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漠多情缘。
一刀斩天下,
不知柔情绵。
丈夫常歧路,
英雄泪多艰。
塞北风霜过,
归乡弄桑田。
慕容家的名声之所以那么响亮,一来是当年慕容鹰打江山的时候,耗尽了心血,而来则是那时候,他们家后继有人。
与其他家族不同的是,整个慕容氏中最厉害的不是长辈,反而是晚辈。
慕容白虽然早逝,但他活着的时候忠义好爽,威名远播,作为姑苏城中第一镖师,他广交天下好友,所以他手里的镖从未出过任何差池。
慕容家还有一位厉害的人物,那就是慕容白的二弟,慕容城。要说刀法精湛诡谲,慕容白还真比不上他这位二弟。
只不过他早年便远赴塞外,至今未归。慕容家第三代更是一浪高过一浪,慕容恪没有失踪前,他的刀法已经问鼎整个姑苏城。
就连一向不把天下刀客放在眼里的萧南风都不得不多加提防这位慕容少主。他很期待与慕容恪的一战,但却始终未能如愿。
如今这位慕容少主却已经没了踪影,这才使得慕容家在转瞬间低调了起来。
萧南风清楚的记得爷爷当年跟他提起过慕容家,他说慕容家的刀法是姑苏第一,要想在刀客的江湖里获得无上的荣誉,那首先就要将慕容家每一位高手都打败。
爷爷说的没错啊,慕容一门三代豪杰,但英雄辈出的门庭,此时却已经落寞,在那个寒冷的雪夜落寞。
但慕容家从未忘记过那晚的仇恨,对他们来说,他们死去的不仅仅是慕容鹰老爷子,更是慕容家近百年来的声誉,名望。
与前者相比,后者对活着的人来说,更加重要。
慕容城一动不动地跪拜在老爷子和大哥的坟前,足足两天没有起身,他就这么跪着,任凭雨水冲刷着他消瘦的脸庞,干瘪的骨架。
他实在是太瘦了,瘦的几乎看不到任何肉,粗糙的皮肤已经没有任何光泽可言。
慕容夫人没有开口劝慰他,她知道这个二弟的脾气如何,当年要不是她嫁给了大哥慕容白,那一直深爱着她的慕容城也不会离家出走。
那是一段难以忘怀的历史,但彼此之间都不得不忘却。
大哥死的那年他没有回来,他并不认为大哥死了,他与慕容夫人之间就没有障碍了,相反的是,他们俩之间的障碍更大了,大到永远都不可能在一起的地步。
“恪儿呢?”这是慕容城说的第一句话,铿锵有力,却不焦躁。
慕容夫人揉了揉手心,擦去些许汗渍后,淡淡道:“二弟,回来就好,恪儿已经失踪好多天了,自大老爷子去的那天起,就再也没见过他的人!”
夫人一边说,一边低垂下了脸,晶莹的泪珠一颗颗从光滑的脸上快速滑落,滴落在脚尖前。
慕容城似乎有些动容,他不敢相信,偌大的家业这么多天居然是靠这么一个女子来操持着,他觉得他回来是对的。
傻弟弟还是那么傻,但慕容标这个傻弟弟却生了个聪明的小儿子,慕容钰。
整个姑苏没有人不承认慕容钰是聪明的,但整个姑苏也都知道,慕容钰是不喜欢刀的。
一个不喜欢刀的人就算再聪明,生在了刀客世家,那也是个悲哀,所以慕容钰在家中并不起眼,慕容城就连问都没有问过他这个侄子一句话。
“仇人呢?”慕容城森寒的目光已经看向了门外的白帘,他决心要一雪前耻,早日将这白帘从门前撤去。
“已经打听到了他的下落,只是还不敢肯定他在哪一家。不过二弟放心,钰儿做事,我心里还是有数的。”慕容夫人赶紧擦了擦眼睛,忍住哭腔,还不忘提及她那个聪慧的侄子。
慕容城只是点了点头,一句话再也没说过,他不敢跟这个女人多说哪怕半句话,他甚至不敢去看这个女人的眼睛,那是一双多么漂亮的眼睛啊。
二十年前,他只是看了一眼,这辈子就再也没有忘却过,也就是那简简单单的一眼,耽误了他的一辈子。
慕容城不是一个人回来的,他还带了一个人,一个女人。
白里透红的面庞,一双眼睛笑起来像一条缝一般小,不过脸很大,比慕容城的脸还要大,脸上并没有涂什么胭脂水粉。
一脸饱经沧桑的样子,眼泡又红又肿,像是刚哭过一样,不过她却喜欢笑,喜欢冲着慕容夫人笑。
头上裹着一块鲜红的方巾,周身穿着碎花大褂,下摆及膝,下身并不像中原女人那般裙摆飘荡,而是穿了男人一般的裤子。
可以看出,那裤子本是蓝色的,但此时看来,已经洗了发了白。
女人憨笑着用并不标准的中原话跟慕容夫人打着招呼,原来她叫卓玛,是一个藏族姑娘。
慕容夫人见到这人的时候,心里像是多了一把刀,一把带血的刀。
堂堂慕容家的二爷,居然找了这么一个粗俗的女人,乍眼看去,这女人简直连她们家马房里喂马的大婶都不如。
然而她就站在慕容城身边,慕容城也并没有与她划清界限的意思。两个人拜祭完家人后,慕容夫人为他们准备了一桌丰盛的晚餐。
慕容城还未上桌之前,卓玛就已经将桌子周围打扫的干干净净,为慕容城添好饭后,这才跑去将坐在门槛上的慕容城叫了过来。
慕容城抓起一只馒头,便再次坐回了门槛,那个门槛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只不过,那里,可以看到门口,看到门口的白帘。
卓玛眼中有些泪花,却笑着说:“哎,他就是这样,有心事的时候,便吃不下饭了。”
“哦?看来你很了解他。”慕容夫人吃了几口饭,为卓玛夹了点菜问道。
“了解,自然是了解的,他死的时候,我就在他身边,他活了的时候,我还在他身边,我自然是了解他的。”卓玛满脸欣慰的表情,似乎回忆起了当年的点点滴滴。
慕容夫人手里的筷子再也不动了,她根本想象不到,外表如此粗俗的女人,居然有着这样一颗玲珑剔透的心。
一个男人落寞的时候,你没有离开他,当他重新站起来的时候,你自然理所应当地享受他为你做的一切,这样的道理似乎每个人都懂,但却少有人做得到。
慕容夫人看着门槛上半坐着的慕容城,微微笑了笑,继而转向卓玛:“你们有孩子了吗?”
卓玛这时候却渐渐低下了头,慕容城的耳根十分敏锐,他用力咬了口馒头淡淡道:“有,有过,不过早就死了。”
卓玛的脸已经深深埋入了领口之中,她似乎对孩子的死负有很大的责任,慕容夫人再也没有问什么,只是轻轻抚摸着卓玛缓缓颤抖的背脊。
那是一场沙尘暴,塞北的气候决定了那里势必是有很多沙尘暴的。卓玛带着孩子照常躲在窑洞之中。慕容城大清早便提着刀出门了,直到傍晚都没有回来。
他是不常回家的,倒不是说他外面还有个家,而是他不喜欢总待在女人孩子身边,因为他手里有刀,刀上时常还带着血,他不想让自己的老婆孩子闻到血腥味。
傍晚,昏黄,吹起的沙尘像疯狂的马蜂,势如破竹一般冲着各处窑洞席卷而来。
孩子总是喜欢在这样的天气跑出去玩,他们永远不知道,外面的黄沙不是玩偶,而是恶魔,足以将他们的生命给吞噬。
那天卓玛却在不知不觉中睡着了,如果你前一天晚上足足哭了一夜的话,那么你今天也同样会睡着,只不过,不该是今天!
孩子蹑手蹑脚地摆脱了母亲的怀抱,独自一人跑了出去,淹没在了黄沙之中。
卓玛醒来的时候,家里所有陈设都没有变,案阁上依旧摆着慕容白的排位,烧好的水已经快变得冰凉。
她红肿的眼泡经过一段时间的休息已经慢慢消退了下去,但她永远都不会想到,她接下来的日子会更加悲伤。
卓玛说到伤心处,渐渐哽咽了起来,慕容夫人将她揽入怀中,恶狠狠地瞪着一旁若无其事的慕容城,问道:“为什么那天要让她担心一晚上!”
大漠的岁月十分煎熬,想要在这里出人头地,那就得靠手里的那把刀。早在认识卓玛之前,慕容城便时常与人相约比试。
他很少能遇到对手,那时候的卓玛还是个青春美丽的藏族姑娘。
她一眼便看中了那位持刀闯天涯的英雄,不管别人怎么说,她觉得他就是英雄。
英雄总有失手的时候,慕容城手里的刀被七八个大汉砍落在地,腰上、背脊上、胸口,包括脸上,到处都是伤痕,到处都是鲜血。
所有人都觉得,慕容城死定了,他们将他的尸体留给了黄沙,留给了天上的雄鹰。卓玛却知道,他不会死,就算他真的死了,那她也要陪着他一起死。
卓玛不顾家人的反对,将慕容城的尸体拖回了自己的毡房。足足两个月的时间,慕容城终于醒了过来。
但此时他眼中的卓玛,却几乎已经为他流干了眼泪,两只水肿一般的大眼珠子,像看到新大陆一般瞪着慕容城,几乎连笑都不敢笑,因为她怕这是梦,微微一笑,梦就会破碎。
那天以后,两人便成婚了,过了两年,他们有了自己的孩子,而慕容城的刀,在塞北也有了响当当的名声,大家尊称他为塞北大侠!
大侠也有遇到对手的时候,那天他便遇到了有史以来最大的对手,大漠狂蟒纳木错。纳木错的刀法堪称塞北第一,这也就是慕容城为什么要找上纳木错的原因。
谁不想青史留名,但人们只会记得站在最高峰的那个人,至于第二高的人,似乎只能留下一个背影。
卓玛发了疯一般地央求着他不要,千万不要去惹那个人,但他却不听,他觉得卓玛这样的女人是不会理解,一个刀客身上的荣誉和使命。
但他错了,其实卓玛很了解,只有活下去,刀客们才有可能保存那份荣誉和使命,一旦死了,就什么都没了。
她可以救他一次,但或许救不了他第二次了。那晚卓玛哭了整整一夜,谁能想到,第二天虽然没有传来慕容城战死的消息,但却来了沙尘暴。
沙尘暴像一个只有影子的恶魔,将他们的孩子吞噬在了黑暗之中。卓玛的眼泡再也没有好过,永远都那么红,那么肿。wWW.ΧìǔΜЬ.CǒΜ
对于那一战,慕容城绝口不提,那是因为那一战了解的不是他和纳木错之间的事情,了解的是他儿子的性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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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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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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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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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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