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爱一个人就是自私地占有他,让他寂寞孤独一辈子?而不是给他一个好的归宿吗?云云陷入了沉思,她知道,她的身子一天天在衰弱,就算是能活下去,那也只能是苟活。这样一个人,陪着萧南风一辈子,就真的是给他幸福了吗?
真正的爱情是一件奇怪的东西,它往往会让人变得无私起来。
她忽然想起了那个女人,独孤茗。
他们每天走过最频繁的地方就是独孤茗的屋子。屋子这些日子,几乎从未开过门,除了马嫂每天过去逗一逗小瓜子外,独孤茗几乎没有迈出过大门。
云云忽然想起了这个女人,她便决定第二天要去看一看这个女人,这个美丽到让人嫉妒的女人。
不过此时,云云已经不再嫉妒,人与人的差距不大时,才会产生嫉妒,而差距太大以后,除了羡慕只有崇拜。
爱情是自私的,为了它,她甚至可以下毒害人。但爱情又是无私的,因为此时,云云已经将独孤茗的手,放在了萧南风的手心里。
两人俱是愕然,想要撒手时,却都感受到了一片温热,萧南风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正是热血旺盛的时候,虽然结了婚,但他连一天的夫妻生活都没有享受过。独孤茗虽然生了孩子,但那都是年少无知所致,如今的她也正是韶华正茂的年纪。
两个热情似火的人碰在了一起,自然是有故事要发生的。但是,却没有。
萧南风将云云拉了过来,厉声道:“我告诉你,我这一辈子,只爱你一个女人。”
独孤茗听了这话,似乎也慌了神,手忙脚乱地在桌上胡乱擦拭着,也不知该做些什么,但很明显,眼中已经闪烁着晶莹的泪光。
云云微眯着双眼,笑着摸着萧南风英俊的脸庞,她对着独孤茗说道:“我知道,你爱着他,只要你好好对他,他也一定会深爱着你。”
独孤茗湿润着双眼,望着用唇语跟她交流的云云,抽泣道:“不,不,他,你们应该是很好的一对。”
云云笑着摇了摇头:“我是自作孽,老天收我。你不一样,你本没有错,你应该得到幸福,他是个好男人,可以给你幸福,我想你一定可以替我照顾好他,这是我最大的心愿。”
云云虽然没法发出声音来,可能说的都说了,她凝望着不远处的萧南风,眼中充满了温情,这温情背后,却有着难以言表的无奈。
亲爱的人啊,你究竟是谁?为什么要来到我的身边,给了我希望,又将他们全都带走。云云的眼眶中不觉已经有些发红。她早就知道,萧南风绝对不是一般人,但她却不问,不管他是什么人,只要他是她的男人,那其他的都不重要。
可时至今日,她还是想知道,因为她遗憾,岁月已经没留下多少时间给她了,不过此时她已经问不出。独孤茗见着她无奈的神情,纵然不知所以,却也通晓其中缘由。
她几步上前拍了拍萧南风的肩头,轻声耳语了几句,萧南风的身子忽然颤动了起来,他回身看到了一把柴刀,又看了看微笑着的云云,一时间不能自已。
云云的嘴巴微微抬了抬,似乎想让萧南风展示一下他的本事,萧南风头也不抬地直奔云云而来。可云云却在摇头,她不要他过来,她要的是一个对自己毫无保留的丈夫。
萧南风停下了脚步,回眸看了一眼墙角的柴刀。用袖子擦干眼泪后,突然纵身而起,一跃数丈之高,转瞬间已经到了柴刀跟前。
云云的眼中似乎闪过一刹那的惊讶,随即又是一阵温热之情。
一个刀客的手里握住刀时,才是他最有魅力的时候。此时的萧南风才是最有魅力的萧南风,他不属于挑粪工,他也不属于樵夫,他只属于刀客。一个真正的刀客,不论暂时沦为什么样的人,只要他拿起手里的刀时,他都会再次像天上最闪亮的明星一样熠熠生辉。
长钩月,
弄眉梢,
湖光饮冬雪,
咫尺步履遥。
风声紧,
雨声悄,
惊魂一梦间,
残声入九霄。
梅花落,
香如故,
离人把乡瞧。
婆娑泪,
心头血,
神刀却一笑…
萧南风一边挥舞着手里的刀,一边吟唱着这首神刀一笑,云云的脸上一会儿绯红一会儿煞白,她这辈子都不会想到,自己能够跟这样一个男子结合在一起,即使那只是很短的一段时间,似乎也足够了。
像她这样的农村女人,长大了,不出意外只会嫁给一个大字不识一个的乡下汉子,她的祖母,母亲,每一个人都是这样,似乎这就是她们的命运。
可云云却是幸运的,至少她嫁给了一个传说中的人物,刀客。这种人莫说是嫁给他,就算是能远远地看上几眼,心里也是高兴的。
风哥啊风哥,你不该瞒我到今天,为什么不让我多高兴两天,为什么?云云忽然不想再看了,方才她甚至不愿遗漏萧南风的任何一个动作,此时,她却连萧南风挥舞长刀的声音都不想听见。
实在是太煎熬了,这辈子只能看这么一回,是多么可惜的一件事情。她怕自己难以忘记,所以不愿多看,可就算是看了那么一刹那的功夫,也便再也不会忘记。
良久良久,云云的神情异常温和,多日未曾浮现在脸上的红晕,此时也出现了。独孤茗知道,她说的都是真心话,而她却不知该如何回答。
云云的眼中俱是安详之色,她说话的口型越来越小,但还是想表达些什么:“我告诉你,这酒本是独…”后面的话独孤茗根本看不清楚,因为云云已经闭上了嘴。
身子倒下去的时候,恰是萧南风收刀之时,他纵身上前,抱住了云云。云云安详地倒进了萧南风的怀中,静静地闭上了双眼。
当秋天最后一片叶子掉落时,云云的生命也已经走到了尽头。她惨白的脸上几乎没有任何血丝,堆积如山的皱纹好似历经风霜的老妪。她将萧南风和独孤茗再次拉到了床前,最后一次,她的手牢牢摁住了他俩的手,而他俩的手心里,早已沁满了汗珠。
她没有再说一句话,平静地永久沉睡了下去。
爱妻萧氏崔云云之墓,这几个字是萧南风亲手刻出来的,笔法虽然歪歪扭扭,但显然充满了深情。
云云终究还是离开了这里,带走了无限的思念,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带走。
人生其实就是一场戏曲,有些人早早上台,有些人却草草下场。在台上的时候,就要尽力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因为一旦下了台,连哭泣的机会都不会再有。m.χIùmЬ.CǒM
清晨的露水越来越重,萧南风这些天起的很早很早,他睡不着,想念一个人的时候,谁都睡不着。
他习惯性地来到院子里,在水缸里打了一盆水,肆意地在身上浇着,透骨的凉意刺痛着他的每一根神经。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会觉得舒服一些。
他拼命地干活,却很少说话。
当手里的烟斗从怀中掏出来的时候,他却没有忙着点起火,因为他看到一根红绳,红绳上绑着两个小人,一个男人一个女人。
萧南风的眼眶忽然湿润,就在云云病着的日子里,她一定在夜里常常起来,摸着昏暗的灯光,不知花了多少精力,才编出了这两个小人。
他不再抽烟,因为他怕再勾起思念,但这两个小人,却无时无刻,不放在他的怀里。
思念一个永远都等不到的人,那该是一件多么辛苦的事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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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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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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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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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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