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明显愣了一下,然后说:“那不道啊,你等着啊,我问问你爸啊!”
秦明浩捂着脑袋:“行行行,你赶紧问啊……”
脚步声渐渐远去,只听屋子里面很快又传来一阵嘈杂,功夫不大,一个男人的声音也从里面传来。
“儿子,咱们家真有当兵的,但说起来可就远了,而且当的还是国军……”
秦明浩一愣,和我对视一眼,我也有点无语,心说我刚才看到的那个军人,穿的好像不是国军的衣服呀。
秦明浩冲里面喊:“爸,那个当兵的是谁呀,我咋从来没听你们说过?”
里面回道:“那个当兵的是我二爷爷,也就是我爷爷的弟弟,你的二太爷,三十多岁的时候被抓了壮丁,结果上战场就再也没回来,失联了,也不知道是死是活啊。”
秦明浩一拍大腿:“那就对了,我今天带了一位高人回来,他一眼看出来咱家有个当兵的,浑身都冒金光,可能就是他让我脑袋疼的,你们把门打开吧,估计我这回有救了啊。”
他话音刚落,里面立刻就把门打开了,一男一女探出头来,面带惊诧地望着我们,然后把我们迎进了屋子。
到了屋里坐下,我打量了一下这户人家,普普通通的庄户人,房子不大,收拾的还挺干净,而且在堂屋中间还挂着一幅画像。
这个画像,我就不提名道姓了,说了肯定不过审,你们知道姓毛就行了。
在民间,其实有很多人家都挂着这样的画像,倒也不足为奇。
不过我一看这个情况,心里基本上就明白了七八分。
旁边秦明浩磕磕巴巴的跟家里人介绍我,其实他也不知道我到底是干啥的,只能跟他爸妈说,我是一位道门的师兄,身上带着好几百护法,嘎嘎厉害。
他这等于是介绍了一个寂寞,我笑着说没那么夸张,我就是刚好凑巧来到这里,跟你家这位祖先有些缘分,所以来管管闲事。
秦明浩他爸也是个老实巴交的乡下人,闻言就把他所知道的一些情况,一五一十的讲了出来。
他告诉我们,当年正是抗日时期,天下动乱,战火纷飞,民不聊生,很多人为了生存背井离乡,还有些人则选择了参军抗战,他二爷爷就是其中之一。
只不过他参加的是国军,因为那个时候,貌似是有个规矩,每家每户只要有够年龄的男丁,就要去当兵,不去也得拉着你去。Χiυmъ.cοΜ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抓壮丁,刚好当时他家有两个男丁,老大已经娶妻生子,老二还没成家,征兵的命令一下来,全家都犯愁啊。
于是这个老二就主动提出去参军,因为自己还是单身,死了也没所谓,再说当时正是抗战,打的是小日本,死了也光荣!
就这样,老二打起背包随军出发,上了前线。
但是他这一走,从此就和家里失联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同村一起参军的,后来陆续有人回家,说他在战场上牺牲了,让鬼子的炮弹炸死了,还有人说他逃跑了,最离谱的说他叛变当了汉奸,让人枪毙了。
总而言之,说什么的都有,但一直没有确切的消息,村里也是风言风语,因为任何年代都一样,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所以,大家的关注点都集中在这个老二叛变当汉奸上面,搞的他们家抬不起头来,到了解放后还为此挨过批斗,受了不少的罪。
事情已经过去了大半个世纪,老一辈的人早已离世作古,现在也都没人提这些了,家里人也不愿意讲,所以秦明浩压根就不知道这件事。
听了这番讲述,我心里就更加明确了,看来那个身上冒金光的军人正是当年参军抗日的老二。
他当兵打鬼子,牺牲在了战场上,这是为国捐躯的,是带着功德和国运的,否则他身上不会有金光。
严格来讲,他在当地村里当个土地神可能都够资格了。
结果别人说他叛变当了汉奸,难怪他不肯离开,这是有怨气啊。
想到这里,我便对他家人说,现在我已经了解了大概情况,接下来我要和那位二太爷爷沟通沟通,看他有什么诉求。
他们自然是满口答应,还问我都需要什么东西,我说你们准备三样水果,每样各五个,再拿一瓶酒,三个酒杯,然后弄点肉食,还有供香。
这一家子很快行动起来,只有秦明浩在家没动,一个是他要陪我,再一个他还是脑袋疼……
功夫不大,所有东西都准备好了,我让他们在院子里摆上桌子,供品也摆好,然后看看时辰。
现在是下午一点多,按理说日头还挺高的,不是鬼魂适合出没的时间。
但我没功夫等到晚上了,而且我估摸着,这人身上都能带金光,也不一定能害怕太阳。
于是我就把供品摆上,香点起来,望空祭拜。
台词我就不细说了,无非就是拜祖先的那一套,再加上夸他几句为国捐躯之类的,然后拿起酒杯,逐一倒在地上。
说也奇怪,这三杯酒倒下去,秦明浩那边脑袋刷的就不疼了。
紧接着,我就看到在供桌后面,出现了一个带着丝丝金光的军人。
这时候,他的形象比先前更清晰了,我仔细再一看,才发现他身上穿的军装,并不是国军那边的。
虽说我也没见过当时的军服,但电视剧我总看过,这一看就是八路军的衣服啊!
与此同时,一旁的秦明浩忽然就像是被什么东西上身了,咕咚往地上一坐,浑身开始哆嗦。
我一看这情况,心下了然,于是上前开口问道。
“这位老人家,请问可是秦家二太爷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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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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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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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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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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