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小菊把这些拿在手上,沉甸甸的,两眼泛起了泪花,望着眼前这个像大哥哥一样疼爱自己的胡子哥,心头不觉感慨到,如果世上的人,都这般好,哪里会有伤害和无家可归呢?
站在旁边的苏小松突然冒出一句:“大姐,一会儿咱们上哪儿?”
就在苏小松唯一的依靠就是大姐,对于大姐是无比敬佩的,如果没有她的胆大心细,没有她的处处照顾,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重见天日,获得自由,此刻的苏小菊,在苏小松心里的分量那是无法撼动的,跟着她就有安全感。
以前那个软弱怕事,无能爱哭的大姐已经不在了,而今这个刚强聪慧的大姐,是苏小松心中的神,他深信,苏小菊是可以带自己过上好日子的。
胡子哥听到苏小松的话,转身坐到问诊的桌子前,拿出笔墨纸砚,一边着些什么一边对二人说道:“小松这一问,才让我想起一件事,镇上有一家叫福威镖局的地方,我二弟是里面的分舵镖头,我给你们写封推荐信,这样一来,也好有个落脚的地方,免得风餐露宿。万一他那边有啥情况,你们还是回到我这里来,我再作安排。”Χiυmъ.cοΜ
苏小菊姐弟二人满是感激与愧疚,之前是让胡子哥配合演戏,现在又是各种送东西,如今还要考虑她们的退路,真是大恩大德,无以为报。
此时的苏小菊红着脸看了看埋头写字的胡子哥,闪过一个奇怪的想法。
苏小松忽然跪在地上,也不知如何表达谢意,只是满嘴的感激,哭着把头磕的砰砰响。
在古代的农村,那些没有文化的乡里人,面对自己的大恩人,磕头拜谢就是最崇高的礼数,不是有意做作,而是在她们心里,这就等同于叩拜老天爷是一个道理。
胡子哥让苏小菊赶紧把苏小松扶起来,待他写完推荐信之后,折叠好交到苏小菊手中,并说着:“我二弟人和你们一样,都是实诚人,有了写封信,我相信他会尽最大可能帮到你们,时间也不早了,赶紧上路吧。”
拿上这些,便匆匆离开了胡子哥的家。
苏小菊出门后,并没有直接去白云镇,而是领着苏小松来到她之前藏银子的地方。
苏小菊心里清楚,如果身无分文的话,就算是到了镇上,也支撑不了多久,虽说有胡子哥的引荐,但毕竟是去求人,这里面的规矩,自然是懂的。
“大姐,原来你还藏了这么多银子呢?这下用不着担心会饿死了!”苏小松一脸意外的说道。
“傻孩子,瞧你说的傻话,就算不藏这些银子,你姐我也不会让你饿死的,咱们有手有脚有头脑,以后咱们勤快些,何愁日子过不下去呢?”苏小菊信心满满的回着。
这一次,苏小菊没有雇马车去白云镇,上次是因为赶时间办要紧事,这次不同了,以后用钱的地方还多了去,能省就省,再说,这一路要被人看到,传到苏铁根的耳朵里,不知道又要编造出些什么难听的话来,得不偿失。在没有立稳脚跟以前,能低调就低调,尽量不去招惹多余的事。
走了差不多两个时辰的脚程,两个人终于又来到了繁华依旧的白云镇,一切既熟悉又陌生。
经过好一路的打听,最后从一位老大娘的嘴里得知,福威镖局就在之前来过的保安堂药铺后面的一条街中间位置。
之前从胡子哥嘴里听到“分舵”两个字,想来这间镖局不会太小,苏小松要真进得去,以后也算是有着落了,我也可以安心做自己的事情。
苏小菊此刻想着的不是和苏小松一道留在福威镖局,而是另一处地方。
果然,开到门口,抬头一看,同王家一样气派,牌匾上的福威镖局这四个字,贴的也是明晃晃的金粉,十分威武。
苏小菊让苏小松退到自己身后,上前把门敲开后,下人把二人带到胡子哥二弟所主持的议会厅中,让其坐下喝茶等待。
苏小菊此时正想着这里如此懂得待客之道,苏小松留在这里算是有了投靠。
没过一会儿,胡子哥的二弟出来了,他名叫胡大锯,是江南地区的分舵镖头,在白云镇,颇有名望,且为人同他大哥一样,待人处世,大方得体,谦恭有礼。
见到胡大锯,苏小菊起身行礼,然后将推荐信交到他手里。
胡大锯双目炯炯有神,一目十行,很快从信里得知苏小菊发生的一切,抬头看看她,心中油然生出一股敬意。面前这个瘦瘦小小的女人,竟然敢反抗世俗的眼光,带着弟弟,硬生生杀出一条血路。
随后开口说道:“信我看过了,苏小松以后就跟着我做事,只不过我这里不养闲人,必须要吃得苦耐得住熬得过才可以,不然,押镖这碗饭,他是吃不下去的……”
还未等胡大锯说完,苏小松急不可耐抢过话来,说:“我最能吃苦卖力,您就放心吧,有啥事尽管吩咐,只要能留下我和大姐就可以。”
说完,苏小松两手抬高,向胡大锯展示自己强有力的肌肉来。
胡大锯笑了笑,转头对苏小菊说道:“我这里都是男人的活,走镖押镖行走江湖,打打杀杀的,实在是不适合你这种小女子干。我看这样吧,苏小松留下,我会悉心教导,至于你,还是另找出路吧!”
苏小松听完有些不乐意了,没头没脑跑到苏小菊身边,双手抱住她的胳膊,说:“不行不行,要留一起留,我可不会丢下我大姐一个人漂泊在外的。”
苏小菊一脸欣慰的看着苏小松,不紧不慢的说道:“有您这句话,我也就放心把我二弟托付给您了。我不用留,我自有去处!”
说罢,把苏小松拉到一边,悄悄对他说,自己可以到镇长家里当私教,条件非常好,让二弟专心在这里学艺,不用担心自己,说以后会常来镖局看他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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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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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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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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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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