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太监升职记>第八十一章 一生一世一双人
  忙了一天回到露水轩后,又要面对黑风的责问。

  “你到底用了什么办法让殿下停止了他的计划?”

  她半开玩笑道,“如果我说是美人计呢?”反正黑风已经知道她的身份,她也懒得隐瞒。

  这个答案显然不在黑风思考的范围内,面瘫脸轻轻抽搐了下,又问,“我跟你说正经的呢!”

  她无所谓道,“我跟你说的也是正经的。”

  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她一点也不害怕黑风,反而觉得他这种人虽然看上去冷冰冰,杀气很重,但实际上他外冷内热,很有正义感。至少她是这么觉得的。

  “该我问你了!”

  她坐在椅上,慢条斯理给自己砌了一杯水,问道,“九殿下也知道我的身份吗?”

  他愣了愣,道,“不知道。”好在他平日是个面瘫脸,说话慢吞吞的样子也让桂媛习以为常,并没有察觉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她又问,“你是如何知道我身份的?还有,你对我的身份这么感兴趣,是因为怕我会害了九殿下还是会坏了你的事?”

  “不是!”他双手环胸,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处盯着她,“我有我的理由,不方便透露。”

  她点点头,淡笑道,“是因为这也是你的私事吧?”

  他一愣,完全没有想到她会猜到这一点。

  “你既然知道我叫桂媛,就大概清楚我的身份。虽然我也刚知道不久。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应该与我哥哥有关,我说的可对?”

  这个女人,看似狡猾,没想到会这么聪明。黑风顿时犯了愁,刚到嘴边的问题,只好打住。转身就走了出去,他要被风吹吹冷静一下。

  她轻轻一笑,甚是狡黠。喝下水后便早早休息了。

  清早,她刚到了月光殿,就见萧云盛已经收拾好了。

  一袭杏黄色印花长袍分外鲜艳,上面的印花错落有致,独特亮丽。都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桂媛可不这么认为,这种印花长袍,也只有萧云盛这张男女通吃的脸才能穿起来。xǐυmь.℃òm

  换做是十皇子,穿了显得过于不稳重;三皇子穿了,失去了他翩翩公子温文儒雅的气质;若是六皇子嘛,看上去只会邪气更重。

  怎么看都觉得只有萧云盛穿上才好看。

  “殿下怎么今日起的这么早?”正说着,瞧着海福捧着一件蓝色锦衣过来,道,“小桂子,你赶紧换上,陪殿下出宫。”

  出宫?这可是她梦寐以求的事情啊!

  瞧了瞧萧云盛,他正对自己绽放笑容,他娘的,差点没有喷出鼻血,他这笑不要钱吗?怎么能笑的令人春心荡漾啊?

  哎,说到底,还是自己把持不住啊!

  不多久她就换好了衣服,坐到马车里,陪他出宫了。

  “殿下,我们去哪里啊?”在马车上的她俏皮的问出口。

  萧云盛未语,仔细瞧了瞧她的打扮,不由眼前一亮,倒还真像个白面小生。

  “殿下平日里去杨家,要么是海公公作陪,要么就是独自一人去。今日突然带着奴才出来,难道是打算去万花楼?”

  他无奈失笑,“难不成我带你出来就必须要去万花楼吗?”

  “嗯!”她点点头,一本正经道,“奴才犹记得殿下还抱着菊花叫春花,搂着葵花说桃花。哎呀,听得奴才真是好生羡慕啊!”

  被调侃后,他也没有发怒,而是淡淡一笑。

  “听你说的怎么那么酸呢?”

  酸吗?她嘴角一抽,这不反过来说她在吃醋吗?吃醋是女人干的事,像她这样的纯爷们不屑于做。

  “殿下,您想多了,奴才是真心羡慕您的,要是奴才也能搂着春花菊花葵花桃花就好了。”

  于是……

  萧云盛满足她了。

  一下了马车,就带着她往茶铺里去了。

  看着手里的干菊花、干葵花、干桃花还勉强能接受,但是谁能告诉她手里的狗尾巴花是什么鬼?

  “殿下,不要告诉奴才,这个狗尾巴花,就是春花吧?”

  他点点头,冲管事道,“你来给他解释下。”

  “好咧!”

  管事对桂媛道,“这位小哥,一看您就不懂了吧。这春花就是春天的花。这狗尾巴花就是生在春天最早的时节。现在刚开春,您不信去就城外瞧一瞧,属狗尾巴花开的好呢。而且诗经有云,‘山有桥松,隰有游龙,不见子充,乃见狡童!’说的就是这狗尾巴花。你看说的多好啊!”

  桂媛嘴角一抽,这管事也太能吹了吧。

  “你能告诉我,这四句诗哪里说狗尾巴花了?”

  管事听后愣住,呃,以往他说话这些话,一般的顾客听不懂就直接走了,她这么一问,反倒令他困顿了。

  “狗尾巴花也叫红蓼,在诗经里红蓼叫游龙,因为它枝叶之放纵!‘山有桥松,隰有游龙,不见子充,乃见狡童!’在这里,隰指的是湿地,古人把它与桥松对比,责骂自己的男人,不够正经,全无承担大事的气象。这完全就是贬低狗尾巴花的,这怎么好了?”

  她解释完之后,管事都惊讶了,一个看着不过是个书童的打扮,怎么会懂这些?

  “所以不要再显摆自己很有文化的样子!我最讨厌没文化的人,因为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没文化,你想做个流氓,也要做个有文化的流氓!”她拍了拍管事的肩,郑重其事道,“与之共勉,不用谢。”话落,桂媛迈出步子扬长而去。

  萧云盛尾随其后。

  见状,管事忙上手一拦,“公子,不买了吗?”

  折扇一展,他淡笑回应,“没文化还好,主要我不太喜欢流氓。”话落,离去。

  管事的彻底被这两个人给搞懵了,到底是说他是流氓还是没文化的人?

  哎,做人好难啊!

  走在大街上闲逛,但桂媛依旧琢磨不透萧云盛的心思。

  “公子,我们今天到底要做什么?”

  他斜了她一眼,大约是鄙视她没脑子吧。“你的好友黎杼二月初二大婚,难道你不打算给她选个礼物吗?今日我也是心血来潮,如果你没有这个打算的话,那我们还是回去吧。”

  话落,他正要转身假装离去,被桂媛忙搂住胳膊,讨好道,“嘿嘿,公子,既然都出来了,那我们就四处走走吧。”

  万万没想到,他出宫竟然是为了让她给黎杼挑礼物。他有这么好心吗?她都有些怀疑他别有目的了。

  萧云盛将她带到首饰店,轻描淡写道,“挑吧,你挑好,钱算我的。”

  擦,桂媛不可思议的看着他,确定她刚刚没有听错?

  “怎么了?”他对上她惊讶的眼神,“不相信?”

  “不是!”她吞了吞口水,如同吞了一块铁石一般难以下咽,下意识问道,“是不是又打算让我付出点什么?”

  他好笑的弯下身子,食指在她鼻尖轻轻一扫,笑吟吟道,“你想多了,我是真的想要好心帮你而已。”

  好吧,暂时相信他说的话。她目光一扫,发现并没有什么精心的礼物。只好摇摇头。

  “怎么,不喜欢?”

  她点点头,“没有我想要的。这些东西随随便便花些钱就能买到,没有什么新意。”

  萧云盛疑惑了,“那你想送什么?”

  桂媛笑而不语,带着他去了一家文墨店。拿着毛笔斯文的塞到他的手里,道,“公子,劳烦您替我写几个字。”

  “什么字?”

  “这一行写‘一花一叶一世界’,这一行写‘一生一世一双人’。可以吗?”

  他细细品味从她口中念出的诗,“一花一叶一世界,一生一世一双人。好诗!可是……如果五哥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一生一世一双人做起来也极为简单。可惜他是皇子,是皇子将来就会有侧妃,这是毋庸置疑的。”

  桂媛一愣,“那你呢?”

  “我?”

  见她正目不转睛的看着他时,某个柔软的地方彻底陷下去。他勾起唇角,故意逗弄她,“你猜?”

  猜?不用猜也知道将来他也是妻妾成群。

  想到当初皇上与她说过的话就知道,萧云盛是内定的储君。将来的女人更是数不清的。他又怎么能做到一生一世一双人呢?

  莫名心里有一丝酸楚,好不容易喜欢上一个人,结果他却背负着那么多责任。

  恍惚之际,萧云盛已经把字写好了。

  不得不说,他的字如行云流水,一看就便知写字人潇洒不羁,心胸宽广。

  “如何?”

  “好,十分好,非常好,好的不能再好了!”说着,她取过萧云盛手中的笔,在右下角歪歪扭扭写了四个字,他一看就气的不行。

  因为她写的是:小桂子赠!

  “元宝,这字是我写的!”他强调道。

  “公子,这话是我想的!”她毫不因为窃取了他人的成果而羞愧。

  “……”

  见状,他也懒得跟她计较。

  待到墨汁干了后,二人才从文墨店出去。

  忽然,一个青衣女子兴高采烈的走来过来二话不说就拉着萧云盛的衣袖,毫不避讳,甜甜笑着道,“表哥,你怎么出来了?”

  表哥?

  桂媛一愣,这个女人,难道是杨家的?

  但显然,萧云盛是个脸盲,估摸也能猜出是杨家表妹,但杨家那么多女儿,她到底是哪个?这真是个问题。且看他如何应对吧。

  只见他自然的抽出自己的衣袖,与青衣女子保持了距离。并露出一贯的笑容。“哦,原来是表妹啊,几日不见,表妹真是越发长的好看了呢。”

  青衣女子娇羞一笑,“表哥讨厌,刚见面就这么夸青青,这让人家如何是好。”

  桂媛嘴角一抽,这一句话就把人给套出来了吗?智商堪忧啊!

  这位女子便是萧云盛的二舅杨炳嫡女杨柳青,说起他二舅,不算得一个什么好人,准确的来说就是一个半吊子。再者杨炳本就是妾室所生,杨威自然不看重他,而是看重自己的嫡子杨麟。

  而这位杨柳青更是一个娇滴滴的花瓶,琴棋书画不会,诗词歌赋作废。却还心高气傲,总认为天底下只有萧云盛才能配得上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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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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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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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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