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哒”
李琰点燃打火机,在药筒口快速一划,下一秒钟,两股淡绿色的火苗冲天而起,李琰双手各拿一个封盖,砰的一声将火焰和烟雾一起扣进药筒之内。
“好的,这些应该够了。”李琰自言自语道。
就在这时,这些受困者的形式进一步恶化。
在尸奴中开始出现挥舞长矛的骑兵,他们的驾驭着腐烂的坐骑,以不下于他们生前的高速冲刺,将两米长的长矛送入冒险者队伍中。
两名冒险者身手欠佳,勉力格挡了几下后被数杆长矛捅了个透心凉,让形势变得更加危急。
“该死的,殿下你先走,我全力给你开出一条路!”
凌统大吼一声,同时高举手中大剑,灵气光焰瞬间如同火山般喷发,全身原本稳固的灵气,此时如同风中烛火一般飘摇。
显然,他是在燃烧自己的灵魄!
“轰轰”
两团墨绿色的雾气突然从高尸奴群中爆发,并且急速扩大。
只要被这团雾气触及的高尸奴,都会发出一阵凄厉的哀嚎,紧接着它们身上腐烂的血肉以惊人的速度融化,最后只剩下一具骨架。
“毒!”
三人个冒险者皆是大惊,因为他们从没见过如此霸道的毒剂。
“屏住呼吸。”英俊的年轻人大声喝道。
“省省吧,没这个必要。”
一个幽灵般的人影踩着满地尸骸,大步走到冒险者面前,他一手提一把异形钩爪刀,一手拎一具造型怪异的金属圆筒,神色冷漠。
“什么人!”
凌统大喝一声,挥动溢满灵气的大剑指向来者。
“救了你们小命的人。”
来人冷冷道,同时挥手一刀将一个在面前晃晃悠悠的高尸奴砍成两段。
“你…..你是……”
“虽然说对人体影响不大,但是大剂量摄入依然会对肌体造成损伤,”来人并没有回答凌统的问题,只是自顾自的说话,“要是不想变成麻风病人一个样,就跟我来。”m.χIùmЬ.CǒM
“切,你说走就…….”
凌统正要骂娘,却被英俊的年轻人一个严厉的眼神制止住,他的脸上转而露出优雅的笑容,稍稍施礼。
“那么,就有劳带路了。”
来人一言不发,转身就走,三人紧紧跟上,他们穿过一大片被毒气覆盖的区域,路过之处皆是高尸奴留下的累累尸骸,数量之大,让人只觉得毛骨悚然。
“喂喂喂,中洲什么时候研发出如此高效的灭杀尸奴药物了。”凌统皱着眉头,压低声音道。
“完全没听说过哟,要是有这种东西,典药局的那些老家伙早就拿着给大王报功劳了。”法修者脆生生的回答道。
“说的也是,那殿下,我们现在怎么办?”
“很简单,那就是不要轻举妄动,”英俊的年轻人稍稍眯起眼睛,“就算我们三个一起上,也未必有把握能战胜一位战斗药师。”
“战斗药师?那是什么?”
“我也是听父王说起,曾经在那个纷乱的黑暗年代,黑界和白界的药师都是既救人,也杀人,他们身上一半是救护工具,一半是杀人器械,就比如那个古典风格的掷弹器,我只在王宫的老画中看到过。”
“据说那个时代的药师数量很少,但是一个个实力不可思议的强,对于杀人和救人的技艺都精通到极致,我觉得我们没准就碰上了这样一个遗珠。”
“黑暗年代?那不是几百年前的事了,这也太夸张了,我看他也没多大岁数啊。”凌统一下张大了嘴巴。
“夸张?哼,相信我,我的朋友,如果侥幸从那个时代活下来的人,只会比你想象的更不可思议。”
大约又走了五百多名,一行人这才走出毒雾的包围。
众人这时才敢大口喘气,谁也没想到仅仅是两声爆炸,制造出的毒雾范围竟然如此夸张。
“多谢义士相救,敢问……”英俊的年轻人施了一礼,可是还没等他客套完,对方就先说话了。
“看你手中的长剑造型非同寻常,难道是中洲的至宝,晨曦剑?”
晨曦剑,传说中由中洲开国之君武王邀请传奇名匠铸造的宗师级武器。传说中通体犹如黄金一般闪光,剑一出鞘,光芒犹如冉冉升起的旭日,任何魍魅魍魉都无法在剑光下坚持哪怕一秒钟。
同时锻造而出的,还有一柄永夜剑,通体为银色,同样是一柄宗师级武器,据说此剑挥舞时凛冽的寒气,让数百米开外的人都浑身颤抖,因此一般赠与王后,做为高贵的礼仪佩剑,同时也是一个权威的象征。
“据说,能使用此剑者,皆是王室嫡亲。”
李琰好像漫不经心一样问道。
事实上,他的手铳已经上膛,灵能剑上也暗中凝聚了无匹的力量。
只要眼前这个年轻人说出李琰希望的信息,那么下一秒钟,他将会和他的护卫一起被李琰以最快速度宰掉,然后李琰会抽干他的血,做为最极品的材料保存。
夺取中洲龙种的纯血,这就是李琰的目的。
“阁下真是有一副好见识,”英俊的年轻人嘴角露出笑意,“吾乃杨庭轩,大王的诸王子之一。”
李琰立刻准备抽剑杀人。
“不过,此剑并不是晨曦剑,只是一件粗劣的复制品而已,以满足靠边站王子的虚荣心,名为夕光,一共有六把,事实上靠我的血脉是无法驱动晨曦剑的。”
“嗯?血脉.........话说你是…….”
“大王第五子。”
李琰瞬间大失所望。
根据他的情报,目前的庄王生有七子,只有大王子和二王子是与王后所生,也就是传说中的纯血种,剩下的皆是与嫔妃所生,龙血是有,但是品质却差了一大截。
说来也是,堂堂大王子和二王子怎么会仅仅身带着几个不成器护卫来这废墟一样的地方探险,晨曦剑又怎么可能被随随便便带出来,再一看那把黄金剑,不管是光泽还是威力确实比自己印象中的要差许多,应该是赝品没跑了。
“唉,原来仅仅是第五个崽而已啊。”李琰叹了口气,而且这口气完全没避着杨庭轩。
“喂,你他妈什么意思,王子轮得到你这平民百姓评头论足吗?”凌统勃然大怒道。
“哼,我现在一点也不想评论什么,下面该何去何从,你们随意吧。”
李琰冷哼一声兴致全无,转身就准备走人。
就在这时,杨庭轩叫住了他。
“请问,你可是药师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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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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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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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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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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