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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其它小说>大唐第一厨>第 21 章 第21章(不是加更!!!)
  看见主动送上门的四只鸡,莫文远也觉得邪乎,他在原地等了会儿,见篝火不灭,树林中也无冒森森绿光的狼眼,才放下心来。

  行商诸人原在吃酒聊天,并没太注意莫文远这里的动向,等到锅中肉干糊糊冒出异香,他们才被香味吸引回头,正巧看见莫小郎君处理四只撞晕的野山鸡。

  领头的行商姓陆名忠,为人讲义气,在商旅间很有些薄名,在场众人以他为马首是瞻,他惯与李三娘交易,此次对母子两人很是客气,见莫文远处理山鸡惊道:“莫小郎君,这几只鸡是哪来的?”

  莫文远道:“刚才从林子里跑出来的,一头撞在树干上,我见它们晕了,便准备杀了吃。”

  陆忠听此异状,也很警惕,亲自带人拿火把到林子中转了一圈,并没见到野兽,才放下心道:“小郎君准备如何处理?”

  莫文远盘算道:“两只做烤鸡,两只做叫花鸡。”

  烤鸡行商们都懂,不就是将鸡拔毛处理过后串在串上烤?他们有闲情逸致时也曾做过烤物,但绝大多数都不太成功,烤出来的肉不是没熟就是太老,再加上只有盐调味,绝对不好吃。

  陆忠道:“叫花鸡是何物?”叫花子这称呼是元代开始才有的,忽听此名,他甚至不能理解其中的含义。

  莫文远回忆一下,平日里只听过说“乞儿”“流民”等词汇,叫花子确实不曾听闻,他立刻改口道:“就是乞儿在城郊破落庙宇中落户时做得鸡。”

  “他们在破落庙中落户时,偶尔能捉到野鸡,但除了粗盐之外并无烹鸡的碗具,便想出了用泥土烤鸡的方法。”这些当然是胡诌的,叫花鸡固然是叫花子发明的,却不是现在的叫花子。

  陆忠等人叫他说得一愣一愣的,不由看向当甩手柜的李三娘,三娘同他们解释道:“我儿从小就喜鼓捣些吃食,于此道上很有天赋,食肆中的菜色多是他弄出来的。”

  若给士族的郎君听见,少不得还要鄙视莫文远一番,君子远庖房的理论自古有之,会在台前忙活的只有小娘子,大老爷们出入厨房,实在可耻。但听李三娘说话的是行商,士农工商,唐代的商人地位也不见得高,他们听了之后只觉得莫文远不愧是远近闻名的神童,小小年纪就能在食道上独具天赋。

  陆忠他们大江南北跑遍了,难免要露宿野外,很有常识,选择落脚的地点依林傍湖,不远处就有一条清澈的小溪。莫文远从包裹中掏出一把菜刀,利落在鸡脖子上开口子,放鸡血掏内脏一气呵成。m.xiumb.com

  叫花鸡处理的过程中有点很重要,就是不拔毛,他先用盐巴并水在腹腔内荡了一遍,又回车上拿了只竹筒出来,红综色的酱汁倒在刀刃上,他熟练将酱汁均匀抹在野鸡腹中。

  莫小远秘制酱料,抹在肉上烤一烤,倍儿香!

  小溪周围有水分高的黄泥,河内却找不到荷叶,他也不强求,用黄泥把小鸡裹了。

  众人见他动作娴熟,对叫花鸡的味道很好奇,陆忠统一了众人的意见,腆着脸道:“莫小郎君,要不把剩下的鸡都做了吧,烤鸡什么时候都能吃,叫花鸡却难见。”

  就连李三娘都连连点头,她以前并不很贪图口腹之欲,事实证明,如果人不喜欢吃,那定是因为东西不好吃,莫文远做得菜鲜得能让人把舌头吞下去,现在李三娘每天最期待的事就是吃饭。

  莫文远惯好说话,见周围人意见相仿,欣然同意,将剩下两只鸡也做了。

  密林深处,小黑羊口水滴答,跟在他后面的慧智和尚瑟瑟发抖,明明季春的夜晚并不寒冷,他却从心底深处感到一股凉意。

  凭什么别人欢天喜地等待开饭,他却只能啃面饼子,凭什么!

  小黑羊:咩咩咩。

  你还可以选择辟谷。

  ……

  肉干糊糊发出咕咚咕咚的声响,平静的粥面起了一连串沸腾的泡,如同火山深处几欲喷发的岩浆,莫文远道:“可以吃了。”手举大漏勺,给嗷嗷待哺的行商人一人装一碗。

  他自己没急着吃,反倒扒拉篝火坑下面的叫花鸡,先用树枝子把外层的泥土剥开,随后用尖锐的枝桠间猛地一插,黄泥球被叉出来。

  他的控制力很强,黄泥层不很厚,树枝尖一分不多一分不少,既没有碰到内层鸡肉,也没有刺不进脆硬的土层。

  俨然是不世出的武功高手。

  四只鸡都被掏了出来,等冷却之后他开始逐一拆解,敲碎表面的黄土,鸡毛随之脱落,甚至不需要他伸手拨弄。

  “嗯?”

  莫文远伸手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明明刚才拆出来是四只鸡,怎么忽然变成三只了?他抬头环视一圈,并不认为有人能隔这么远的距离将叫花鸡弄走。

  行商中有眼尖地发现了问题,他眼睁睁看着莫文远套了四个泥球出来,但一眨眼的功夫,少了一个。

  他先没有往精怪上想,行走两京走廊多年,从未有人出过问题,洛阳与长安的僧道可不是吃白饭的,附近郡县中扎根的世家大族也有供奉法师的习惯,他道:”难不成这有黄鼠狼猫狸子?眨眼的功夫竟然把鸡叼走了。”

  莫文远觉得未必,他下意识伸手摸了一下插腰带中的禅杖,心下安慰自己:如果真是精怪,怕也是狐狸精怪,喜欢吃鸡。

  更何况守株待鸡本就奇怪得紧,若四只野鸡真是被赶过来的,取走一只作为报酬很是正常。

  哎,晚上还是多在地上撒些雄黄粉末吧,丹药也要燃起来才行。

  ……

  三只叫花鸡体积不小,皮脆嫩,颜色焦黄,腹腔内涂抹的特制酱料中含有蜂蜜,香甜的蜂蜜侵入鸡肉之中,让肉质更软更滑嫩。

  酱料的咸香被牢牢锁在鸡肉中,凑近了闻尚且不觉得香味扑鼻,但撕下一条肉塞入口中咀嚼,悠长的韵味在口腔中逐渐弥散开。

  初时觉得香味微弱,随着咬合肌不断运动,牙齿厮磨鸡肉,那股微弱而悠远的香气越来越浓,越来越浓,口中分泌的津液也越来越多,到了某个临界点,鸡肉的味道同石破天惊的一道霹雳,猛地在味蕾上炸开。

  “太好吃了!”

  “鸡肉竟能出此鲜美!”

  “大郎聪慧!”

  莫文远自己不是很满意,野外做叫花鸡难以把握时间,肉埋得深了浅了,温度如何都很难控制,他这次做得鸡肉就有点柴,烤得时间太长,下一次时间还要短些。

  肉质与水分的区别只有厨子与顶级老饕才能吃出来,对行商还有李三娘来说,叫花鸡已经是不得了的美味,配合着滚烫的糊糊呼啦啦吃完,每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美食是缓解疲劳告慰心灵的良方。

  ……

  小饕餮灵活运用蹄子,将黄泥敲碎,低头品尝叫花鸡的味道。

  他自认是只有品味的饕餮,除了一开始吃四喜烤麸太激动把盘子一起咬碎,之后从未干出过粗鲁的事。在吃食的精细程度上,与他同族的凶兽还没有谁能与他相提并论,鸡头不吃,脖子不吃,屁股不吃,只吃最好的部分。

  他朝慧智拱了一下短尾巴,似乎在问:要不要吃。

  慧智连连摇头,在人间他是大兴善寺的僧侣,不能破戒,在天界他是与佛教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神仙,更要严于律己,怎么能沾荤腥。

  更何况还是鸡头鸡脖子鸡屁股,就算吃也要吃好点的肉啊。

  吃完之后小黑羊没有快乐地摇尾巴,慧智竟从他的脸上看出他在沉思!

  慧智:“有何不妥?”

  小黑羊:“咩咩咩!”肉老了!

  慧智:“额,有甚区别?”

  小黑羊:“咩咩咩!”没他想象中的好吃!

  慧智心中大喜,心说难不成饕餮终于能离开莫小郎君了?说实话他与莫小郎君有半师之谊,想到对方要因为一手好厨艺被小饕餮盯上,还有点心疼,他声音柔和道:“要不我们换一下去吃?且别盯着小郎君了。”

  小黑羊:“咩咩咩咩咩!”

  他的舌头告诉自己,其他人会做得更糟糕,小郎君似也是初次做鸡,便多给他两次机会。

  慧智:“……”

  他一脸无语抬头望天,天道老儿,为何要给让一只饕餮有精细无比的舌头?人间是少了祸患没错,他却要被烦死了啊!

  哎,真真是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

  到洛阳之前,商队众人路过缑氏县,别地不同,在洛阳周边缑氏县颇为出名。

  李三娘同莫文远解释道:“此地为玄奘法师家乡,我听闻当年玄奘法师出生,天边有金云飘过,其母梦中听见菩萨低语,梦醒之后就感到腹内一阵剧痛,玄奘法师咕咕坠地。”

  莫文远在寺院内也听说过此段,玄奘法师是全国名人,有各种版本的降妖除魔故事在民间流传,他感叹道:“玄奘法师真是生而不凡啊。”

  陆忠对缑氏县很熟,他想自己一路上也吃了不少莫文远烹制的美食,有意答谢他,便道:“小郎君可要尝尝洛阳水席?此地还未到洛阳,水席却做得很好,值得一试。”

  莫文远的眼睛都亮了,前两日他在厨神系统中兑换了洛阳地方美食的介绍,其中就提到了水席。

  介绍生动有趣,不仅指出水席中常以粉、莲菜、山药、萝卜、白菜等做材料,还附上精美的成品图片。

  优秀的厨子绝不仅仅将眼光局限于所学菜系,他师父一开始就教导他要广尝天下菜,博采众长,如此才能提高手艺。

  现在亲尝水席的机会摆在眼前,他能不兴奋?

  “要要要要要!”

  他一定要尝尝水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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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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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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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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