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招呼车夫快马返程。
白宋哪儿跑得过马?
不一会儿便被甩在了后头。
车内,林香儿心乱如麻,过了一分钟,脑子还是嗡嗡作响,一张俏丽的脸蛋儿烧成了炭,哪有半点病态可见?
稍作顺气,林香儿回头掀开了车后方的帘子,却已不见了白宋的影子。
“张伯,你说我们走得那么快,他还能跟上来吗?”
“小姐,你还管他作甚?您没让老奴打死他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林香儿不知如何说,又问:“那他还找得到回林府的路吗?”
“找得到又如何?他还敢回去吗?待老爷回来,定要老爷把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给打死!”
“那个……刚才的事,我不想让任何人知晓,包括父亲。”
驾车的张伯稍显疑惑,但毕竟多活了几十年,见识多了,很快就意识到了什么,带着几分笑意:“放心吧,老奴知道小姐的心思,不会告诉其他人的。”
……
此刻,白宋已从小巷穿到了别的街上。
林香儿把他丢下倒遂了白宋的心愿。
白宋正想要一些单独行动的时间,可以在邙县到处看看。
城西午市,街上逐渐热闹。
行走上商贩和百姓中间,白宋感觉自己迷路了。
集市的一头有布告,围拢了一群人,好像是今年秋闱开榜。
邙县郊外十里八乡的学生都来了,故有了眼前的热闹景象。
不过世家子弟对秋闱的名单并不在意,尽管唐高祖推行科举已有些年头,但现在科举还处于形式化重过实际用处的阶段。
朝堂依旧被士族把持,即便真的考中状元,不过也只能有个闲职。
即便如此,这也算是给穷苦人家的读书人开了一条道,连年来,寒门学子热情高涨,参加科举的人一年比一年多。
白宋并不在意,只是看热闹多凑凑而已。
挤了片刻,布告上的一个名字都没看到,白宋也只能悻悻离开。
就在这时,身后一个声音传来:“白大哥。”
声音有些干涩,却很温柔朴素,一听就是个通透的姑娘。
后头去看,一个身着粗布棉衣的年轻姑娘正满眼欣喜地看着他。
这姑娘看着不过二八年华,身上满是沙尘,棉衣上多有补丁,穿在身上也略显臃肿,完全掩盖了原本的身形。但这姑娘生就一张瓜子脸,小巧,娟秀,两颊绯红,是风刮在脸上留下的冻伤,却正巧成了天然的腮红,看着可爱中带着一分可怜。眼睛很大,裹着一汪激动的眼泪,换做别人早就滴落出来,但这姑娘一双眸子却强装着不洒,摇摇晃晃,晶莹剔透,把眼珠子浸成了黑宝石。xǐυmь.℃òm
这姑娘不算好看,估计是穿得太朴素,身上多有风霜的痕迹,跟林香儿那样的大家闺秀没得比。但朴素也有朴素的气质,给人一种与生俱来的亲近之感,脸蛋儿不差,像是越看越耐看的型。
见这姑娘眼泛泪光,表情激动,应该是跟白宋认识。
白宋努力地搜索记忆,过了好几秒钟才想起来:“你是桑桑?”
“白大哥,我还以为你都不认得我了。”
听白宋叫了桑桑的名字,姑娘眼里装着的泪终于滚落了下来。
这位桑桑姑娘本名曲桑,住在邙县西郊。
以前白宋跟桑桑是邻居,算得上是青梅竹马。
搜寻记忆,以前的白宋一直把曲桑当妹妹一样对待。
白家跟曲家也有十几年的交情了。
白宋父母死后,白宋兄妹受了不少曲家的照顾,直到白宋入赘林家才断了联系。
确认身份后,两人对视不知当说什么。
白宋先插话:“桑桑,你来这里做什么?这里不是乡试的榜单吗?这跟姑娘家没什么关系吧?”
曲桑表情暗淡,小声说:“我……我就是想来看看。”
“难道你有意中人参考?”
曲桑小脸一红,低下头:“白大哥,你胡说什么……桑桑在想,如果白大哥没有入赘林府,兴许就会参加今年的乡试……如果参加了乡试,今日的榜单上就会有白大哥的名字。可惜了,白大哥现在是林家的人,估计林家的人一辈子都不会让白大哥参加科举吧?”
青涩的姑娘满口都是白大哥,那叫一个甜。
不知是否以前的记忆作怪,看到桑桑,白宋心里就是高兴,看着她委屈巴巴流眼泪,就是想保护。
“走,我送你回家。”
说着,白宋一把抓住了桑桑的胳膊。
桑桑一惊,有些羞涩,想挣脱却已被白宋拉着走出了人群。
桑桑一边走,一边看着白宋的背影,感觉一月不见,自己的白大哥有些变化。
以前的白大哥可不会这么冒失地伸手抓着自己走。
那该是文质彬彬,礼貌有度,温文尔雅。
“白大哥,你怎么一人在街上?你现在是林府的人,送我回家不会耽误事儿吧?”
“能耽误什么事儿?反正这里出城就是西郊,我也正想瞧瞧叔叔婶婶。”
白宋想看的是自己曾经住过的地方,想要融入这个世界,了解以前的自己也是必不可少的工作。
听白宋这么一说,桑桑喜笑颜开,脸上的泪也干了,先前淡淡的感伤变成了甜甜的羞涩。
所谓西郊,就是一些在城中无地的底层百姓沿着西城搭建起来的临时居所。
聚在一起的人多了,反倒成了一个简陋的镇子,可以简单地称之为城外村。
出城之后,西郊层层叠叠的粗制棚户映入眼帘,跟城里的土屋土房比起来,这里更显简陋。
真实的古代远比电视里的更加艰苦,想着身边的小姑娘就要住在这样环境下,白宋的心里有些不太舒服。
好在进西郊的入口处有行商摆摊。
那是三个壮硕的突厥人,带着不少山珍药材,兽皮异石。
算算时间线,现在不是李靖跟突厥人打得最厉害的时候吗?居然还有突厥行商往来跟汉人做生意,也算是一件奇事。
药材是白宋喜欢的,但身上三五两碎银子也买不到啥。
眼下最实际的还是买好吃的。
白宋花了二两银子就买了一头解剖好的山鹿,据说是两天前猎杀的,在隆冬时节,肉质保持非常新鲜。
桑桑一家估计很久没吃肉了,用这个当拜礼最合适。
而且剩下一些还能带回去给妹妹打牙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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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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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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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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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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