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不知道老道士有多厉害,但从他连续几天穿越山林从来没有劳累的样子看,这老头远比其表面更强悍。最起码我觉得吧...我们俩要是打起来,我估计他一只手就把我揍趴下了。
福才也不是个善茬,这俩人加一块,竟然还会被金尸抓到。难怪老道士说,杀地养尸的时候,需要金尸助阵。
我不禁对这种传说中的怪异尸体起了更大的兴趣,金尸,到底是什么模样?
可是,想起白天只被金尸喷了一口气就吐成那样,我又怕了起来。
不过回想起来,金尸当时估计就在我面前,也幸好屋子里很黑,不然让我睁眼看到一副鬼脸在眼前,还不当场吓死。
老道士没和我说太多话,端坐在床上,摆了一副常见的养气姿态,闭上眼不吭声了。
现在的时间是凌晨一点多,刚才经受一连串的惊吓,此时老道士回来,我高度紧绷的神经终于松弛下来。
有他在旁边,我觉得安心很多。
躺在床上,看着老道士的后背,我忽然觉得,眼前像是有一座高山。
老道士的气质,与他行事的神秘,让我愈发的感兴趣。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老道士已经出门了。
估计白天没什么可怕的事,不然他不会留我一个人在这。
所以我穿上衣服鞋子,也开了门出去。
外面依然很平静,让我奇怪的是,这么一大片山林,却从没听过鸟兽的鸟声。
难道铜甲尸还能吓住这些野生动物?想想也不是没可能,野兽的直觉一向比人更灵敏。
先前也说了,小山村并不大。出了门,我就看到老道士站在黑屋前和噶木老头说话。
“早上好。”我走过去,跟他们打起招呼。
老道士眼皮子都不抬,回我一句:“现在中午了。”
我尴尬了一下,讪笑一声,站在旁边不吭声了。
倒是福才老头很和气的冲我笑笑,说:“昨晚睡的不好吧。”
“还行。”我笑着说。
“能睡到这个点,不行也行了。”老道士插了一句。
如果不是觉得打不过他,我肯定得上去抽他一顿……
呵呵。福才老头笑了笑,说:“饿了吧,一会就吃饭了。”
没事没事,我不饿。我连忙摆手:“对了,你们在聊什么?”
老道士看我一眼,说:“你不懂。”
废话,你都没说我怎么懂。这老道士,再看我不顺眼也不能这样吧,起码我还能当雷达用呢。有用处你都这样对我,要是我一点用也没有,你还不把我扔沟里自生自灭。
“没事,说给他听听也可以。”福才老头笑着说。
我一直都觉得,这老头太亲切了,真讨人喜欢。不像死老道士,整天沉着脸,拽的二五八万,我又不欠你钱。Χiυmъ.cοΜ
“我们刚才是在讨论,是不是先找出地养尸的位置,不然万一真跑太远就麻烦了。”噶木老头说。
“哦,这个我昨天也在想呢,听说需要我的血和我家刀一块用?”我说。
福才看了一眼老道士,说:“你倒知道的不少,的确是这样。不过现在那把司刀被我用来镇压金尸,以加快炼尸速度。所以,如果用来探寻地养尸的位置,可能会有些麻烦。”
这有什么麻烦的,拿出来用就是了。炼尸慢那么一会也没什么吧。我不以为然的说。
所以说你不懂。老道士在一旁面无表情的说:“司刀镇压金尸的同事让铜甲尸吸取精气的速度加快,但相对的,炼尸人与铜甲尸的联系就跟不上了。所以,如果取开司刀,金尸会很暴躁,可能会出一些乱子。”
我并不怀疑老道士的话,就像他第一次对我说有金尸时我没怀疑一样。因为在此之间,我也经历过一些对常人来说匪夷所思的事件。
所以,我带着询问的语气说:“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还怎么找地养尸?难道你们俩镇不住金尸吗?”
当然可以。福才说:“所以说只是有一些小麻烦,主要问题是,这些麻烦大部分落在你身上。”
“啥意思这是?怎么说着说着,又拐到我身上来了。杀尸要我家的刀,用刀需要我的血,现在找地养尸还要落我身上一些小麻烦?”
我可以肯定,从福才嘴里说出来的小麻烦,对我这种普通人来说,肯定是麻烦到极点,说不准就有性命之忧。
“不用担心,有我们在,你不会有事的。”福才笑着说。但我越看他越是不像什么好人。
我不由自主的把眼睛瞄向老道士,似乎是察觉了我的小动作,老道士嘴巴一张就要说话。
我来给你解释一下具体的事情吧。福才老头接着说,老道士看他一眼,又闭上了嘴。
“首先,取刀需要在子时,那时阴气最重。金尸可以在那个时候吸取到足够的精气,所以即便没有司刀也无碍。但过了子时,阴冥之地的精气就会减少,此时就需要司刀来沟通幽冥进行补充。”
我怎么感觉,这怎么好像有点跟狗抢肉呢?
这话只能想想,自然不能说出来。福才老头接着说:“所以,我们的时间只有一个时辰,在这一个时辰内,必须要找到地养尸的位置,然后把刀还给金尸。”
那是我家的刀,怎么成金尸的了。我很有怨言。
虽然算不清十二时辰的具体时间,但一个时辰代表俩小时我还是知道的。两个小时已经很长了,足够做很多事情。
最关键的问题时,取刀必须由你来做。因为你的血脉和司刀相连,金尸不会对你有太多戒备。如果换做我们的话,可能会引来不必要的攻击,那就得不偿失了。福才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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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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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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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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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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