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们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大概率什么都带不走,但是景星阑还是希望,能够尽可能地留下一些关于他和乔镜在这个时代生活的回忆。
而且就算带不走照片,也可以让008扫描一下存进档案里嘛。
看着家里那两小只期待的眼神,乔镜叹着气把景星阑拉到了一边:“你要真想照相,我其实这边还有一部手机,一直都没开机,估计还有点儿电。”
景星阑看着他,忍不住笑道:“那你想好怎么跟他们解释这玩意儿的由来了吗?别忘了,他们现在才十四岁,如果长寿一些,活到智能机诞生的年代也不是不可能的。”
乔镜想了想,到时候白发苍苍的胭脂第一次看到曾孙女手中的爱疯4时,很有可能会一脸震惊地说“这玩意儿我在一百年前见过更先进的”,不禁陷入了深深的沉默之中。
“……你说的对,还是上街去找照相馆照相吧。”
最后,他妥协了。
先不提胭脂和乔景为此欢呼雀跃兴奋了多久,既然要去照相,那肯定就要穿身好的过去。
乔景还好,就挑了件下学期要去中学上课时穿的校服笨手笨脚地换上了,款式是和乔镜相同的黑色中山装,头发再随便抓两下,偷偷摸点儿景星阑抽屉里的发油,感觉也挺帅。
但胭脂作为女孩儿,就要麻烦许多了。
她在坐在自己房间的床上,望着那一柜子不同颜色的旗袍,一脸不知所措地发呆——没办法,景星阑和乔镜的观念都是女儿一定要富养,就算胭脂再三拒绝,在搬新家后,她的衣柜还是以一种飞快的速度被填满了。
而且胭脂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女生,她毕竟在那种场所工作过,耳濡目染的,也见过很多时髦女性的打扮。如果要穿旗袍的话,那自然要配上相应的首饰,可是景星阑送她的那些什么珍珠项链、绿松石耳环漂亮是漂亮,却都是将来给胭脂出嫁时当嫁妆用的。
她现在才十四岁,如果戴上这些,怎么看都有些太过成熟了。
幸好,景星阑看出了她的纠结,劝说胭脂放弃穿旗袍,转而换上了一身民国时期女学生的裙式制服。
其实这件衣服已经放在胭脂的衣柜里很久了,但少女总是不敢穿,大概是之前被学堂拒绝的经历让她的内心总有一种自卑感在徘徊着,下意识觉得自己不配当个学生。
直到这次去照相,看到连乔景那个臭小子都打扮出一身文质彬彬的模样,她这才咬牙换上了。
等胭脂换好衣服,怯生生地从屋里出来,小声问他们好不好看时,在场几人都愣了。
不得不说,少女的长相真的很水灵,尤其是那双宛如水洗荔枝一样清甜干净的眼睛,更是美丽的叫人移不开视线。而当她换上女学生的裙装时,模样看上去简直像是刚从校园里走出来的民国剧女主,两根用布条绑起来的麻花辫又粗又亮,带着十四岁少女特有的活力和生机。
在外人看来,唯一美中不足的,大概就是她脸上那道淡粉色的疤痕。
但乔镜却并不这么认为。
就像是饱经风霜的柿子,伤痕累累的表皮下是甘甜的果肉,这道疤痕也是胭脂不同于一般女孩儿的印记,象征着她的勇敢和对自由的向往。这也是为什么胭脂明明说过将来要自己起个更正式一些的书面名字,但在家里所有人都依然坚持叫她胭脂一样。
因为在他们看来,这不是疤痕,而是少女脸上最美的胭脂。
然而,见他们都呆呆地看着自己不说话,胭脂还以为是她这样打扮很丑,脸颊顿时就浮现出一层淡淡的窘迫红晕。
她下意识捂住了自己脸上的伤疤,咬着下唇道:“……我这就回去换掉。”
景星阑这才回过神来,咳嗽一声,朝她竖起了大拇指:“没有,刚才我们只是看呆了,非常漂亮!”
乔镜也紧跟着重重地点了点头。
倒是平日里一向和胭脂看不顺眼、几乎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的乔景,一言不发地扭过头去,默默红了脸。
原本还有些不好意思的胭脂一看他这副模样,立马就不尴尬了,还露出一脸发现新大陆的表情跳到他面前:“你刚才是脸红了吗?是吗?”
“别胡扯了!”乔景狼狈地反驳道,“谁会看你脸红啊,男人婆!”
“你说什么!?”胭脂把眼睛一瞪,“有本事,再给姑奶奶说一遍?”
乔景:“…………”
他一脸屈辱地闭上了嘴巴。
好男不跟女斗!
乔镜看了他们一眼:“走吧。”
他今天穿的倒和平时没什么两样,还是那件白色的立领长衫。巧的是,不知是有意无意,景星阑没有穿他那一柜子的手工定制西装,而是选择换上了当初乔镜给他的那件黑色长衫。Χiυmъ.cοΜ
乍一看,两人穿的还是同款。
等乔镜配好了眼镜,一行人来到了一家名叫“耶路撒冷”的照相馆门口。
乔镜盯着这个名字看了一会儿,还又特意戴上刚配好的眼镜看了一遍,这才确定不是自己眼花了,而是这照相馆就叫这个名字。
怎么说呢……
在这个时代,中西合璧的东西往往都很有意思。
不过这时候的照相馆和现代那些花里胡哨的影楼可不一样,能去照相的人基本都非富即贵,照出来的也都是那种黑白老照片——现在连镁光灯都还没发明出来,可想而知照片的清晰度究竟有多高。
乔镜看着那台在他看来基本可以直接送进博物馆的老式相机,有些好奇,但还是按照摄影师的要求乖乖坐在了椅子上。
“好,来,笑一个~”
伴随着摄影师的喊声,除了景星阑以外,其他几人都下意识地扯动嘴角,露出了一抹极其僵硬的笑容。
摄影师:“…………”
还好,乔镜他们不缺钱,可以多拍几张。
但在照完了合照外,景星阑还希望单独和乔镜照一张照片。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单独照,但乔镜还是同意了。他从座位上站起来,两人穿着一黑一白的同款长衫,并肩在绘着万里长城的背景墙前站定,明亮的光源从前方打来,乔镜忍不住微微眯起了眼睛。
“乔先生,拜托笑自然一点好吗?”摄影师苦着脸道。
乔镜揉了揉方才已经笑得酸痛的脸颊,情不自禁地瞥了一眼景星阑的方向。
身旁的男人双眸直视前方,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身姿挺拔,一看就非常专业。但乔镜莫名觉得,景星阑现在的笑容,并不是从前在镜头前用来营业的标准微笑。
他今天是真的很开心。
……为什么?
注意到他的视线,景星阑微微偏过头来,因为两人的距离太近,乔镜甚至都能感受到他说话时的温热气流轻轻拂过耳畔,声音听上去格外的低沉温柔:
“放松,别紧张,自然微笑就行了。”
乔镜看着男人在说完后又重新正对前方的深邃侧脸,唇角也情不自禁地微微勾起。
“很好,就是这样!保持住!看我!”
两个身着长衫的年轻人肩并着肩站在一起,较年长的那位高大英俊,五官深邃,虽只是简单的直视前方,却总有一种金戈铁马的冷峻霸气;年轻些的则一副清秀书生的模样,鼻梁上还架着一副银丝框眼镜,虽然脸上的笑容很淡,却给人一种温文尔雅的感觉。
伴随着相机快门的声音,这一幕也被历史永远留存了下来。
照相馆的老板对于这些照片非常满意,尤其是景星阑和乔镜的那几张合照,他甚至愿意只收一半的价钱,也希望他们能允许自己把其中一张贴在照相馆的墙上,当做范例来宣传。
景星阑本来是无所谓这件事的,但是看乔镜看似面无表情实则不太情愿的模样,还是在老板殷切的注视下摇了摇头,婉拒了对方的请求:“抱歉,您可以自己留几张,但是贴在照相馆就不必了。”
老板无奈,也只能答应下来了。
至于之后取照片的事情,乔镜就没怎么管过了。他现在满脑子都是关于《五十六》主角的人设,原本乔镜是打算单纯写个旅行家的,但在今天来了一趟照相馆后,他决定等回家就去修改大纲。
谁说,他必须要写这个时代的故事?
自古以来,文学中就有借古讽今这一说,但乔镜在这个时代也生活了快两年了,当然知道在新文化的浪潮下,大部分人都开始下意识排斥一切与“古”有关的事物,甚至开始从一个极端走到了另一个极端,他们对于“新”的追求,已经到了一种让人匪夷所思的境地。
而这里的“新”,又可以泛指一切进口的洋玩意儿。
比如乔镜在上学放学路上就不只见过一次,新娘子戴墨镜打洋伞结婚,而且这还是时下最流行的“新式婚礼”。
但换个角度想,这未尝不是他可以利用的一点。
这些人不是想追求“新”吗?
乔镜想,那他就写一个全新的时代给他们开开眼!
巧合的是,一周后,由于国内局势愈发紧张,《爱民报》于今日的头版头条发布了一则大字标题,诘问国内四万万华夏儿女——
《百年之后,华夏亡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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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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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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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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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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