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奴冷冷道:“你当我不会杀你吗?”
萧南风狂笑不止道:“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今天能死在你手里,那也不枉我活了一场。”
颜奴忽然愣住了,他低垂着脑袋,望着眼前再熟悉不过的朋友,却没有笑,也没有泪。
不远处忽然传来那女子的轻声:“怎么?还不动手?”
颜奴的眼中杀意再起,他盯着萧南风恶狠狠道:“兄弟,不要怪我了!”
长啸一声,萧南风闭上了双眼,独孤茗在一旁声嘶力竭地吼着,颜奴微微瞥了一眼独孤茗,眼中已经含着些许泪光。
萧南风等着死亡的到来,但却没有等到颜奴的刀,颜奴此时忽然转身,将长刀掷了出去,这刀是朝着那女子声音传来的方向抛出去的,自然不会落在萧南风身上。
萧南风睁开眼的时候,颜奴已经疯了一般地朝着刀飞去的方向奔了过去。可走到半路之上,他竟跪了下来,时不多久,浑身开始抽搐起来。
萧南风不知发生了什么事,赶忙起身上前,独孤茗也跑了上去。颜奴拼了命地在地上挣扎着,露在外面的皮肤之上遍布鲜红的血丝,那一双本莱很好看的眼睛,此时却变得格外狰狞。
他在地上不断打着滚,嘴里嚷嚷着:“快,快杀了我!”
萧南风想要摁住他的身子,却根本无从下手,而且颜奴的力气实在太大,几次都将萧南风弹了出去。
远处那女子轻笑道:“畜生就是畜生,怎么养也成不了人。”
萧南风恶狠狠瞪着远方,嚷声道:“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这么对待纳兰兄!”
那女子笑道:“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若再不下手杀了他,那他只能被万千虫蚁啃噬而死。”
萧南风背脊冒了一阵冷汗,他低头望了一眼纳兰彦,只见他鼻孔和耳朵里逐渐爬出了数十只黑色的虫子。这些虫子在不断啃噬着他的皮肤,那张本来很好看的脸,没一会儿工夫,已经被啃的千疮百孔。
重伤的白子踉跄走了过来,低声道:“这,这是西域的蛊毒。”
萧南风抓着白子的双肩摇着问道:“那有没有办法,有没有办法?”
白子低下了头,摇着脑袋道:“蛊毒只有施蛊者才能解,就算有办法,现在怕是也已经来不及了。我看,我看只能杀了他,减轻他的痛苦。”
萧南风还要上前,纳兰彦却一脚将他踹到了一边,嘴里撕咬着喊道:“快动手!”
萧南风不忍再看纳兰彦的惨状,大喊着:“要我怎么做,你才能救他!”
那女子悠悠笑道:“哟,你还有求人的时候啊,那么先跪下再说吧!”
萧南毫不迟疑地噗通一声跪了下去:“快救救他把!我求求你,求求你!”
那女子淡淡道:“好啊,我救他也行,不过,你得卸下你的右胳膊。”
白子拉住萧南风的手,哭诉道:“她在骗你,这蛊毒一旦发作,根本没办法治愈,萧大哥,你不要!”
萧南风一把推开了白子,抽出手里的短刀,咬着牙望着自己的胳膊。
就在这时,独孤茗已经一步步朝着纳兰彦走去,她手里多了一把匕首,是方才萧南风用来杀纳兰彦的匕首。纳兰彦大喊着不要,但却丝毫没有办法阻止萧南风砍下胳膊。
萧南风的短刀已经对准了自己的胳膊,独孤茗大喊一声道:“你不动手,我来!”手里的匕首伸了出去,却停在了半空,萧南风瞪大了双眼,呐喊着:“不要!”
匕首并没有刺入纳兰彦的喉管,而是在半道上不断颤抖着,独孤茗实在也下不了手,萧南风松了口气,正要砍下自己的手臂,哪知此时纳兰彦一头撞在了独孤茗的匕首之上,匕首锋利的刀刃划破了纳兰彦的喉管,鲜血像瀑布一般汩汩而下。m.χIùmЬ.CǒM
当的一声,萧南风的短刀掉在了地上,他跪着爬到了纳兰彦跟前,也顾不上他身上到处都是的黑虫,将他搂在了怀里。
“不要,不要记恨我。”纳兰彦失声道。
萧南风摁住他的喉管,泣不成声道:“到底是谁,是谁害的你?”
一旁的独孤茗失魂落魄地倒在了地上,手里沾满了纳兰彦的鲜血,她面色惨白道:“是我,是我害了他!”
萧南风望向独孤茗,又望了望纳兰彦,纳兰彦摇头笑道:“没有人害我,不要为难她,我这是,这是自作自…”话并没有说完,纳兰彦的魂魄已经飘入了秋风之中。
“你说什么?是你?”萧南风瞪着独孤茗,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独孤茗苦笑一声道:“是啊,都是我,是我将他囚禁起来,所以他才会失踪,如今他变成这样,跟我也脱不了干系,来吧,为他报仇,杀了我吧!”
萧南风脸上逐渐开始抽搐,长啸一声,几乎昏死了过去,白子赶紧扶住了他,拼了命地摁住他的人中,这才将他弄醒。
楚云峰上遍地是血,血色染红了本已枯黄的杏花林。这一战没有人知道结局如何,因为所有旁观者都已经消失无踪,所有参与者都缄默不言。
一壶酒,一根竹杖,一个长满胡须的男子在路上晃荡着,他不知道去向何处,也不知道今晚该在哪里借宿,似乎活着就是在等待死亡,而死亡,却并不是很容易的事情。
他的身体很好,就算已经到了寒秋,就算他常常露宿街头,他也不会生病。
“哈哈哈,臭乞丐,过来给大爷擦个鞋,大爷赏你一杯酒喝!”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坐在酒店门口,端起酒杯嘲笑道。
众人听了一阵大笑,乞丐一般的萧南风听到酒字,疯了似的扑了过去,跪倒在那少年跟前,擦着他那本臭气熏天的鞋子。
少年大笑道:“真听话啊,来来来,赏你一口酒喝。”
萧南风赶紧抬起头来,张大了嘴巴,哪知这少年将一杯滚烫的开水倒了下去,萧南风的脸上嘴里都被烫出了不少血泡,少年们哈哈大笑了起来,萧南风却也没有叫喊,只是盯着桌面上的酒杯。
少年似乎也有些后怕,颤声道:“你,你不疼?”
萧南风木然道:“酒,给我酒!”
那少年迟疑片刻,颤抖着将一壶酒递了过去,萧南风像抓着了一壶疗伤药一般,大口大口朝着嘴里灌酒,也顾不得满嘴的血泡。
“疯子,他就是个疯子!”少年后退两步,咽了口吐沫道。
酒店外站着一位翩翩公子,这位公子一把扶住少年的肩头,淡淡道:“他怎会是疯子呢?”
少年吃惊地望了一眼这位公子,咽了口吐沫道:“他若不是疯子,又怎会不怕烫只要酒呢?”
那公子笑道:“哦?这么看,他倒是有些疯了,不过疯子就能被你们随便欺负吗?”公子抬手之间,已经打在了那少年的下巴之上。
少年的下巴当场就脱臼了,他再也没法说任何一句话,只是满含无奈地指着那公子,又望了一眼躺在地上的萧南风,想骂却再也骂不出来。
那公子走到萧南风跟前,蹲下身子问道:“请问,你可知道这天下第一刀住在哪里?”
萧南风愣住了片刻,却只是一刹那,再次断端起了剩下的酒,一饮而尽。
那公子微笑着看了他片刻,因为他看到萧南风那双长满老茧的手,应当是常年练刀的结果,而且绝对不是一般的辛苦,否则他就是一位从小做苦力做到大的奴隶。
一旁的仆人也蹲了下来:“公子,我看我们还是走吧,这乞丐又怎会知道呢?”
那公子也不理睬这仆人怎么说,忽然握住萧南风那只硕大的右手,萧南风啊啊阿地乱叫了起来:“疼,疼!”
那公子只轻轻扭了扭,萧南风便大呼小叫了起来,那公子盯着他的面部表情,良久之后,叹息道:“哎,他果然是个乞丐,我们走吧!”
正当这公子要走的时候,那下巴脱了臼的少年已经带来了十几个弟兄。
少年托着下巴,指着那公子,嘴里却说不出的难受。
为首的大汉怒气腾腾地朝着那公子走了过来,厉声道:“他娘的,敢欺负我的人?我看你是活腻味了!”说话间,扬手就是一巴掌。
这巴掌停在了半空之中,因为那公子手里的一根筷子已经飞了过去,不偏不倚,正中掌心。这筷子将那大汉的掌心穿透,又斜插入了他的左手臂之上。
大汉嗷的一声喊叫了起来,脸上俱是惊恐之色。
身后十几个弟兄都围了上来,正要动手。
那公子微微一笑,转身便要离去,大汉咬牙切齿地喊着:“是好汉,留下姓名!”
公子也不回头,只是轻声道:“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那大汉忽然捂住了嘴,忙拉住两旁的人,轻声道:“别动!”
“哎,大哥,为什么…”手下人方才说了两句,便被这大汉一个大嘴巴子,大汉捂着伤口道:“这口气,咱们出不了,不过,早晚会有人替我们出的!”
萧南风已经不知所踪,白子和独孤茗一直在姑苏城中寻找,但她们绝对不会想到,当年的苍松刀客,如今却成了一名乞丐,所以她们永远都不会找到萧南风。
太湖边的风光一向很好,但这里时常是没有人来此居住的,因为这里的水汽非常重,往往一觉睡醒来,你就会发现,你的被子已经湿透了。
但在这里却也有些人家居住,因为在这里生活着一群靠水吃饭的渔民。渔民们将住所建在水边,日出而作,日落也不会归来,他们出一次船往往就是三四天的功夫。太湖中盛产白肚鱼,这是姑苏城中的达官显贵们最爱吃的一种鱼。
但这种鱼并不好捉,往往出一次船,只能捕捞上岸三十四条,而大鱼更是少之又少。物以稀为贵,所以渔民们每次出船往往都是为了这种鱼去的。
阿桂是众多渔民中的一个,他的船是众多渔船中最干净整洁的,因为他有一个非常爱干净的老婆阿香。阿香在阿桂出船前一天都会将船打扫的干干净净,船上阿桂的床头甚至还会插上几支火红色的月季花。
阿香最爱花的香味,所以她总希望自己的生活是充满香味的。但生活并不是梦想,他们是渔民,渔民每天都在跟腥臭味打交道,所以阿香几乎没有充满香味的生活。
只有每天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才能闻到床头那几只芬芳的月季花香。阿桂出船已经是第三天了,一般三到四天,阿桂就会回来,这三四天,阿香则在家里织网晒鱼干,永远都有忙不完的活。
接下来的两三天,阿桂和阿香就会一起将打来的鱼分好类,大鱼送到姑苏城中的酒楼,一般大小的鱼送到镇上,最小的鱼苗子则放养在自家的池塘里。
其中非常珍贵的白肚鱼,会特别送往几户人家。这些白肚鱼往往都被大户人家预定了,价格也给的十分到位,所以阿桂和阿香都很乐意。
阿香负责在镇子里卖鱼,阿桂则推着一辆小板车进城。板车上放着几只大桶,送到酒楼的鱼扎堆放在一起,而白肚鱼一个桶里只会放上一两条,就这么几条白肚鱼才是阿桂每次出船最大的收获。
阿桂回来的时候低垂着脑袋,阿香见着他也不问为什么,先上去将他身上散发着腥臭味的破衣服给拔了下来,丢进了一只早已准备好的洗衣桶里。
阿香撸起袖管,一边捶打着衣服,一边问道:“怎么?这趟收成不行吗?”
阿桂长叹了一声,抓起手边的鱼干啃了两口,低声道:“你去看桶里呗!”
阿香瞥了一眼阿桂,正要出门,哪知阿桂从背后一把抱住了阿香,大口亲了一口道:“你猜我这趟捕到什么鱼了?”
阿香松了口气笑道:“好啊,居然骗我,快说,捕到什么鱼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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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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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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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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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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