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老姐>第二百二十六章不平静的生活
  自从于永向进了家门,于高氏那是一门心思侍候他。

  他虽然是高三学的儿子,倒也是她娘家门里的人,要说起来还是远房本家,总是一笔写不出两个高字来。m.xiumb.com

  那个时候,于高氏是城隍庙里的绣娘,城隍爷和城隍奶奶的衣服都是她来制作。

  因此上她在村子里还是有一定的地位。她每次做绣服的时候都要带上大女儿于永慧,而那个时候于婷芬对于绣活实在是还怎么感冒。

  她的父亲和大伯把她送进了女子学校,学习文化知识,每当有时间有时候,她最喜欢的还是跟着父亲去画门贴。

  那个时候,为了文便出入,于婷芬装扮成了男孩子的样子,一头齐耳长发,再戴着一顶洋礼帽,看上去就是一个洋学生。

  在那个时代,刚刚兴起改天换日的运动,人们大部分都不在梳辫子,而是剪成了齐耳短发。

  后来有人嫌梳头麻烦,直接剪成了平头,或者分头。

  于婷芬那时的齐耳短发再配上一身青年学生装,看上去是又帅又精神的帅小伙。

  也是从那时起,她跟着父亲学会了制作门贴,于家做门贴那可是老在行了。

  每到春天,天德城总是会在田边地头,撒上一些青白麻,闲的时候,又到河湾荒地,采割下构树枝,剥下皮来,切碎投入制浆机中,再加入一些青的麻丝切成的碎末,混和了白泥浆在一起搅合均匀,挂出一张张的青白麻纸。

  然后把这些纸张凉起来备用,没有农活的时候,他便加工制作这些个门贴画。

  到了过年的时候拿到街上去卖,有时候一些大户人家也到家中来请他,去给人家画门贴。

  那是直接用颜色把要请的门神直接画在门上的方法。

  整个门上,画的比一般人都要高大的门神,威风凛凛,确实是让人不敢有亵渎思想。

  于婷芬在那个时候,经常跟着父亲走东家串西家,给人绘门贴,卖门画,因此他们家的生活总还是过得去。

  这也才有钱让她进了学堂读书,一转眼就过了七八年,小永向长成了个小少年,到了入学堂的日子,于德城便送他到高平镇上的大学堂里读书。

  那时候,于德敬在村子里拉起了武术馆,教授乡民练武,他对于兄弟家这都七八年了,也没有再添一男半女,心中很是不满,言差语错的表示,他要把自己的家产均分给于氏族人。

  而村子里的本家户族就有人劝他要认下一个本家的儿子为螟蛉义子,于德敬听了也觉得不错,心下想着本指望要来的干侄子能给自己家带来一个亲侄子。

  可不成想这都过了七八年,于高氏依然是不显山不露水的,眼看看她已经快要五十岁了,还里还有可能再生养孩子。

  为此,于德城也并未来阻止大哥收义子,就在于德敬说好要纳自己堂兄的儿子于永福为义子的时候,于高氏得了一场病,整天干呕,吃不下饭去。

  那个时候,村子里的人都知道于永向不是于德城的亲生,本家中有几支近的,就想着要赶走于永向,就对他说:“他不是于家的根脉,他家是高平镇的甚至有人告诉他说,他爸就是高三学。

  那个时候,高三学家已经缓过来劲了。

  自从要了于德城的十亩上好的水田,还有那满满一太平车的粮食,高三学家就起了翻天复地的变化。

  他本来就是一个庄户人家,勤劳又俭省,每天天不亮就去田里侍弄庄家,直到月上中天才回家,几乎不让地里长一颗草,不生一个小虫子。

  来来回回的路上也不闲着,总是撅着粪萝框,随时拾些路边的牛羊粪。

  就这样他是用心种地,他老婆用心家喂猪喂羊,打了粮食也并不舍得吃,卖了猪羊的钱也是舍不得花,都存着再来置买地,没上几年,他家就置下了五六十亩地,俨然成了个小地主。

  而且他的儿子,也没有舍得让他上学,而是跟着他去田地里劳动。

  高三学的小日子好了起来,这天他去学堂里送菜,远远看见一个小学生挎着个书包,看那样子竟然和自己的儿子有几分相似。

  他正在疑惑的时候,旁边走过来一个人对他说:“三学,你看到没有,那个孩子叫做于永向,听说他是你家的高秋,怎么你不认得了。”

  “什么,他是高秋”。

  高三学看到面前的学生,他根本就走不动路了,父子天性,他见到一个如此俊美的儿子,怎么可能走得动步。

  “唉,永向可受苦了,那于家自从添了个男孩子,他就再也得不到一点关爱,你看看他吃些啥。”

  高三学听到那人如此说,就跟着那个小学生,跟着他走进了一间又低又矮的小屋子里,这里是小学生的寝室,不过不是上等寝室,而是最差的那种,一个月也只需要几个铜板的那种。

  永向走进屋里,打着了火,烧着一把茶壶,烧了一壶水,将开水倒入到一个粗瓷碗里,搅和了一碗炒面,又拿出了一块盐菜嘎达,咬一口盐菜喝一口炒面。

  高三学哭了,他儿子如今怎么过成了这样的日子。

  他冲出去,一把抱住了于永向:“孩,孩子,爹爹让你受苦了。”

  “那孩子吃了一惊,挣脱开他的手,对他深施一礼说:“大叔,你是谁,我不认识你,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高秋,你怎么不认识我了,我是你亲爹爹呀,那个于德城他不是你亲爹爹,我才是。”

  “不,我爹爹是我亲爹爹,大叔,你不要这样信口雌黄。”

  “高秋,你真的是我儿子,我明天给你带来的证据,给这几十文钱,留着给你买饭吃,你等着,我去给你买个烧鸡。”

  高三学一看到儿子高秋出落得又文净又帅气,那可比高季好了不知道多少倍,他心中徒然生出了一些失落感来.

  他后悔了,他想自己当初是犯了什么混,为什么想把自己的儿子给人家,看看他如今爱苦,自己的心里又岂能好受。

  高三学的心中突然生出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愫来,他脑海里满满都是于德城夫妇刻苦儿子的场景。

  要一然有谁家的小学生,会在学校里吃炒面,最起码也要到学校食堂里吃C餐。

  而不是呆在最差的寝室吃这种杂面炒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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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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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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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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