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一场比试,他只需要出个场地,不仅可以挣一大笔银子,而且还能将女儿的婚事搞定,何乐而不为呢?
是日风和日丽,万里无云,楚云峰上的杏花不知何时已经落败一地,但芳香依旧在空气中弥散着,不出萧南风所料,他选的那最好的位置上已经站了一个人,一个中年人。
他就是任不识,天下第一刀。
这样的称号不是所有人都能承受得起,他也不例外,之所以带着这块牌匾,其实就是想不断有人挑战他,直到有一天,有一个人能真正打败他。
高手一向都是孤独的,任不识便是那个孤独的人,这么多年来,除了前些日子与慕容城一战打的酣畅淋漓外,几乎再也没有遇到过一个能让他兴奋的高手。
直到萧南风的出现,单单是那晚的一招,任不识便清楚地认识到,这个世上若是还有一个人能打败自己,那这个人就一定是萧南风。
他年轻,他充满精力,他的速度比世上任何一个刀客都要快,这就是他最好的资本,但他缺少经验,缺少与真正的高手对敌的经验,所以他有他的缺陷。
而这个缺陷正是任不识的长处,他这一辈子不知遇到过多少高手,这些高手一一都成了他练刀的最好工具,是他成功路上的垫脚石。
但他不够年轻,速度也没有过去那么快,所以他选了一个绝佳的好位置。这个位置几乎没有人能挑出一点破绽来,是杏花林中的风水宝地。进可攻退可守,也可以利用周围的任何一块奇峰怪石,甚至任何一根树枝都成了他的优势所在。
任何人站到这个位置,心里都多多少少增加些许信心,他自信,打败了萧南风,那就是打败了整个姑苏城里所有的刀客,因为这里,再也没有一个人可以与萧南风相提并论。
独孤信早早来到了玉露台,他这次花了不少银子才买到这么好的位置,这里也算是楚云峰不错的地方,整个杏花林几乎都在视线范围内,而其他的位置,只能多多少少看到一些,不过好在已经入秋,杏花已经落了满地,透过重重叠叠的树枝,其他人还是可以大饱眼福的。
独孤信吃惊的是,这主家位置旁坐着两个女孩儿,其中一个居然是自己的妹妹。这样的好位置实在是可遇不可求啊,他像独孤茗抛去了羡慕的目光,独孤茗也只好假装没看到,一直扫视着周围的变化。
没到约定的时间,场上已经挤满了看客,他们都是江湖中叫得出名号的人物,单单各大门派的掌门就有十多个,然后就是数十家镖局的总镖头,还有些游戏人间的游侠也至此观战,这几乎能够与任何一次英雄大会相提并论。
白子并没有带许多人上来,所以沈东阳为他准备了玉露台上的主家位置,五十万两就七八个人来观战,也是不易,其中护卫都是没有位置的,只有白子和顾彬坐着。
白子的眼神很焦急,他似乎非常想快点看到这一场大战,但又似乎并不像是如此,这感觉就像是在等人,等一个多年未见的亲人一样。
时间再一点点过去,萧南风尚未到来,在场的人不免有些不买账了。
有人大呼小叫道:“他娘的,老子花了一万两,就让老子在这干等着!啊!”
“可不是嘛,这姓萧的小子也太不把我们众位英雄放在眼里了吧?”其他人附和道。
“各位稍安勿躁,不是人家来的晚,是咱们来早啦!你们看,哪里到正午了?”听了这话,很多人都抬起头看着天上高高挂着的太阳,果然是来早了。
这么看,距离比试的时间大概还有半个时辰,这帮人可不是个安安稳稳坐着的主,很多人已经起身跑去了楚云峰欣赏风景。
但多数人都没有离开,他们愿意等,就算萧南风迟到了,那他们也绝没有任何理由去责怪他,这帮人都是姑苏的刀客,这一天,几乎所有姑苏刀客都讲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萧南风身上,他们觉得,萧南风这一战绝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给姑苏所有刀客挣回荣誉。
任不识的额头已经在冒汗,这种天气,本是秋高气爽的日子,但任不识却冒汗了。他站着的位置实在是太好,但站久了他便觉得有些不自在,总觉得什么地方有些缺陷,但自己一时察觉不了。
就在他犹豫迟疑的时候,一个人缓缓从山下爬了上来,萧南风是一个人来的,他没有足够的钱雇轿夫,所以他选择徒步上来,即使徒步上山会消耗很多体力。
“他来了!他来了!”听到这声音,所有人都争先恐后地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生怕错过任何一招一式。
萧南风道杏花林内的时候,不知何处吹来一阵清风,吹起了萧南风鬓角的长发,吹散了他眉眼间的愁绪,那张俊美的脸再次浮现在每个人眼前。当然只有为数不多的人可以完完全全看清楚。
独孤茗的手拽着一张丝帕,心已经在上下跳个不停。沈秋桐笑意盎然道:“啊,这萧南风果然是个美少年嘛!不过看样子没什么本事么。真有传说中那么厉害?”
坐在不远处的沈东阳正要开口,却被一旁的白子插话道:“他的本事你看看就知道了。”白子说话时的表情充满了激动,似乎看到了等待许久的亲人。
围在一起的人都盯着白子,白子这才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忙解释道:“我是说,他有没有本事,看看才能知道。”
“哎,我说爹,要是他这次死不掉,选他做我丈夫,倒也不是个坏事!”沈秋桐一贯在家都是大大咧咧,此时居然说出这话来,周围的女子都羞红了脸,她却面不改色。
沈东阳已经不知该说些什么好,不过女儿说的话确实在理,这样的女婿,是再好不过的了。
独孤茗手里的手绢忽然飘在了半空之中,不等沈秋桐去寻,已经被白子身边的顾彬一把抓了回来:“姑娘的贴身之物,还是自己保管的妥当。”
独孤茗的脸色更加红了,沈秋桐哈哈一笑道:“嘿,你这小子有点意思,叫什么名字啊?”
沈东阳一眼扫了过去,呵斥道:“休得胡言,这位壮士,小女无礼,还望多多见谅。”
顾彬长吁了一口气道:“沈庄主多虑了,沈小姐性情率真,实在是难能可贵。在下顾彬,有礼了。”说话间他已经弯腰拜首。
沈秋桐笑道:“你小子,哦不,顾大哥果然好眼力。且不知顾大哥觉得今日到底谁会胜出呢?”
顾彬抬手挥扇,微微笑道:“这二人均是当世之豪杰,按说这位任前辈闯荡江湖多年,手段自然要高明些,但这次遇到的萧兄弟,却不是一般的对手,他往往都能出奇制胜。这非要说谁能胜出,在下还真不敢妄言。”
沈东阳点头道:“顾公子分析的十分精辟,看来公子对这二人都不陌生!”
顾彬摆手道:“粗言烂语,不堪入耳,让沈庄主见笑了,非是我对这二人熟悉,而是这二人的名气实在太大,想必江湖上没有人是没听过这二人的吧?”
沈东阳对面前的顾彬抛来了刮目之态,心中暗想:“此人谦恭有礼,思维缜密,定然不是池中之物。”m.χIùmЬ.CǒM
沈秋桐却听不出个所以然来:“哎呀,说来说去,还是说不出是谁能赢嘛,没意思。”
“快看!”白子惊呼一声,众人将所有目光都投向了杏花林中。只见一人从杏花林中高高跃起,身影变换之快,几乎没有人能看清他的脸。
眨眼之间,这人已经消失在了空中,再看地面之上,任不识依旧岿然不动地站立着,显而可知,方才飞天之人乃是萧南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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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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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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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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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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