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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科幻小说>东北出马笔记>第121章 不来人间
  郑鹏哭丧着脸告诉我,他这两天四处打电话借钱,可没有什么亲戚朋友愿意帮他,电话打了几十个,最后只借到七百块钱。

  人人都怕沾惹上他的穷气,唯恐避之不及。

  可这点钱,压根不够他住院的。

  最后他咬了咬牙,给媳妇打电话道歉求助,可他媳妇也只扔了一句话给他。

  她说:你要是连这点事都搞不定,就死在外头吧,你活着都浪费粮食。

  这当然是气话,可对于郑鹏来说,无异于是插在他心头的一把刀。

  他把那几百块钱交给了医院,自己却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

  那天晚上,他鼓起勇气打电话给爸妈,但电话没能拨出去。

  欠费了。

  他独自一个人躺在病床上,流着泪,饿着肚子,迷迷糊糊做了一个梦。

  他梦见自己来到了一个红色的房子,蒋艳和两个孩子都在。

  奇怪的是,那房子里居然还有另一个他。

  他迷茫的走进去,然后便知道了自己当年逃跑后,蒋艳的悲惨遭遇。

  他顿时如遭雷击,万般后悔,他只以为自己跑了,蒋艳去做了流产,以后照样过日子。

  可他万万没想到,这人间如此残忍。

  在梦境中醒来后,他悄悄起身,来到楼顶。

  迎着初升的晨曦,他把自己这些年的经历从头到尾捋了一遍,最后他发现,他媳妇说的真对。

  他活了三十多年,没能给父母安逸的生活,没能给老婆想要的人生,还因为自己的不负责任,害死了蒋艳。

  这么活着,还真是浪费粮食。

  他想通了这一点,于是自嘲地笑了笑,就从楼顶跳了下去。

  他告诉我,他这次不是自我逃避,而是自我惩罚。

  或许只有他死了,他才能在良心上稍安一些,算是给蒋艳一个交代。

  或许只有他死了,他媳妇才能去找更好的,他的孩子也能过上更好的生活,住上大房子。

  否则跟着他,只能被一直拖累。

  所以,他一点也不恨他老婆,只恨自己无能。

  他这种脑回路,反正我是理解不了。

  但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他已经化成了灰,人世间所有的一切,都再也跟他无关了。

  至于他老婆以后嫁给谁,他的孩子会不会改姓,他生前无能为力,死后也无能为力。

  我问他,会不会怪自己的父母,没有把他生在一个富裕家庭,让他从小就体验了生活的苦辣酸……没有甜。

  他认真地想了想,说可能会有一点,等以后有机会,或许他会回去问问。

  问问他父母,既然给不了孩子好的生活,干嘛要生他出来,然后给孩子一段苦难的岁月,和一个操蛋的人生?

  我很想告诉郑鹏,其实我也有一段苦难的岁月,也有一个操蛋的人生。

  可我自己挺了过来,并且会一路走下去。

  因为人生的幸福不是靠别人给的,而是靠自己拼出来的。

  我又问他,想没想过他的父母以后无依无靠,怎么办?琇書蛧

  他无言以对,呆了半晌,只能摇头苦笑。

  我再问他,如果有机会入轮回,还来不来人间?

  他不住摇着手,说怕了怕了,再也不来了。

  看着郑鹏慢慢消失,我无语地叹口气,正想离开,却见不远处一个工作人员,正一脸怪异地看着我。

  我倒是忘了,这里毕竟是公共场合,我在这跟郑鹏说话,在他们眼里就是自言自语。

  我对那工作人员笑笑,换了个方向绕路离开。

  一边走,我一边打量着两旁的骨灰盒,看着上面一个个的名字,还有一张张的照片。

  这些都曾经是活生生的人,无论生前怎样,现在都变成了盒子,规规矩矩的摆在这。

  人世间的纷纷扰扰,和他们半点关系也没有。

  所以人生几十年,到底争的是什么?

  忽然,路边一个骨灰盒吸引了我的主意。

  倒不是这个骨灰盒有多特殊,而是上面的一张黑白照片,是一个十六七岁的花季少女。

  看照片,这女孩子很漂亮,名字也很美,叫余秋月。

  高山流水遇知音,平湖秋月觅佳人。

  可惜了,这么年纪轻轻就离开人世。

  我暗叹口气,离开了火葬场。

  回到家后,我把这些事告诉了马叔,他听后默默无语,只是骂了一句娘。

  “他妈的,他都敢死,却不敢活,老子这笔买卖算是做亏了。”

  是啊,他都敢死,却不敢活。

  可是在这人世间,又有多少人像郑鹏一样,明明死不起活不起,却还在为了责任二字,咬着牙坚持呢?

  这一刻,我忽然又想起了潘迎莹曾经说过的那句话。

  “这人间太累,下一世,不来也罢。”

  郑鹏现在已经死了,可蒋艳和两个婴灵还在,那个纸房子也在。

  于是马叔就在屋子里摆了个小小的法坛,晚上天黑之后,做法招魂,硬把郑鹏的魂魄给拘来了。

  他的一魂一魄本来就在这,所以几乎没什么难度,分分钟就搞定了。

  然后我们两个趁着夜色,开上车,跑到郊外一个土地庙,把那个纸房子烧掉了,然后又烧了一些元宝和往生咒。

  马叔别出心裁,还亲自用红纸做了两套衣服,一起烧了。

  我明白马叔这样做的用意,从此以后,郑鹏就可以和蒋艳,还有那两个孩子,一起在房子里生活了。

  有了那两套红纸做的衣服,就能当新郎新娘了。

  不得不说,这个结局虽然让人唏嘘,但也是我们唯一能做的了。

  马叔说,郑鹏这小子倒也不亏,死了还他妈有老婆孩子,而且现在房子也有了,钱也有了,比活着舒服多了。

  最倒霉的就是我们俩,又搭工又搭料,还大半夜跑了一趟土地庙。

  郑鹏到底会不会比活着时候舒服,我也不知道,但他现在总算是给了蒋艳和孩子一个交代。

  这天晚上,我照例在堂口前打坐。

  但我谁也没跟谁沟通,而是一个人静静的想这些事,想人生,想生死,想过去,想未来。

  想着想着,不知为什么,我脑海里忽然闪现了一个惨白惨白的脸孔。

  是个很年轻的女孩,看着还有点眼熟。

  当时在我脑海里的那张脸,非常非常的清晰,我明明闭着眼睛,但那张脸清晰的就像我在看照片一样。

  这种事以前从来没有过,我心里一惊,随后就反应过来了。

  这不就是白天在火葬场,骨灰盒照片上看到的那个女孩吗?

  我还记得她的名字:余秋月。

  可是,她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

  “你是谁,为什么来找我?”

  我在心里问道。

  连续追问几遍,她才终于有了回应。

  “我有冤,求你帮帮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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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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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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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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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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