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慢带着陈爵急匆匆赶到九张胡同的时候,正好看见两个男人扶着铃兰上了一辆马车。

  此时,铃兰完全倚在其中一个男人身上。

  她耷拉着脑袋,看不见神情,没有任何挣扎,似是已经失去意识。

  陈爵见状,想立刻冲上去,却被沈慢一把拉住。

  “现在,还在他们门口,我们不能冲动,以免引来更多的人。”

  “那怎么办?”陈爵急的直跺脚,“我们怎么才能救铃兰?”

  沈慢观察一下,除了这两个男人并无其他人跟着上马车。

  “我们偷偷跟着他们,然后见机行事。”

  沈慢和陈爵一路尾随马车。

  沈慢看他们驾车的方向,本以为他们是想将铃兰带出城去,却没想,那马车只走了两条街,便在一处民宅门口停下。

  一男人从马车上下来,贼眉鼠眼的环顾四周,再三确保周围没人,才招呼同伙,将铃兰带到民宅内。琇書蛧

  这次,沈慢才看清楚铃兰的状况。

  她的脸上甚是苍白,毫无血色。

  此刻,已是神志不清。

  沈慢走到门口,发现地上有点点血迹。

  正是铃兰衣裙上渗出的鲜血。

  陈爵既愤怒又心疼,额头青筋都在突突的跳。

  混蛋!这些恶人,定然是给铃兰用了刑!

  沈慢拉着陈爵,比了个噤声的手势。

  两人蹑手蹑脚的推开门,走到院中。

  他们寻着铃兰的血迹来到一处偏房。

  沈慢心知,铃兰流了这么多血,伤势定然不轻,一定要赶快将她救出去。

  “哗啦。”

  屋内传来一阵水声。

  沈慢扒着门缝儿向里面看。

  一盆冷水正浇到铃兰脸上。

  一个右边脸颊有刀疤的男人,面色狰狞。

  他阴阳怪气的嘲讽铃兰道:“哎呦呦,快看看,这是哪家的姑娘啊?怎么这么狼狈?”

  刀疤男像是在欣赏一件得意的物件一样,绕着铃兰走了一圈。

  “这不是铃兰姑娘吗?啧啧,你平日里自恃甚高,只对苏维然苏大人,这个达官显贵温言软语,从来看不上我这个做侍从的。怎么?如今,落到这步田地?”

  铃兰被冷水刺激的幽幽转醒,水浸入伤口之中,疼的她直发抖。

  “呸!”

  她用尽浑身的力气,啐了刀疤男一口。

  虽然,她现在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但是,也不能被刀疤男如此轻视奚落。

  刀疤男被铃兰的不屑一顾惹怒了。

  “啪。”他一巴掌扇在铃兰脸上,又伸手用力捏住铃兰的下巴。

  “妈的,不知死活的小娼妇。还真当自己是官家贵女呢?今天,赏你一个机会,让你死之前伺候伺候爷,快活完了再送你去见阎王。”

  另外一个男人,站在旁边,始终未发一言。

  这位刀疤男同伙,长了一脸络腮胡子,身材五大三粗,甚为魁梧。

  “哎,老六,我看,要不算了吧?苏大人吩咐我们将她带到郊外埋了。我看铃兰这次犯的事儿小不了,你何必非要节外生枝?”

  刀疤男非常不满,“大哥,你看看铃兰,这馋人的小模样,这妖娆的身段。这么标致的人儿,可上哪里找去?我惦记她也不是一日两日了,难道你不知道?”

  络腮胡子无奈叹气,“我怎能不知道?若是,我不知道,还能让你如此胡闹,将她带到这里来?只不过,她现在身受重伤,又不愿委身于你,你强占她能有何趣味?还不如放她安生去投胎。”

  刀疤男上前又踢了铃兰一脚,“奶奶的,老子那么喜欢她。她呢?整日和苏维然痴缠在一处,却从来没正眼看过我。就因为我只是一个无权无势的护卫?今日,她就是死,也得我尝过滋味之后,才能死。”

  络腮胡子见劝不动刀疤男,只能妥协。

  “那你快一点儿,别耽误咱们回去交差。”

  沈慢见络腮胡子走出来,连忙拉着陈爵,闪身躲到房间的拐角处。

  屋内随即传来衣服被撕裂的声音,夹杂着铃兰的惨叫声。

  沈慢心下着急,萧显宗和宋令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赶来。

  可若是,直接闯进去,她和陈爵对抗刀疤男,完全没胜算啊。

  沈慢觉得有些无助,要是宋令在这里,就好了。

  陈爵听着铃兰的求救声,心如刀绞。

  他挣脱沈慢的手,不顾一切的冲向屋内。

  那一刻,他抱着视死如归的念头。

  就算是死,也要和铃兰死在一处。

  “住手!”陈爵推开门,厉声呵斥。

  沈慢也跟着他冲到屋里,事已至此,能拖一时,是一时吧。

  虽然,已经猜到屋内发生的事情,真实的景象还是让沈慢心惊。

  刀疤男已将铃兰逼到屋内的一处角落。

  他自己除掉上衣,坦露胸膛,正伸手撕扯铃兰的里衣。

  只见铃兰在刀疤男身下用力挣扎,死命拽着自己的衣服。

  因外衣的脱落,她肩膀和手臂上的伤痕暴露在空气中。

  长长的伤口向外渗着鲜血,很是触目惊心。

  但是,铃兰没有哭,似乎眼泪已经流尽了。

  刀疤男被突然出现的陈爵吓了一跳,下意识喝道:“你是谁?”

  陈爵想立刻冲上前救出铃兰,却见沈慢抢先一步,挡在他前面。

  “大胆!竟然敢糊弄苏大人?你有几个脑袋?还想不想活命?”

  沈慢的怒斥让刀疤男有些丈二的和尚,摸不到头脑。

  “铃兰就算是死,也曾经是我表哥的枕边人。现如今,你一个下人,倒是敢背地里糟蹋她?看我回去告诉我表哥,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沈慢拿出郡主的架势,倒是直接将刀疤男唬住了。

  刀疤男一听沈慢唤苏维然表哥,又是一身的贵气,必定来者不善。

  他慌忙拿起一旁的衣服,穿回身上。

  “你……你,到底是谁?”

  沈慢见刀疤男收了手,提到嗓子眼儿的心才略略放下一些。

  “你算个什么东西?问我是谁?你配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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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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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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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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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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