所以明天对他来说,那就是虚无缥缈的一件事。
独孤茗终于可以放心了,她不用再为她的亲人们担心,姑苏城也绝不会因为那些俘虏被屠杀而失守了。所以这一切都跟萧南风再也没有任何关系,他现在就想着喝酒,越好喝的酒,越容易醉的酒,就越能成为他现在的依托。
黑夜总要过去,黎明即将到来,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洒在萧南风迷醉的脸庞上时,他似乎又听到了一阵熟悉的声音。声音是歌声,似乎在唱着跟挑粪有关的事情。
那是老马他们在挑粪时唱的歌声,这歌声再熟悉不过,因为萧南风也这么唱过千百回。现在这歌声再一次传入了他耳中,他听来却是如此的伤感和难受。
他微微睁开双眼,发现老马正一丝不苟地为他擦拭着身上的雨水:“这年轻人就是年轻人,不管成了多大的人物,始终还是年轻人。永远都不知道该怎么照顾自己。”
萧南风一把扑了过去,像个无助的孩子,扑入了自己父亲的怀抱一般,他痛哭流涕,不断抽泣着,眼泪鼻涕全都挂在了脸上,他再也不在乎自己的形象,他只知道自己的痛苦。
他从未在一个人面前如此不堪过,现在他却在老马面前表现的如此懦弱。老马轻轻拍打着萧南风的背脊,就像在安抚着自己在外面犯了错,回家抹眼泪的孩子一样。
这一幕实在是感人的很,萧南风终于还是跟着老马回家了。老马的家里还是那模样,这本是萧南风的伤心之地,他本不愿再来这里。
但是现在他还是坐在了自己的那张床上,自从他走后,这里的一草一木,老马都没有动过,他们始终坚信,那个他们的小风风还是会回来的。
小风果然回来了,带着满身伤痕和一脸的眼泪回来了。他在自己的房间里一睡就是三天,这三天,他不吃饭不喝水,就连厕所都从来没有去过。
他是真的伤心了,上次伤心的时候,是在那个阁楼里,云云用生命中最后一点力量将萧南风交给了独孤茗。那种无私的力量让他三天三夜都没有合眼。
现在的灵素岂不也是这样?为了救萧南风,灵素居然狠心砍断了自己的双腿,犹豫她常年不怎么说话,早已养成了缄默不言的好习惯,所以即使钻心的疼痛,在流水的冲刷下,她也绝对不会叫出一声来。
灵素的尸体是残缺不全的,那两条腿现在应该还在八大高手那里,想到这里,萧南风便是一阵呕吐,他几乎将自己这几天喝的酒全都吐了出来。
不是人,他们根本就不是人,萧南风的眼神中充满了仇恨,他要报仇,要为了灵素年轻的生命报仇,至少他要为灵素将全部尸身找回来,好好安葬。
老马回来的时候,萧南风已经走了。桌上只留下了一封书信,信上写着:“办完事便回来,再也不走了,马小风。”老马的眼泪湿润了,脸上却挂着说不出的满足与幸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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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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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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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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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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