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最初那个家也无印象。自记事起我便在流浪,磕碰不少,凶险没有,祁南是个好地方。
长胡子就是在祁南认识的。他游历青川,以行医为生,偶尔被贵人家请去解疑难杂症,于坊间颇有些名声。
但没人知道他名姓,我一直叫他长胡子。长胡子在巷子里找到我,说时间到了,接下来跟他走,当时我拔腿就跑。
跑了好几回,回回被他找到,我也累了。且这人三番两次并没有伤害我的意思,那么姑且听听是何路数。
那年我好像六岁吧。白国最北的家,姐姐,身世,都是他告诉我的。
我自然当骗小孩的故事听,终归说到最后是要跟他走,这一整个故事,恐怕都是为了达到这一个目的。
流浪日久,我早不是胆小鼠辈;他将程家的亡国始末说得有模有样,我也兴致盎然,万一呢?辗转大陆流离与跟着陌生人探险是一样的危险,没什么难选的。
但我很快发现,这两件事根本是同一件事。我依然独自流浪,只是路线由他定,显然他也在暗中同行,我吃的苦头比从前少多了。
我们先去了白国,他说不叫去,叫回。他要带我好好看一遍韵水城。
姐姐也在韵水。经过王家那座大宅时他告诉我的。这般阵势,我开始有些相信他不是在骗我,遂要求躲在暗处找机会远远看一眼这个所谓的“姐姐”。
我见过姐姐三次。第一次她从府中出来我便认得了,原来血浓于水是这个意思。一壁按照长胡子给的路线逛韵水,期间我又找机会看过她两次。最后一次实在没忍住,我决定同她说几句话。
这般矜贵的高门小姐怎会与我说话?又兼前呼后拥,怕是还没到跟前我就会被抓了轰走。
都说先礼后兵,依礼成不了事,只好上来就用兵了。那日她又跟着家人出府,正要上马车,机不可失,我拔腿冲过去便抢她腰间系着的香囊。
她也观之不过八九岁,又常日娇养在家哪里反应得过。但家丁们都是好手,立时逮住了我就要绑起来,又抢我手中香囊,我死攥着不放。
姐姐回过了神,不知是否看我年纪小动了恻隐之心,只叫他们让开,过来蹲下问我为何抢她的香囊。
我脱口说这香囊同我姐姐的像,想拿过来瞧瞧。
她笑问我姐姐去了何处。
我说不知道,从小便失散了,一直在找。Χiυmъ.cοΜ
她听完这句居然红了眼眶。
我确定自己没看错,盖因她就蹲在我跟前离得极近。
但她完全不想被人发现,旋即屏住了。我第一次这么真切看人将要起的泪意收回去。
八九岁这般功夫,算是相当了得了吧。若非有往事和责任背负在肩,金尊玉贵的高门女儿何至于此?
我更有些信了长胡子的话,看着她发起呆来。
她应该并不知道我是谁,却就此对我更生怜惜,不止叫家丁放人绝不能再找我麻烦,还说香囊就送我,祝我早日找到姐姐。
我攥着香囊心想已经找到了。
我再没有见过她。
我自此信了长胡子说的所有,信了我的身世也便接受了此后一生命途。长胡子说别人家到此代只剩下一个女儿,我们家运气好,有两个,故能分头行动各取一方。
我当时还不知道别人家是谁家。
但姐姐图段氏,我图阮氏,此一项是明确的。长胡子又是否程家人呢?我问过,他没答,只说兆国若未灭,姐姐和我都会是公主。
意即正统而非旁支的意思了。
程家当年幸免于难逃出来的,我的祖父,竟是储君。
我因此决心更定,开始照着长胡子安排日以继夜研学。我想青川此世代即便男子都没几个如我一般,六年间走遍了大半青川,看过东岸的海、踏过极北的雪、望过大漠的月,同时天文地理、政史医药,虽样样不精,却样样在手。
长胡子博学,若登朝堂必为股肱;我总怀疑他是旧臣之子,受父辈嘱托护我们完成复仇。
年岁渐长,读书游历渐多,我愈发觉得无力。复仇当然是必要的,叫阮氏这样的家族受到应有惩戒也是必行之事,但完成这些并不能助我们复国。
姐姐和我是程家仅有的传承,却都是女子,便得了奇遇奇运以一己之力毁了段氏王朝,又如何呢?
女子在此世代之不公,我是那时候开始真正体会。但来不及思辨这些宏大题目了。
那年我十二岁,养兵千日终于到了用兵之时。我进了崟国药园,没过几日落锦也来了,然后是颜衣与文绮。
我这才知道别人家都是谁家。
四人之中我最年长,读书游历也多,因故明明大家都早历事而心智强于同龄人,我还是显得比她们都老成。
因着文绮的存在也因园中隔墙有耳,我们从不提那些秘密,除了习医药种花植,沐浴时、临睡前也便有时间聊些女儿家爱聊的事。
我从来体会不到那些闲聊的意义和快乐,几乎插不上话。但我喜欢听她们聊、看她们闹,仿佛如此便证明我也是这样度过的少女岁月。
仅有一样非医药而我能参与进去的是弹琴。琴谱是药园里的,崟国药园,彼时我们还未入东宫。颜衣打扫屋舍从架子最高一层翻到,拿下来,文绮同我都有兴致,苦于无琴。
踟蹰好几日终于壮着胆问那期间总来与我们授课的老师借,当场被训斥了。
后来我们知道那位是太医局的人,无怪严厉。但十四五岁的女孩子,长久拘于高墙内好容易对医药之外的事起兴致,哪里会就此放弃呢?
阮佋是每月都来的。
十四五的年纪也不小了,自初见那日后我们都觉得他待落锦不同,虽说不上所以然,到底算个指望,便推了落锦直接去问他要琴。
落锦去了,回来得竟快,只面上通红,说过两日便会有人将琴送进来。
文绮是最会问话的,当夜便拉了落锦说悄悄话,第二日告诉我们,阮佋亲了她一下。
亲一下换琴。
那时节阮佋已经十八九,贵为皇子,总开始议婚事了吧?我们义愤填膺,暗骂了好两日,待上好的瑶琴送进来,还是个个没骨气扑了上去。
我们没见过好琴,却也知道那琴金贵。最了不得的是,琴面右下角镌刻了极精巧一个“锦”字。
文绮说此为定情意思。
落锦自此不碰这把琴。
颜衣耐性差,捣鼓了几日也觉没趣,最后只剩文绮和我两个学生。
有琴师一连十几日过来授课,自也是阮佋的安排。那谱子是我们俩学有所成之后动手改的,改完颇得意,自觉超越原作。
后来才知,瑶琴送进来那日正是阮佋入主东宫之时。我心知距离我们进宫的日子不远,按照长胡子嘱咐,开始整理确保该从药园带出去的东西都带了,所谓阮氏制毒的证据。
半年以后果然来了消息,东宫药园建成,我们该走了。
园中那棵梨树比三年前我们来时又见高大,花亦更繁。落锦说春日来春日去,也算有始有终。
我看着四月风一吹便落得满地的梨花瓣,心想这不就是落锦么。
金玉驰至,我们一起上了车。这段偷来的始终阴谋相伴的少女岁月,终究倒头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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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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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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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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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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