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看到她的到来也很疑惑,因为他们和她,似乎并没有任何交集。
丁吟对着秦峥歉意地点了点头,然后对着小别墅内柔声道,“上官鸿博。”
众人齐刷刷地向后看去,见小包子从桌子后面探出了一个脑袋,满脸惊慌reads;。
“你、你认错了。”小包子的脸涨得通红,似乎是因为紧张。m.χIùmЬ.CǒM
“下午看比赛的时候,我看着就觉得有那么些眼熟,没想到真是小上官。”丁吟笑了笑又道,“前几日还上枢机堂一观,上官伯父说,若是遇到你,让我给你带几句话。”
“我不要听。”小包子的脸一缩,又缩回了桌子之下。
“那我回去和伯父说,小上官化名做上官包包,代替天魂学院来三河踢馆来了。”丁吟依旧笑意盈盈的,说着,一副转身就要走的架势。
“等等,他说什么?”小包子一听也有些急了,这上官包包的梗要是被传回了枢机堂,他少爷的颜面何在!
“他说,玩够了,就早点回去。”
“知道了。”小包子依旧把脑袋埋在桌子后面,声音闷闷的,像是在赌气。
丁吟看小包子不再抬头,轻叹了口气,对秦峥他们友好的点了点头,然后转身离开了。
秦峥他们对这两人的对话有些摸不着头脑,后来才在小包子自己的叙述中得知,这一次他离家返校,是通过离家出走的方式来的。
原来小包子对阵法方面的天赋造诣,可以说是枢机堂千年以来第一人,可是在小包子看来,阵法这东西虽然有趣,但远远不及舞刀弄剑来的豪气万丈。
上官志知道自己这儿子性子受不了束缚,是不到黄河不死心的性子,心知他在剑术和属性修炼方面没有任何天赋,于是便放他来天魂学院学习,想着让他知难而退,没想到却半路杀出来个星辰剑法。
这一次回到枢机堂,小包子这个练剑狂魔依旧早出晚归的练剑,并在枢机堂人众前展现了数次星辰剑法的绚丽和强大,而这,也让上官志有了危机感。
为了不让小包子在剑道修炼上越走越远,回归阵法正统,发扬枢机堂的阵法奥义,上官志果断拒绝了小包子返校继续念书的念头,而且采用了极其强硬的措施,将小包子关了起来,不让他下山。
奈何上官志忘记了小包子有个百分百忠心的小伙伴盼盼,于是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小包子带上了自己的所有家当,和盼盼搭伙,离家出走了……
不过说是离家出走,不如说是负气离家,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他肯定是去天魂学院了。
没想到上官志竟然把这事告诉了丁吟,丁吟和小包子有过几面之缘,上官志肯定也想着小姑娘会更好说话些,就想让丁吟给传几句话……
一句“玩够了,早点回去。”,其实已经足以证明,上官志,是真的宠自己这个小儿子的……
第二天一早,就有人来给他们送早餐,看来这些应该都是那位二皇子的安排。
这么周到,让众人更有些捉摸不透了。
吃完早餐,几人赶往赛场,第三场比赛就要开始了,从目前来看,秦峥方是占据了极大的优势的,而这一场,也是决定他们是否赢得踢馆赛的最重要的一场。
要知道昨天晚上,愤怒的三河国民,快把整个天魂城给掀翻了,就是为了能把秦峥他们找出来,然后狂揍一顿泄愤,料想他们怎么也想不到,秦峥他们索性就住在学院里面了。
第三场,河千玺抽到的是那个兵马大元帅的女儿,蔡樱。
而秦峥抽到的,是风铃儿。
这一场也是巧了,两边都是魂修,实力差距稍微大了些,蔡樱是魂将八阶,风铃儿则是魂将一阶。
秦峥记得,放假前的那场年级大赛里,那个时候的风铃儿还只有魂侠三阶,短短两个月假期,她竟然直接从魂侠晋升到了魂将,这种速度已经是非常快的了,一是努力,二是天赋,三则是因为风家的那匹天血琉璃马。
不过即使如此,她和蔡樱之间的差距依旧存在,不过这仅仅只是年龄造成的而已。
虽然秦峥他们很想获得五场全胜,但是风铃儿这一场,秦峥并没有抱太大希望,因为铃儿在他们这群人当中,是最为正常和传统的一个修炼者了。
因为正常和传统,所以很难发生奇迹。
开场前,秦峥有询问过,风铃儿是否要从他这里接一个五行之水的任务,但是骄傲如她,拒绝了秦峥的帮助,而是云淡风轻的笑了笑,慢慢走上了擂台。
“铃儿姐姐会输么?”可可盘腿坐在沙发上,支着脑袋问道。
“应该吧。”何纸生犹豫了下,还是如此说道。
秦峥他们没有开口,看着风铃儿慢慢向前走的背影,总觉得心中有点沉重。
对方走上台来的,是一个身材很高挑的女子,眉毛微微上挑,鼻子很高,看起来英气勃发。
长长的头发被扎成了一束马尾,垂在脑后,未施粉黛,果然是将军之女。
这时,他们突然想起,风铃儿,可不也是将军之女?只不过气质上,似乎有天差地别。
这是一场,两国将军之女的战斗,代表的,似乎不仅仅只有她们自己,这一刻,秦峥似乎明白了,风铃儿为何会拒绝他的帮助。
裁判挥手喊出了开始,风铃儿和蔡樱同时祭出了自己的武器。
“当……当……”
风铃儿的小铃铛率先发出了声音,一圈圈魂力呈音波状,一个一个布满了她的四周,然后以极快的速度朝蔡樱所在之处铺去。
蔡樱的武器是一截红缨,这是一种杀伐之气很重的物件。
所谓红缨,便是红缨枪上的那一簇红,当枪身刺入敌方身体时,鲜血四溅,而这红缨,便是用来吸血的,可以有效减少喷溅在战士身上的血液,同时防止血液留在了枪身上,造成打滑甚至脱手。
蔡樱手上的这一截红缨,是从他父亲的枪上取下来的,经历过数不清的大小战役,吸收了不知多少人的血液,所以杀伐之气极重。
直接她右手紧握红缨,双目一瞪,数柄由魂力凝聚成的血红色的长枪,就出现在了她的身前,然后咻咻咻数声,射向了风铃儿的胸口……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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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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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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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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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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