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琛接过,小小地抿了一口,酒香不浓,散发着淡淡的橘子香味,口感清新,喝惯了烈酒,偶尔尝一尝这清酒,着实大有不同。
莫初然见叶琛喝了,笑了笑,兀自拿自己的酒坛子碰了一下叶琛的酒坛子,又咕咚咕咚喝了好几口。
莫初然微眯着眼睛,仰头说道:“叶琛叶琛,你看这漫天的星星,真好看呀!”
叶琛闻言抬头,一望无垠的夜空,苍穹漆黑如墨,一直淹没到目不所及,无边无际,万千繁星浩渺,好似有人捧了细碎银沙,洒然散于空中。
一时之间,叶琛被震撼住了,他也许久未见过如此瑰丽的夜空了。
过了一会儿,叶琛平静地说:“小时候,我和娘亲还有叶玖,住在深山里,娘亲常常指着天上的星星给我们讲故事。”
莫初然的视线从天空转移到叶琛身上,少年的侧脸比这天空更具吸引力。
叶琛的眸子里有几丝难以发现的忧伤,莫初然知道,那是因为宸王和宸王妃许久没有消息了。
莫初然笑着说:“应城可没有这样的夜色呢,干一杯吧,敬这小村庄的夜晚!”
莫初然说罢,举起酒坛子,叶琛扭头,少女细长的眉眼弯弯,甚是蛊惑,轻轻地碰了碰她手里的酒坛子。
莫初然的目光与叶琛交汇,这个男人就这么注视着她的时候,温柔得可以拧出水来,莫初然觉得天下没有哪个女子能受得了这样的目光。
“叶琛叶琛,你......可有心仪之人?”莫初然犹豫了一下,还是问出了口。
叶琛愣了一瞬,倒是头一次有人如此直白地问他,随即摇了摇头。
莫初然闻言,神情雀跃了起来,脸颊也扶起了淡淡薄红,脸上有着藏不住的笑意,又接着问道:“那你可有印象深刻的女孩子?”
印象深刻?有是有,可是......不知道她还记不记得。
在莫初然以为叶琛不会回答了的时候,他突然开口,说:“幼时,曾有一女孩为我仗义解围,只是......不知她还记不记得。”
看着叶琛认真的神情,莫初然觉得这个女孩子对叶琛肯定十分重要,顿时觉得自己的希望又小了一点,有些失落。
叶琛侧目,莫初然噘着嘴,他哑然失笑,自己也是迷糊了,怎么还煞有其事地回答这种幼稚的问题。
莫初然似乎想到了什么,鼓起勇气,歪着头看向叶琛,少有的郑重其事道:“叶琛,小时候你和宸王宸王妃来应城住过一段时间,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
叶琛只愣怔了一瞬,微微点头。
莫初然的眸子亮了亮,笑道:“那时候你就像个闷木头,跟你说话你也不搭理我,别的小孩子欺负你,你也不吭声。”
“我记得有一回,我从厨房里偷了桂嬷嬷卤的鸡腿,刚要找个地方躲起来偷偷吃,”莫初然说着还咽了咽口水,“就看见刚从夫子那回来的你,被一群捣蛋鬼围着,说你没有父亲,我看你那张脸都气白了,还不还嘴,我实在忍不住了,就冲上去把他们都赶跑了,怕你哭,还把鸡腿给你了呢,你还记得吗,特别好吃的鸡腿,汁液浓厚,肉质鲜美,筋肉活络,充满嚼劲,一咬下去满口生津......”www.xiumb.com
莫初然自顾自地说着,意识过来自己说多了的时候,叶琛已经笑开了花了。
她第一次看见笑得如此开心的叶琛,如同盛开在黑夜的曼陀罗,无比的蛊惑人心,但她希望每天都能看见叶琛这样灿烂的笑脸。
原来她还记得,叶琛心想,忽然就来了兴致,没有回答莫初然的问题,反而说道:“我小时候做了不少糊涂事。”
“你想听吗?”
叶琛脱口而出,才开始后悔,今晚自己是怎么了。
莫初然眼睛一亮,才不管其他,竖起耳朵,仿佛生怕叶琛反悔一样凑过来:“你说你说!我要听!”
叶琛喝了一大口酒,酒劲不大,不足以醉人,却足以让人放下防备,今晚已经破了这么多例,不在乎这一个了。
那些有点泛黄陈旧的记忆,叶琛娓娓道来:“我小时候是不爱写字的,一开始字也写得歪歪扭扭,娘亲就罚我比叶玖多写两倍,我那时为了偷懒,就手握两支笔上下铺了两张纸同时写,结果娘亲一眼就看出来了,狠狠地骂了我一通,还罚我重写十遍。”
莫初然听叶琛说着,也兴奋了起来:“原来你也会偷懒啊!我小时候师傅罚我扎马步练基本功,我练得累了,就偷偷在一边歇着,等瞥见师傅的影子了再接着练,有一次被师傅发现了,罚我整整练了大半个月的鞭法。”
“小时候家里不富裕,叶玖爱吃肉,整日里馋隔壁村里家养的鸡,有一回我实在不忍心,就偷偷逮了一只鸡,到树林里烤了给叶玖吃,我们回去的时候嘴都忘了擦,一下就被娘亲发现了,还让我们把钱给人家送去。”
莫初然噗呲一声笑了,她想象不来叶琛偷鸡的样子,但现在坐在她身边,说着幼时趣事的男子,嘴角笑意盎然,神情鲜活,她看得如痴如醉。
“我小时候最爱偷桂嬷嬷卤的鸡腿了,实在是太好吃了,我倒现在都记得那个味道,可惜桂嬷嬷不在了......桂嬷嬷怕我一次吃太多了拉肚子,只许我每日最多吃一个,可是她每次都会多做几个,也知道我偷偷吃了,不过一直装作不知道罢了!”
“我小时候还很喜欢抓我们家老头子的胡子,他一惹我生气,我就爬到他身上揪胡子,老头子疼得龇牙咧嘴的,还不敢动,怕摔着了我哈哈哈......”
......
叶琛看着她点点头,她说起鸡腿的眼神与说起他的眼神倒是一样亮呢......
莫初然看着身旁的男人,内心思绪万千,她很喜欢叶琛,从在应城第一眼见到他就喜欢。不止是容貌,她喜欢他温柔沉稳的性格,她喜欢的他的笑容,她喜欢他身上的气息,她喜欢他说话的方式,她喜欢他偶尔的沉默和寂寞,
她也知道叶琛不喜欢他,没关系,她可以一直跟在叶琛身后,她有信心,终有一天,叶琛一定会喜欢上她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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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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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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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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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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